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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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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218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4.7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775,430,289.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2,244,452,235.83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21%。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稳增长与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交通基建行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也是建设“交通强国”的关键时期。

中央经济工作会提出,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可以预测,202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基建行业所处宏观政策背景相对宽松,基建投资增速预计会显著回升。

国家层面:近期,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智能化、绿色化取得实质性突破,综合能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显著提升,交通运输发展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以“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为主骨架,以高速铁路区域连接线衔接,以部分兼顾干线功能的城际铁路为补充,主要采用250公里及以上时速标准的高速铁路网对50万人口以上城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普速铁路瓶颈路段基本消除。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南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的国家高速公路网的主线基本贯通,普通公路质量进一步提高。布局完善、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机场体系基本形成。港口码头专业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综合交通枢纽换乘换装效率进一步提高。重点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络、都市圈1小时通勤网加快形成,沿边国道基本贯通。

四川省层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面提速,“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交通强省加快推进,四川省交通基础设施将进入大建设、大发展的黄金时期。到2025年,四川综合交通建设预计投资1.2万亿元以上,其中公路水路7,000亿元、铁路3,000亿元、城市轨道交通2,200亿元。今年2月,《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出炉,对标全省“一轴两翼三带”区域经济布局需要,在既有路网布局基础上,按照“强化主轴、密实两翼、畅通三带、联动三州”思路进行布局。其中,强化主轴增设高速公路4条,密实两翼增设高速公路13条。畅通三带增设高速公路10条,联动三州增设高速公路6条,规划设置18个地级城市高速公路绕城环线,布局形成全省高速公路“20、13、13”网,即20条成都放射线、13条纵线、13条横线、4条环线和44条联络线。

这些都为交通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基建企业也将迎来持续性的良好发展机遇。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主要经营范围涉及:公路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隧道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规划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机械租赁、维修;建筑材料生产;高速公路管理;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商品批发与零售;物业管理。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单一施工合同模式、BOT模式、PPP模式、EPC模式和EPC+BOT模式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保持合理较快增速,业绩变化符合交通基建行业发展现状和自身发展规律。主营业务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地位处在行业前排。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发生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航焱、臻景、铁建公司。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850.4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8.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5.82亿元,每股收益1.17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50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22年 3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年3月18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当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监事谭德彬、胡圣厦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栾黎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监事会主席马青云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53的《四川路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及财政部会计司发布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11个)和应用案例(3个)的规定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相关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54的《四川路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5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佘爱民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拟为770万元(含内控审计)。本期最终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规模增长或并购重组等原因致使审计工作量增加,审计费用另行依据选聘文件适度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分别就财务审计费、内控审计费的增加额度在各自总额的20%范围内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3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确定总费用拟为7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630万元,若本年度因公司规模增长或并购重组等原因致使审计工作量增加,审计费用另行依据选聘文件适度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就增加额度在总额的20%范围内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140万元,若本年度因公司规模增长或并购重组等原因致使审计工作量增加,审计费用另行依据选聘文件适度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就增加额度在总额的20%范围内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52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实际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实际发生总额为282.7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1年度实际担保情况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担保最高控制额度为62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披露的《四川路桥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含对下属子公司、合营、联营企业)为 282.7亿元,具体如下表:

注:1. 本年度,将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欣仪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剂1亿元予四川欣顺建材有限公司使用;

2. 新增担保额度系本公司年度内收购的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四川省中旭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0.4亿元。

上述担保实际发生额均在预计额度范围内。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对外担保总额286.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4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的担保总额为27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1%。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5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4.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315,805,898.46元。经公司第七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利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7 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775,430,289.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2,244,452,235.83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71,353,662.63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21%,符合公司《章程》及调整后的《四川路桥未来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发展阶段、业务特点及实际发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当前资金需求和后续投资规划拟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放弃、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自身经营模式、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 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54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1年以来,财政部及财政部会计司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合称“该等会计规定”),主要包括:

1.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当日开始实施。

2.2021年8月1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11个)和应用案例(3个),当日开始实施。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需修订与该等会计规定相关的会计政策。

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社会资本方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2.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本部分第4项和第5项中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4.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社会资本方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6.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7.该等会计规定要求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相关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除上述情形以外的PPP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

8.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本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社会资本方应当将执行本解释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解释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符合本解释“双特征”和“双控制”但未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特许经营项目协议,应当按照本解释进行会计处理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该等会计规定,结合公司PPP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将符合主要责任人条件的PPP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确认合同资产及建造服务收入,并结转成本;调整PPP项目资产的报表列报:将确认为金融资产的部分,从在建工程、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调至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已拥有收取该对价权利的合同资产确认为应收账款;将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从在建工程调至无形资产。公司合并及财务报表将PPP项目除无形资产建造支出外的其他建造支出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列示。

同时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要求,企业应调整2021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以前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以上对公司报表项目的最终影响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关于修订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发,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5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126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65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87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138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将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亿元

注:1、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的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上述个别交易类别中 存在“实际发生额”较“预计发生额”减少的情况,主要系因实际生产经营计划的调整,未发生或减少了相关业务而导致。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公告编号:2022-05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英文名称暨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修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英文名称变更情况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英文名称暨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同时,鉴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与本次会议审议的修改章程内容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9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一05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4月21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李光金,男,1965年6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企业战略管理博士生导师。曾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四川大学财务处处长,四川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省商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安爱众、川润股份、久远银海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征集人已出席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0日、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均作出了同意的表决意见。同时,李光金先生及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其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作为激励对象的各项情形,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人员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6、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7、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3、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39 公司简称:四川路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