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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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应收账款情况的公告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2-011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应收账款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21年末,公司与控股股东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白山集团”)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529.76万元,其中4500万元为公司以前年度受托管理长白山景区形成的应收账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66%。该业务已于2019年年末终止。现将该笔款项成因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账款成因

2017年8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天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公司”)与长白山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白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区公司”)签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采用成本覆盖方式将长白山景区及景区内资产委托天池公司运营,合同期为三年。2019年12月23日,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委托托管业务,并经经双方确认,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33亿元,长白山集团累计结算托管费用0.74亿元,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879.42万元。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景区运营和旅游服务为主要收入的长白山集团及景区公司营收和利润大幅度下降,2020年偿还帐款379.42万元。针对余款5500万元,2021年3月20日,长白山集团出具还款计划,2021年偿还1000万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5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500万元),2022年偿还2000万元(2022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1000万元),2023年偿还2500万元(2023年9月30日前偿还10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1500万元)。2021年长白山集团按计划偿还了1000万元,截止2021年末,公司与长白山集团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529.76万元,其中4500万元为受托运营景区应收账款。

二、会计处理

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销售或提供服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以及对政府部门等销售或提供服务形成的应收款项,确定为无信用风险的应收款”,该笔欠款正处于按计划归还状态,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也未做减值处理。

三、回款安排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该笔关联交易应收账款,多次与长白山集团沟通,长白山集团再次确认了2022、2023两年还款计划,并出具了还款承诺函,承诺该帐款将以现金方式偿还,在现金允许的情况下将提前还款。下一步,公司将积极督促长白山集团按计划时限还款,并及时履行该笔款项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