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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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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一014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电力、热力生产运营、配售电、电站开发建设、电站服 务为主营业务,报告期末,公司发电总装机容量1,044.57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714.57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68.41%,已在全国30个省市区拓展新能源发电业务,已形成新能源全国发展格局;火电装机330万千瓦,占比31.59%,供热面积8,600万平方米,均为所在城市主要热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充换电业务快速拓展,已投产多个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建成多个储能示范应用项目;公司建成两个以电站运维和检修为主的优质电站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的电站服务。公司已转型成为以新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企业,实现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及储能等业务的综合发展和行业延伸。凭借近年来在新能源板块的优异表现,连续三年进入“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2021年位列270名,较2020年提升35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无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与表决董事9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67.52亿元,负债总额524.72亿元,所有者权益142.80亿元,资产负债率78.61%;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1.78亿元,营业成本103.72亿元,毛利率21.29%;税金及附加1.08亿元;管理费用1.47亿元;财务费用16.85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37亿元;其他收益1.12亿元;投资收益0.22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70亿元;利润总额9.75亿元,实现净利润7.8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0亿元。

按总股本2,790,208,174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1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5元。

(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378,911.9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63,481,401.70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513,860,313.60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5元。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40,258,421.8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380,415,382.24元,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0,156,960.43元。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013)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14)。

(六)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377.49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22-015)。

(七)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2022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593,285.4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计划投资453,334.92万元(新能源项目404,348万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40,986.92万元、水电项目8,000万元);并购计划投资74,711.05万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72,458.05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并购2,253万元);技术改造43,033.06万元(火电项目32,030万元、新能源项目11,003.06万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22,206.44万元(科技开发投资18,250.53万元、信息化投资3,955.91万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6)。

(十)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一)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17)。

(十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三)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位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50亿元的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18)。

(十四)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十六)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6.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一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2年采购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6.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2年采购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6.3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的议案》,采购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预计交易金额为7,374.54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6.4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牛国君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公司下属发电公司进行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1,332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2-019)。

(十七)关于成立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成立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电投智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一一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60%,以现金方式出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成立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0)。

(十八)关于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30万元。

(十九)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议案》。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向吉林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捐赠总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防疫物资和款项,用以支持地方疫情防控工作。

(二十)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2年4月2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3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

7.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8.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11.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11.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徐祖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2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一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3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8、9、10、1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10:30一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一81150933

传真:0431一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股东大会人员需符合政府的防疫规定,遵守公司的防疫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22年3月29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实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

4.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67.52亿元,负债总额524.72亿元,所有者权益142.80亿元,资产负债率78.61%;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1.78亿元,营业成本103.72亿元,毛利率21.29%;税金及附加1.08亿元;管理费用1.47亿元;财务费用16.85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37亿元;其他收益1.12亿元;投资收益0.22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70亿元;利润总额9.75亿元,实现净利润7.8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0亿元。

按总股本2,790,208,174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1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5元。

(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378,911.9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63,481,401.70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513,860,313.60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5元。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40,258,421.8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380,415,382.24元,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0,156,960.43元。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五)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013)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14)。

(六)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377.49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22-015)。

(七)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2022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593,285.4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计划投资453,334.92万元(新能源项目404,348万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40,986.92万元、水电项目8,000万元);并购计划投资74,711.05万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72,458.05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并购2,253万元);技术改造43,033.06万元(火电项目32,030万元、新能源项目11,003.06万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22,206.44万元(科技开发投资18,250.53万元、信息化投资3,955.91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6)。

(九)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17)。

(十一)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位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50亿元的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18)。

(十三)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无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十五)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一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2年采购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2年采购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3.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的议案》,采购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预计交易金额为7,374.54万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行业执行的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4.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公司下属发电公司进行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1,332万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牛国君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政府批复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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