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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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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84 公司简称:长电科技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1,779,55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红利355,910,600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半导体芯片成品制造和测试子行业,半导体行业根据不同的产品分类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光电子器件和传感器等四个大类,广泛应用于通信类、高性能计算、消费类、汽车和工业等重要领域。其中,集成电路为整个半导体产业的核心,因为其技术的复杂性,产业结构具备高度专业化的特征,可细分为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晶圆制造、集成电路芯片成品制造和测试三个子行业。

1、半导体市场情况

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协会(“WSTS”)统计,2021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全年总销售额达到5,559亿美元,同比增长26.2%。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10,458.3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设计业销售额为4,519亿元,同比增长19.6%;制造业销售额为3,176.3亿元,同比增长24.1%;封装测试业销售额2,763亿元,同比增长10.1%。

从全球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历史情况来看,行业处于增长期并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公司的行业地位

根据芯思想研究院(ChipInsights)发布的2021年全球委外封测(OSAT)榜单,长电科技以预估309.5亿元营收在全球前十大OSAT厂商中排名第三,中国大陆第一。公司在品牌领导力、多元化团队、国际化运营、技术能力、品质保障能力、生产规模,运营效率等方面占有明显领先优势。

从近五年市场份额排名来看,行业龙头企业占据了主要的份额,其中前三大OSAT厂商依然把控半壁江山,市占率合计超50%。

3、 半导体行业上下游情况:

集成电路产业链包括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晶圆制造、芯片成品制造和测试、设备和材料行业。公司所属芯片成品制造与测试位于产业链中下游,是集成电路产业链上重要的一个环节。集成电路芯片成品制造与测试的客户是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和系统集成商,设计公司设计出芯片方案或系统集成方案,委托集成电路制造商生产晶圆(芯片),然后将芯片委托封测企业进行封装、测试等,再由上述客户将产品销售给电子终端产品组装厂。

集成电路芯片成品制造行业的供应商是设备和材料。原材料的供应影响芯片成品制造行业的生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影响芯片成品制造行业的成本。

长电科技是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制造和技术服务提供商,提供全方位的芯片成品制造一站式服务,包括集成电路的系统集成、设计仿真、技术开发、产品认证、晶圆中测、晶圆级中道封装测试、系统级封装测试、芯片成品测试并可向世界各地的半导体客户提供直运服务。

通过高集成度的晶圆级WLP、2.5D/3D、系统级(SiP)封装技术和高性能的Flip Chip和引线互联封装技术,长电科技的产品、服务和技术涵盖了主流集成电路系统应用,包括网络通讯、移动终端、高性能计算、车载电子、大数据存储、人工智能与物联网、工业智造等领域。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按市场应用领域划分:通讯电子占比40.0%、消费电子占比33.8%、运算电子占比13.2%、工业及医疗电子占比10.3%、汽车电子占比2.6%。

在中国、韩国及新加坡拥有两大研发中心和六大集成电路成品生产基地,业务机构分布于世界各地,可与全球客户进行紧密的技术合作并提供高效的产业链支持。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根据客户订单及需求,按为客户定制的个性化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专业和系统的集成电路成品生产制造、测试以及全方位的端到端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5.02亿元,比上年同口径营业收入增长15.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9亿元,同比增长126.8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子学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和集成电路行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沈为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客户涉及集成电路行业、高科技、消费零售业和制造业等诸多行业。顾沈为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2)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汝洁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客户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制造业等行业。徐汝洁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燕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杨晓燕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1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362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5万元),公司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2022年审计费用拟不超过人民币38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45万元),最终审计费用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服务的执业人员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1、安永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服务的执业人员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具有良好的执业素养和执业能力。

2、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安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电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8月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这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43,030,55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8,724,919.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4,716,399.8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8月27日全部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121126_B02号”《验资报告》。

2、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向23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994,447.8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账,经安永华明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21126_B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0,614.0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9.1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

2、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1,356.3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98,078.61万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90,000.00万元、现金管理80,000.00万元以及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在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以下简称“浦发虹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存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32101560027119110000、92030078801900000128和510572144907,并与以上三家银行及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因此,公司与以上三家银行及海通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另外,公司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先进”)在浦发虹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为:92030078801500000146),亦由公司与长电先进、浦发虹桥及海通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各方均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期末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补流并注销专户。

2、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江阴”)三家银行之下属机构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存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510900010010207、393000686013000142609和92030078801200000617,并与以上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管理制度》,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宿迁”)在浦发江阴下属机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为:92030078801800000622),亦由公司与长电宿迁、浦发江阴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各方均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期末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1年度,募投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14,600.92万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0,614.01万元人民币,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其中“年产2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7,447.21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于2020年4月实施完毕;“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166.8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于2021年7月实施完毕;“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8,000.0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于2018年11月实施完毕。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1,356.3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产36亿颗高密度集成电路及系统级封装模块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290.86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466.0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偿还银行贷款及短期融资券”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599.44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已实施完成,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使本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85,686.68万元。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85,686.68万元人民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安永华明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121126_B06号”专项鉴证报告,原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2、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使本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99,973.42万元。

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4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安永华明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121126_B04号”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原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11月21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以不超过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原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10月27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度,未发生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补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18年10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原保荐机构中银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8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在各募投项目上,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电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长电科技2021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我们认为,长电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募投项目累计投资进度大于100.00%,主要因为实际投入金额包括全部承诺投入金额以及部分账户利息、投资收益。

注3: 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相应调减造成的。

注4:该项目于2021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计算的效益为2021年8-12月实现的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

注3:偿还银行贷款及短期融资券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扣除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相应调减造成的。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长电韩国)、STATS CHIPPAC PTE. LTD.(SCL)、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2、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及其他业务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71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3、反担保情况: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境内外全资子公司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保函担保、抵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经营性租赁担保等;子公司被担保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付帐款保函、海关税费保函、应收帐款保理、国内证开证及议付、国际证开证及押汇等。具体额度如下:

1、对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对星科金朋(江阴)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对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4、对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5、对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6、对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7、对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长电韩国)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8、对STATS CHIPPAC PTE. LTD.(SCL)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9、对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简介

1、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股99.094%,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0.906%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9,767万美元,主营半导体芯片凸块及封装测试产品。

2021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430,057.4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8,534.68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0,402.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609.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星科金朋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2,500万美元,主营集成电路研究、设计;BGA、PGA、CSP、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2021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491,956.4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1,963.96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2,031.1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014.65万元。

3、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于2020年下半年在上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万,主营投资管理,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营等。

2021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37,660.9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11.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000万元,主营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2021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174,655.7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0,492.4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2,672.7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413.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长电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主营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

2021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149,227.1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1,885.18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5,363.1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00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长电微电子(江阴)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美元,主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及销售;集成电路制造及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长电微电子于2021年10月成立,截至目前,尚在基础设施建设中。

7、长电国际(香港)贸易投资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4,800万美元,主营进出口贸易。

2021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224,959.2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7,067.4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378.0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025.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JCET STATS CHIPPAC KOREA LIMITED(长电韩国)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国际在韩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营高端封装测试产品,主要进行高阶SiP产品封装测试。

2021年末,总资产94,297.46万美元,净资产35,699.42万美元,2021年营业收入147,819.47万美元,净利润6,834.42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STATS CHIPPAC PTE. LTD.

STATS CHIPPAC PTE. LTD.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主营半导体封装设计、凸焊、针测、封装、测试和布线解决方案提供商,全球集成电路封测外包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为217,643.87万美元,净资产为98,673.47万美元,2021年营业收入165,641.66万美元,净利润13,781.28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审批额度内已签署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2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视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现有担保均为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均是支持各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公司对该等公司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71亿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22-01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不超过380万元人民币(含45万内部控制审计费)。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8,712,532.8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5,131,292.98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9,172,268.49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779,55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红利355,910,600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与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2)与盛合晶微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子学先生、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3)与江阴新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宏伟先生回避表决。

(4)与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回避表决。

(5)与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子学先生、高永岗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下转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