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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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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8,848,1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92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自 2020年9月25日起上市交易。公司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继,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中金公司委派朱宏印先生和贾义真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朱宏印先生和贾义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光大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保荐代表人简历:

朱宏印先生:保荐代表人,曾担任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贾义真先生:保荐代表人,曾经担任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