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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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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黎苗青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东岳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收费金额与上期收费金额一致,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信永中和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作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业务资质,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对本公司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较好的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确定的审计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2-006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了保证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2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业务,2022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租赁等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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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说明:

1、2022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发生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90,707.14万元,主要原因目前市场原煤供应紧张且原煤市场价格高企,华泰集团拥有原煤采购渠道且能够为公司提供质优价廉的原煤,公司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和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的自备电厂,通过华泰集团采购原煤可以降低成本,实现双赢。

2、2022年,公司与山东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预计发生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17,796.8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第四季度,因市场原煤紧张,公司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山东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境外渠道采购部分原煤,2022年陆续到货结算所致。

3、2022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

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54,475.78万元,主要原因为市场原煤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总部从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采购的电、蒸汽等能源价格上涨所致。

(二)金融服务预计情况

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本公司参与华泰财务公司购建的“票据池”业务的票据,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2022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交易双方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国内市场价格,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定价。双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单价不得高于国家定价;如果国家没有定价,则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当时市场价;若无市场价,则双方根据公平的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该等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

2、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3、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担保、票据承兑或贴现、办理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4、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和2021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就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和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帮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的同时,产生双赢和多赢的效果。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认真审核、讨论相关资料后,认为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2-007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华泰”)。

●本次为河北华泰担保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未有反担保。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且前次担保即将到期,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河北华泰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河北华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县支行申请最高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用于开立信用证,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担保保证责任,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河北省赵县石塔西路

4、法定代表人:李刚

5、注册资本:149,169.5401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新闻纸、其他印刷用纸及包装纸制品;食品、饲料、建材、蒸汽、煤炭(不在石家庄市辖区内销售)、废纸、日用百货、橡塑制品、木制品、纺织品、机电设备、机械配件、机油、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的销售;房屋、土地租赁;代收水、电费;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北华泰资产总额128,568.39万元,负债总额57,910.86万元,净资产70,657.5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4,238.92万元,净利润794.19万元。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河北华泰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申请在银行批准后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北华泰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