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裕道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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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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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认购本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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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及/或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面临特定运作方式的风险: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2年3月30日起增加交通银行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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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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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03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