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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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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05 公司简称:容百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所生产的三元正极材料上游原材料为镍盐、钴盐、锂盐,由于相关原材料的价格较高,原材料成本占三元正极材料总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尽管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战略供应商合作关系,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性事件仍有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较大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除上述风险外,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其他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7,491,595.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448,037,63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847,714.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10.08%。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主要从事高能量密度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为NCM811系列、NCA系列、Ni90及以上超高镍系列三元正极及前驱体材料。三元正极材料主要用于锂电池的制造,并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

作为国内首家实现NCM811系列产品量产并应用于国际主流终端车企的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公司NCM811系列产品技术与生产规模均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公司在华东、华中、西南及韩国设立多处先进生产基地,并围绕正极材料回收再利用布局循环产业链。

凭借强大的产品开发与质量管理能力、工程装备与技术能力、产品供应能力等优势,公司与宁德时代、孚能科技、蜂巢能源、SK on、亿纬锂能等国内外主流锂电池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通过持续的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稳定与深化客户合作。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研发、制造与销售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实现盈利。

1. 研发模式

公司形成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体系并持续优化。公司形成“集团层-事业部层-工厂层”三级研发组织,建立了事业部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研发、研究院以前瞻性新型产业和高端产品研发相结合的模式,通过集成产品开发(IPD)形式,组建跨部门产品开发团队。公司中央研究院整合了中日韩研发资源,融合前沿研究、技术创新、评价检测、资源回收、工程开发等资源和能力,建立“横向+纵向”全方位研发体系,支撑从原始创新到量产转化以及工艺改进的研发能力建设。

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方面,公司培养了大批研发技术人员,形成系统化新入研发人员的培养模式,进行研发体系培训及知识分享持续为技术人员赋能,为业务扩张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人才。公司在提供材料样品的同时,会根据客户电池产品开发情况,给出建议使用条件,协助客户完成电池体系的定型,共同促进产品应用市场的开拓。

2. 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包括采购策略和供应商管理两大环节。在采购策略方面,对于镍、钴、锰、锂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与赣峰锂业、雅保、格林美、天齐锂业、华友钴业等国内外知名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具有相对稳定、适当竞争、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了原辅料供应的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通过推进招标流程规范化、供应商评价体系化等方式,严把采购关,保证原材料或设备的可靠性以及成本的竞争力。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制定了完善的生产过程控制程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需求为核心和导向,建立了一套快速有效处理客户订单的流程。在与客户签订订单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的产品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等订单内容进行生产计划的编制、品质控制、出货等全过程的生产组织管理,确保按时交付及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在降低库存水平,从而合理控制成本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公司也根据市场预测、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设定一定的安全库存,提高交付速度,维持均衡生产。为满足部分新型材料的生产,工程部门会根据新产品的特殊需求,优化产线布局和设备结构;在品质控制方面,生产部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项目及目标值。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外大型、知名的锂电池厂商等终端客户,国内外市场均有销售。由于锂离子电池材料体系复杂,主要面向的动力锂电池研发周期较长,制造过程要求高精密度控制,要求正极材料供应商能够提供不同材料体系和控制体系下的配套技术方案与专业及时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以保证锂离子电池产品的优良品质。

为解决客户分布广、发展速度快和规模差异较大的问题,公司在管理模式上采取区域管理和大项目管理并行的方式,建立湖北、贵州、浙江、韩国四大生产基地,并设立宁德、深圳及韩国办事处,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市场资源,实现产品技术、产品质量和物流运输的迅速应对,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此外,对于战略客户,根据其对产品技术参数的具体要求,实现定制生产,以保障其对产品稳定供应和高性能要求。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的关键材料行业。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驱动锂电池产业迅速扩容,作为锂电池关键材料之一的正极材料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1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中磷酸铁锂电池和高镍电池增长最为明显。磷酸铁锂凭借其性价比和安全优势在储能和低续航乘用车中焕发活力,而高镍三元凭借其高能量密度优势在高续航乘用车中扩大份额。

由于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能量密度更高,可以以更轻重量携带更多电量,满足消费者高续航里程及智能驾驶的高耗电需求,高镍三元电池是现有技术体系中必然选择,成为海内外中高端车企共同选择的技术路线,高镍三元材料的市场占比将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现阶段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行业存在着较高的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开发技术壁垒、生产技术壁垒及品质认证壁垒三方面。较高的研发技术门槛不仅需要掺杂包覆等技术改性,还需要在氧气气氛下煅烧,对产线设计能力、个性化产品开拓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均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对生产环境的湿度控制、设备的耐腐蚀和自动化水平要求更为苛刻。

此外,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是动力电池中最重要的原料之一,对动力电池各项核心性能及安全性能都有较大的影响,基于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角度考虑,车企和动力电池企业对于NCM811、NCA等产品的认证测试程序更为复杂,不但需要进行长期产品性能测试,还需要对生产厂商的综合供货能力、自动化生产管理水平、规模量产下的低成本及品质稳定性和一致性进行详细评估,整体认证周期时间会达到2年以上。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率先突破并掌握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关键工艺技术及国内首家实现高镍NCM811大规模量产的正极材料企业,公司高镍正极材料率先通过国内外多家主流锂电池厂商的认证程序,并通过宝马、奔驰等国际知名终端车企的跨级审核,推动了NCM811正极材料在动力电池领域的大规模应用。

根据GGII统计,2021年全球高镍三元出货量为30.9万吨,同比增长120.71%,占三元正极材料总出货量的41.76%。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出货占总出货比例达到90%,市占率已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根据GGII统计,2021年公司高镍出货位列全球第二。

公司高镍产品主要客户已涵盖宁德时代、孚能科技、蜂巢能源、SK on、亿纬锂能等国内外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作为宁德时代、孚能科技等高镍正极的主供应商,公司高镍产品实现导入国际主流客户供应系,目前已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大规模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具备年产三元正极材料12万吨的生产能力,高镍产品产能全球领先。2022年,随着韩国正极产能基地的建成达产以及湖北仙桃基地新建产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及开拓国际市场,提高生产效率,推动新产品开发及应用,巩固公司全球领先的正极材料供应商地位,提高全球市场份额。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动力电池行业发展的步伐在加速。正极材料是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直接影响电池的能量密度、循环、倍率、内阻等多方面性能,也是锂电池中成本较高的部分。

1.4680无极耳大圆柱技术路线

特斯拉于2020年“电池技术日”发布了无极耳新型4680型电池,即高度80毫米,直径46毫米,采用激光雕刻的无极耳技术。无级耳电池的结构,去掉了电池主要发热部件,内阻减少,让更高密度电芯成为可能。相比此前2170电池,4680型电池功率提升了6倍、能量密度提升了5倍、续航里程增加16%、每千瓦时成本降低14%。据报道,目前,特斯拉已达到生产一百万个 4680 型圆柱形锂离子电池的里程碑,相关车型预计在2022年一季度末进入市场,市场预计2023年将会大批量生产使用。专家评估,4680大圆柱电池的正极为高镍材料,可兼顾能量密度、安全性及功率性能,未来车型放量将会极大提升高镍正极的市场需求。

2.钠电池技术路线

报告期内,宁德时代发布了第一代钠离子电池,单体能量密度达到160瓦时/千克(Wh/kg),指标接近磷酸铁锂电池。宁德时代称,下一代钠离子电池能量密度可达到200瓦时/千克,在零下20℃的低温环境中,钠电池的放电效率依旧可以高达90%,而磷酸铁锂电池只能达到54%。

钠离子电池由于其性价比高,安全性好,倍率性能及低温性能优异的优点,成为了目前市场最为关注的一种锂离子电池补充电池体系,在储能、电动车、电动两轮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与市场空间。未来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将会伴随钠离子电池的快速商业化而迎来爆发式发展。目前学术界及产业界最为关注的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主要包括普鲁士蓝类似物类正极材料及多元层状氧化物类正极材料。目前,公司正在与行业内一流电芯企业开展密切合作,将加速推进开展钠离子电池锰铁普鲁士白及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的技术迭代与产线建设,在产品技术指标及产能规模上满足客户的开发需求。

3. 镍资源加快开发将有利于降低高镍电池成本

印尼镍铁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即将进入大投产周期,未来几年每年新增产能将达40-60万吨镍,在支撑现有不锈钢市场的需求增长之外,将给新能源行业增加更多的原材料来源。

目前,业界探索红土镍矿及镍铁加工环节等方面的新技术及新工艺,如通过高压浸出工艺生产硫酸镍,也有在推进富氧侧吹工艺从红土镍矿直接制成高冰镍,这些技术和工艺的进步都将推动高冰镍的生产。镍的供给格局改变,硫酸镍供应瓶颈被打开,将有助于三元材料尤其是高镍三元原材料成本的降低,使其具有更低的综合成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的销售回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回款为主。公司根据现金需求及资金成本状况,对应收票据贴现进行管理,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由此产生波动。本年第二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大,主要为公司集中贴现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59亿元,同比增长17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1亿元,同比增长327.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08亿元,同比增长404.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 1.92亿元。

主要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与动力电池需求大幅增长,公司主要产品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订单饱满,新建产能释放,销量大幅提升,叠加售价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0.36%。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提升,规模效应带动降本增效,供应链管理及前驱体自供率提升对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净利润同比增长327.59%,,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均有大幅增长。

2. 报告期内,为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公司加快湖北、贵州、韩国三大正极制造基地以及浙江临山高镍前驱体项目扩建,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139.63%。

3.公司的销售回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回款为主,公司根据现金需求及资金成本状况,对应收票据贴现进行管理。报告期内,为配合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以现金结算的采购增加,导致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阶段性波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1.92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赠,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7,491,595.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448,037,63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847,714.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1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发展的关键材料行业。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驱动锂电池产业迅速扩容,作为锂电池关键材料之一的正极材料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1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中磷酸铁锂电池和高镍电池增长最为明显。磷酸铁锂凭借其性价比和安全优势在储能和低续航乘用车中焕发活力,而高镍三元凭借其高能量密度优势在高续航乘用车中扩大份额。根据GGII统计,2021年全球高镍三元出货量为30.9万吨,同比增长120.71%,占三元正极材料总出货量的41.76%。

由于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能量密度更高,可以以更轻重量携带更多电量,满足消费者高续航里程及智能驾驶的高耗电需求,高镍三元电池是现有技术体系中必然选择,成为海内外中高端车企共同选择的技术路线,高镍三元材料的市场占比将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正极和前驱体为公司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高镍8系、9系及NCA系列产品合计销量超过5万吨。目前公司高镍正极的产品工艺技术和工程技术已经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正继续深入电池技术和材料研究,开发最新一代电池正极材料。公司不断加大对前驱体的投入,与正极协同发展。

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具备年产三元正极材料12万吨的生产能力,高镍产品产能全球领先。公司将通过继续深入电池技术和材料研究,围绕“高镍正极”进行产业链的延伸,先做强,再做大,极度专业化。迅速扩大正极规模,开发更高镍产品,做到全球领先。同时,进行供应链开发,向上游产业纵向延伸,保证供应链安全并降低成本。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1,041,341.99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与优质客户合作关系不断加深,整体财务状况向好。为满足战略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公司积极扩产,预计2022年底将建成25万吨以上的正极产能,形成湖北鄂州、湖北仙桃、贵州遵义和韩国忠州等四大正极基地。到2025年,公司将扩大高镍正极产能至60万吨以上规模,在欧洲和北美建设制造基地,服务国际战略客户。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通过持续资金投入,加大国内外正极产能布局、加速产业链资源整合、推进研发体系优化、加强流程化信息化建设,实现经营与管理的全面升级,进一步强化在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域的领先优势。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聚焦于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与制造,并将持续在优质产能扩张、前沿技术研发、工程装备升级、流程变革与优化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以不断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发展后续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仙桃正极材料制造基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研发投入和补充运营资金等,综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以上项目的经济效益预计可参考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披露的临时公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证发〔2022〕1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2元,共计募集资金119,79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8,385.30万元(其中计入发行费用的不含税金额为7,910.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1,40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9.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00.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另于2021年9月1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现金管理到期收益170.24万元未及时转回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2月18日将上述资金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经公司2021年7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247,000.00万元,累计赎回268,000.00万元,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余额为59,000.00万元,本期累计收到理财收益3,691.78万元。

(2)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的当前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事项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公司正在加快推进本项目建设实施,计划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1-1期3万吨建设,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1-2期3万吨建设。本项目整体6万吨三元前驱体产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0年12月31日调整到2022年12月31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正在加快推进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实施,预计 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1-1期3万吨建设,截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投入资金已累计支付48,164.6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支付31,364.37万元,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占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的37.97%,项目投入资金占项目总投25.62%。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9日

至2022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议案20及议案2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议案20及议案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容百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白厚善、张慧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4月15日17:00,邮件中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4、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芳勤

联系电话:0574-62730998

电子邮箱:ir@ronbayma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仙桃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

新一体化一揽子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公司”)基于“新一体化”战略,同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仙桃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一揽子合作协议。本次一揽子协议的签订是新一体化战略的全面落地,最大程度整合区域制造优势、人才优势、资本优势等各方面优势资源,打造体系化的竞争力。

● 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商务条款洽谈无法达成一致、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终止的风险。项目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 协议中相关项目建设分期投入且周期较长。建设过程中存在下游市场需 求调整、宏观经济变化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协议中投资规模为预估值,不代表实际投入额。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 用于项目投资,存在投资额估计差异等风险。

一、新一体化一揽子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新一体化”战略,同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称“容百集团”)与仙桃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了一揽子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仙桃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情况

为落实前期的《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关于与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仙桃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公司近日与仙桃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容百集团仙桃正极材料生产基地投资协议》、《仙桃容创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容百电池三角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仙桃容百新能源工程装备公司项目投资协议》、《容百学院投资协议》。主要约定内容如下:

第一,在仙桃建成年产能4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基地,分三期建设完成。一期(年产能10万吨)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建成,二期(年产能10万吨)计划于2025年前建成,三期(年产能20万吨)计划于2030年前建成。

(下转2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