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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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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01 公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256,784,379元,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63,525,692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364,839,311元。

董事会拟定: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2,096,599,855股,扣除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0元/股(含税)分配现金红利,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2021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建材行业,细分行业为水泥。

2021年,中国经济形势整体持续稳中向好,全年GDP增速为8.1%,经济增速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尽管中国主要宏观数据总体处于合理区间,但与水泥消费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基建投资等多项指标出现明显减弱,水泥需求总体表现为前高后低的特征,全年中国水泥产量23.63亿吨,同比下降1.2%。受能耗双控、限电限产、煤价飙升等因素影响,水泥生产成本大幅上涨,水泥价格呈现出“先抑后扬”的走势,行业利润依旧维持历史较好水平,全年水泥行业营业收入10,754亿元,同比增长7.3%,利润总额1,694亿元,同比下降10%。(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和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

根据中国水泥协会信息研究中心统计,2021年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为74%,产能过剩依旧是当前水泥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水泥产能一旦不能充分发挥,需求收缩,过剩问题凸显。产能总体过剩,低效产能退出缓慢,先进产能比例偏低,去产能依旧是行业急待解决的问题。

“能耗双控”是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的重要抓手,也是未来水泥行业淘汰过剩、落后产能的着力点。作为传统的“两高”行业,水泥是“能耗双控”重点关注行业之一。2021年下半年来,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陆续印发了《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和《关于强化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严格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版《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进一步提升了水泥产品的能耗限额等级,结合《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要求,政府将严格依据窑线的熟料综合能耗水平分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对基准水平以下的项目限期分批改造升级和淘汰;《冶金、建材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对水泥行业提出节能降碳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随着我国“双碳”战略的持续推进,对水泥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市场;推动行业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改造,促进水泥企业延伸产业链;推进行业加大创新投入,推进行业协同利用替代能源、数智化和布局新能源,加大替代能源的使用量;促进行业减碳技术研发,构建行业碳减排协同机制。

根据水泥网的熟料产能百强榜显示,截止2021年底,公司的熟料总产能位居全国第四,其中国内熟料产能位列全国第五,海外熟料产能排名全国第二。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上市之初,是一家专营水泥制造和销售,水泥技术服务,水泥设备的研究、制造、安装及维修,水泥进出口贸易的专业化公司。近二十年来,公司通过实施一体化发展战略、环保转型发展战略、海外发展战略和高新建筑材料的业务拓展战略,先后增加了商品混凝土、骨料、水泥基高新建材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水泥窑协同利用废弃物的环保业务,国内国际水泥工程总承包、水泥窑协同利用技术的装备与工程承包等相关业务,逐步成为国内领先的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全球化建材集团。

公司为中国制造业500强和财富中国500强企业。截至2021年底,公司在湖北、湖南、云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河南、广东、上海、江苏、江西、陕西、海南等14省市及海外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柬埔寨、尼泊尔、坦桑尼亚、赞比亚和马拉维八国拥有270余家分子公司,具备水泥产能1.16亿吨/年(粉磨能力,含联营企业产能)、水泥设备制造5万吨/年、商品混凝土4380万方/年、骨料1.54亿吨/年、综合环保墙材5.4亿块/年、加气混凝土产品(砖、板)85万方/年、砂浆30万吨/年、超高性能混凝土4万方/年、民用幕墙挂板80万平方/年、工业防腐瓦板300万平米/年、石灰69万吨/年、水泥包装袋7亿只/年及废弃物处置553万吨/年(含在建)的总体产能。

2021年,水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为79%,在公司的所有业务中居主导地位,但非水泥业务稳步提升。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管理模式

公司建立起了“区域管理”+“业务运营”+“职能管理”的矩阵式、扁平化组织架构。通过成立技术研究院,“区域管理”(横向)、“业务运营”(纵向)两个不同维度落实公司的业务组合战略,形成相互推动、相互支持,协同实现公司既定发展目标的高效运营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方式,各分子公司以所在区域需求为导向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总部统领并直接运营部分核心区域、工业园及工厂基地为单元运营管理、直销与分销并重的营销模式,以追求品质为核心,精心做好品牌推广和价值维护,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4、采购模式

公司推行“统购”+“智慧”的采购战略。重要的原燃材料由总部统一采购,持续开发并维护直供战略资源;所有办公用品、IT耗材及部分工业品通过公司专属“内部框协+外部电商”的采购商城,实现一站式自助采购;尚未纳入统购及商城采购范畴的原燃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通过总部标准化、流程化的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公开、透明、规范化的采购。

(三)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水泥产品

水泥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开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建设。同时,由于水泥具有原材料分布广泛、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工程使用效能良好等特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水泥仍将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建筑材料。

公司国内西南地区、华中、华东和华南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非洲建立了水泥生产网络。截至2021年底,公司国内水泥生产基地分布于湖北、湖南、云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广东及河南等9省市,在华中地区具备优势地位并成为西南地区的主要从业者。作为首批走出去的中国水泥企业之一,公司已在中亚、东南亚及非洲八个国家实现产能扩张,尤其是在中亚,公司已成为当地水泥市场的领军者,截止到2021年底,公司海外水泥粉磨产能达到1083万吨/年。

广为人知的品牌和优良的品质使公司产品广受用户信赖!北京50年代的十大建筑、北京亚运村、葛洲坝、京珠高速公路、长江中下游众多公路和铁路大桥、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港珠澳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均选用华新水泥。

2、混凝土产品

预拌混凝土是水泥浆与骨料的拌合物。水泥浆由水泥与水形成,用于包裹在粗细骨料的表面。经过所谓水化的化学作用,水泥浆硬化并具有一定的强度,形成混凝土。公司的混凝土产品广泛用于房地产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公司通过在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周边投资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的战略布局,逐步实现纵向一体化战略,提升在水泥核心市场混凝土业务的影响力。公司混凝土业务聚焦当前混凝土前沿技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装备,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高品质的预拌通用混凝土和VAP创新混凝土产品,已经从传统的混凝土产品生产供应商,嬗变为预拌混凝土及相关产品设计、施工及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

公司混凝土产能国内主要分布在湖北、湖南、云南、四川、重庆、西藏、河南、贵州、江西及江苏等10省市。海外在柬埔寨已建成1家混凝土搅拌站,年产能20万方。

3、骨料产品

骨料是混凝土中起骨架或填充作用的粒状松散材料,是混凝土中体积占比最大的组成材料。

公司是中国水泥行业第一家建设规模化、环保化骨料工厂的企业,经过十多年的摸索与扩张,骨料业务规模大幅提升,产能分布于湖北、云南、重庆、湖南、四川、贵州及西藏等7省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64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0.59%;实现利润总额73.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64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滑3.79%和4.7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4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新水泥(黄石)有限公司等51家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为华新水泥(黄石)有限公司等51家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2.9亿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实际为该51家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37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29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批的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权担保的总额为174.74亿元人民币,受部分子公司阶段性融资环境及自身因素的影响,公司下属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金额35.51亿元人民币、5.47亿美元,合计折合人民币70.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32%,占获批担保授权总额度的40.27%,无逾期担保。

根据公司一体化及国际化发展战略,后续更多的需要下属子公司自主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自主融资能力,支撑自身业务发展。在此背景下,此次申请新增担保额度62.90亿元,其中流贷31.52亿元,固贷31.38亿元;同时核减到期失效额度30.60亿元和部分已批准未使用固贷类额度27.06亿元。本次批准后,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79.9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对象及金额情况

(1)流动资金贷款类(含银行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授信业务担保情况

单位:万人民币

(2)新增固定资产贷款类授信业务担保情况

单位:万人民币

(1)+(2)合计新增担保额度62.90亿元。

三、担保事项

担保范围: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

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62.90 亿元人民币。

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流贷类担保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两年之日止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且授权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业务到期续办时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固贷类担保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两年之日止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具体担保期间根据签署的担保合同决定。

担保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使用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提供具体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时,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上述申请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且上述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经营活动的能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满足该等公司的融资需求,为其在开展银行借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保函、融资租赁、债券发行等融资业务上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70.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32%;本次申请新增担保为62.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3.53%;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79.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7.33%。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本次担保中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4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

挂牌交易之境内操作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水泥”或“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后,境内投资者(指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交易的境内投资者)及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指未直接在境外经纪商开立H股账户,且继续通过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原B股证券账户就转换后的H股通过支持B转H业务的证券公司进行操作,但仅可进行申报卖出,不可申报买入,其中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需办理指定交易。境内投资者及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其交易的证券名称为“华新H代”,证券代码为“901033”。非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指在境外经纪商开立独立H股账户,转换后的H股股份已转托管至该账户,并通过境外经纪商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可直接按香港交易所交易规则买入或卖出H股股票,H股证券简称为“华新水泥”,H股证券代码为“6655”。

2、对于境内交易的投资者,转换后的H股仍登记在投资者原B股账户内,为确保未来B转H后,能够顺利进行交易,投资者需要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确认其是否支持申报卖出转换后的H股。对于证券公司支持的,投资者可自H股挂牌首日起参与H股交易。对于证券公司不支持的,投资者可以将B股账户转指定交易到支持转换后H股卖出的证券公司。

3、由于境内证券公司交易系统、业务管理规范以及业务流程各不相同,本提示性公告仅作为一般性操作参考,具体业务的实际操作细则与流程应以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为准。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应全面知晓、了解其开户证券公司关于华新水泥B转H相关业务的具体要求与规定。

4、由于华新水泥H股此前从未在香港交易所交易过,因此华新水泥H股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首日,将没有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数据显示,从而挂牌交易首日收市后将没有当日涨跌幅数据显示。自第二个交易日开始,才有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数据显示,及当日涨跌幅数据显示。

一、境内交易的投资者需确认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是否支持申报卖出转换后的H股

对于境内交易的投资者,转换后的H股仍登记在投资者原B股账户内,为确保未来B转H后,能够顺利进行交易,投资者需要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确认其是否支持申报卖出转换后的H股。对于证券公司支持的,投资者可自H股挂牌首日起参与H股交易。对于证券公司不支持的,投资者可以将B股账户转指定交易到支持转换后H股卖出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希望参与H股交易的,应尽快完成转指定交易;投资者存在已申报未完成交收的B转H订单时,不能办理撤销或变更B股指定交易。

二、跨境转托管指南

境外投资者所持股份可申请由境内证券公司转托管至境外证券公司(即“跨境转托管”)。在境内交易的投资者(包括境内投资者和未选择跨境转托管的境外投资者)仅可卖出,不可买入公司H股。境外投资者完成跨境转托管后,即可按一般H股交易规则买入或卖出本公司H股股票,而不受交易限制。

(一)跨境转托管流程

境外投资者申请办理跨境转托管前,应先在香港任意一家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申请转托管时需填写该证券账户相关资料。跨境转托管具体流程为:

(1)投资者本人持身份证明文件至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的托管银行提交H股跨境转托管申请。

(2)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审核无误,并核实投资者申报的跨境转托管股份不存在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冻结、股份质押等情形)后,根据投资者的申请填写《H股跨境转托管申报申请表》和跨境转托管明细数据文件后,向中国结算通过其在中国结算备案的邮箱报送转托管申请。

(二)跨境转托管注意事项

未在香港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境外投资者不能进行跨境转托管。申请跨境转托管的投资者不得对申报跨境转托管股份进行交易或转让。

如投资者证券账户持有余额小于跨境转托管申请数量,注销失败,该证券账户跨境转托管申请失效。

投资者、证券公司欲了解跨境转托管的具体操作说明,请仔细阅读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发布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跨境转托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三、投资者境内操作提示

华新水泥B转H后,公司H股境内交易申报的证券代码为901033,证券名称为华新H代。境内投资者及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原B股证券账户就转换后的H股通过支持B转H业务的证券公司进行操作,但仅可进行申报卖出,不可申报买入,其中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也需办理指定交易。非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可直接按香港交易所交易规则买入或卖出H股股票。

华新水泥B转H后,委托交易的主要交易规则如下:

(一)转换后H股交易时间

非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的交易时间与H股交易时间一致,香港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00-9:30为开市竞价时段,9:30-12:00、下午13:00-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16:00-16:10为收市竞价时段。

境内投资者及境内交易的境外投资者的交易时间为香港交易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的共同交易日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在上午11:30-12:00和下午15:00-16:10,不能提交新交易指令也不能撤单,但当日未撤单交易申报仍然有效,且仍可接收成交回报。

(二)交易指令处理

境内投资者及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的交易委托指令在上交所和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时间被传递,香港交易所暂停交易时,H股交易申报也暂停。为与H股持续交易阶段订单相匹配,投资者在B股账户申报限价单,然后由境外代理券商依据香港交易所相关规则转成H股订单报送香港交易所。

境内投资者及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的具体交易指令按以下方式处理:

9:15-9:30可输入卖出交易指令,期间无成交回报,该交易指令暂存于香港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并于9:30将所有暂存的交易指令传送至香港交易所;

9:30-11:30,13:00-15:00可输入卖出交易指令,有成交回报,未成交的交易指令可取消;

11:30-12:00和15:00-16:10不能提交新交易指令也不能取消,但当日未取消卖出交易指令仍然有效,且仍可接收成交回报。

停复牌状态以香港交易所实际停复牌状态为准,投资者通过交易行情获取H股停复牌信息。

同时,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交易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在停市期间无法卖出H股,并将根据香港市场特殊天气交收安排进行交收。

(三)可申报的买卖盘种类

华新水泥B转H后,只有非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可以申报竞价盘交易指令,境内投资者和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无法进行竞价盘委托申报,只能进行限价盘委托申报。

(四)涨跌幅限制

H股交易没有日涨跌幅限制。

(五)回转交易制度

H股采取T+2交收,可以当天买卖,且次数不受限制。对于列入可以沽空名单的股票(如大型蓝筹股),更可以先卖后买。

境内投资者、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由于只可继续持有或卖出转换后的H股,所以不能进行回转和卖空交易,只有非境内交易境外投资者可按此规则进行回转交易。

(六)最小波动价格

H股并不统一买卖的价位,随着股票上市时价格范围的不同而最小波动价格也有所不同,如下表所示:

H股最小波动价格参照表

单位:港元

(七)卖出交易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H股交易申报时委托价格不能超出香港交易所可接受范围,否则交易申报将会被自动取消。对境内投资者H股卖出交易申报有效价格范围是在当前成交价基础上,根据最小波动价格而确定的交易申报价格有效区间。

关于香港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价格范围详尽细则请参阅香港交易所网站。

(八)碎股

香港交易所股票交易的最小单位为一手,每只上市证券的买卖单位由发行人自行决定。具体情况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为准。余额不足一手的证券,香港市场称之为“碎股”,香港交易所系统内设有特别买卖单位市场提供碎股交易。

转换后华新水泥H股单笔委托最低申报数量为每手100股,余额不足100股即为碎股。

投资者所持有碎股必须一次性卖出,所持碎股数可单独委托,或与整股数一起委托。举例说明:某投资者持有转换后H股股票120股,其中20股为碎股。投资者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120股,也可以分别申报卖出100股、20股,但不能分别申报卖出110股、10股。

投资者需要注意,一般而言,碎股市场因流通量少,股份价格会略低于完整买卖单位市场中同一股份的价格。因此,如以市价申报卖出碎股,存在不能以市价卖出的可能。为提高碎股成交概率,投资者可以在华新水泥B转H后,将所持碎股单独委托卖出,并以略低于市价的价格报单,例如以市价的85%-90%。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35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武汉。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uaxincem.com。

2、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2-037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2-038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2-039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2-040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子公司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供周转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2-041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供周转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2-041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提供周转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推进华新新材(长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骨料”) 年产6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尽快达标达产,经长阳县政府提议,长阳骨料与长阳县政府经多轮协商,拟签署《华新长阳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合作补充协议书》,由长阳骨料向长阳县政府提供周转资金8000万元,专项用于华新长阳新型建材产业园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

● 借款期限:资金周转期限为4年,后期分4年偿还,每年归还2000万元,至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完毕。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提供周转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财务资助概述

公司之间接全资控股子公司华新新材(长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骨料”) 年产600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已于2017年11月投建,并于2021年3月摘牌白氏坪矿权,总储量2.5亿吨。

长阳骨料于2021年9月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以下简称“长阳县政府”)签订《华新长阳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书》,明确农户搬迁及林地兑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因长阳县政府在部分出资后财政资金困难,无法继续兑付,当前居民搬迁及林地兑付工作进展缓慢。

为推进长阳骨料项目尽快达标达产,经长阳县政府提议,长阳骨料与长阳县政府经多轮协商,拟签署《华新长阳建材产业园项目建设合作补充协议书》,由长阳骨料向长阳县政府提供周转资金8000万元,专项用于华新长阳新型建材产业园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资金周转期限为4年,后期分4年偿还,每年归还2000万元,至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完毕。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由长阳县政府承担。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华新新材(长阳)有限公司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的周转资金,目的是为了加快白氏坪矿山搬迁工作,推进长阳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供周转资金的议案》,董事会批准长阳骨料向长阳县政府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的周转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华新新材(长阳)有限公司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的周转资金,目的是为了加快白氏坪矿山搬迁工作,推进长阳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子公司华新新材(长阳)有限公司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供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的周转资金。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下转2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