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版)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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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冯荣华、张云芳、冯晟宇、冯晟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
(七)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一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传 真:0573-85988880
邮 箱:rszyzhengquan@163.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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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9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冯荣华先生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年产130万吨再生环保纸及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年产130万吨再生环保纸及新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9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
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3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6,000,000.00元,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账号为358620100100052739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763,20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236,792.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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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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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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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16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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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包括1号机、2号机、6号机、5号机,相应改造陆续实施,于2019年9月-2021年10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该项目于2021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2号机的改造于2021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立信是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25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2276人、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7)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7家,主要行业涉及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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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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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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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整体质量合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平湖市民星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星纺织”)、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农商行”)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资金存贷款业务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民星纺织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与平湖农商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中,存款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贷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董事冯荣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对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以确保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的关联交易
■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民星纺织、平湖农商行之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的关联交易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民星纺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09日
住所: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1688号
法定代表人:谢祥荣
注册资本:1160万元
经营范围:印染;制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销售:纺织原辅材料;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民星纺织公司股东谢永祥系公司监事朱杰之岳父,持有该公司25%股份。民星纺织多年前即为公司蒸汽用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民星纺织品构成关联方,公司向民星纺织销售蒸汽、代民星纺织处理污泥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平湖农商行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注册资本:60721.8026万人民币
住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号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公司持有平湖农商行3.0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冯荣华先生兼任平湖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平湖农商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民星纺织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民星纺织之间的交易是公司为民星纺织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服务等。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平湖农商行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平湖农商行办理资金存贷款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对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券商及其他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委托理财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9,516.78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调整后,公司能够更加灵活选择短期理财品种,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12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1日(星期五)至04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12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12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冯荣华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荣霞女士
财务总监:沈卫英女士
独立董事:黄科体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1日(星期五)至04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办
电话: 0573-85986681
邮箱: rszyzhengquan@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