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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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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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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增加和减少了部分条款,使得其他条款序号相应的变化。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编制《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特此公告 。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9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披露在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云孝先生、独立董事徐兆基先生、总裁林芳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江永涛先生、财务总监石利民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及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2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担保的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满都拉”)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太阳满都拉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借款协议等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4,25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2,750万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64%。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也无担保。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表决时,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被担保对象太阳满都拉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4年2月2日。

3、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李云孝。

5、注册资本:16,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

6、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转让后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将持有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的相关手续。

7、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铝杆材、化工材料(除危险品)、电缆盘具、电缆附件制造和销售;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各种电线、电缆、铜杆材及其他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

8、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太阳满都拉的资产总额为 329,079,377.98 元,负债总额为 244,987,048.42 元,企业所有者权益为84,092,329.56 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5,023,178.72 元,净利润 -4,375,790.71 元。

9、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公司本次为太阳满都拉担保的债权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96%。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表决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为通过,本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太阳满都拉的相关贷款银行(即债权人)洽谈、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担保函等类似法律文书,下同)并办理一切相关手续,该等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四、公司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认为,子公司太阳满都拉向银行申请借款主要是用于满足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是根据其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有利于该公司长期、有序、健康地发展。太阳满都拉是公司的子公司,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借款、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助于其解决发展业务所需资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太阳满都拉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21年5月9日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止目前对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250万元,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3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投资、期货投资(原材料铜、铝的期货)或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用于股票投资、新股配售或申购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投资、期货投资(原材料铜、铝期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用于铜、铝生产原材料的套期保值,其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产生重要的影响,为降低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波动,公司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种类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投资、期货投资(原材料铜、铝的期货)或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3、投资金额

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用于股票投资、新股配售或申购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并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审议程序

该议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决策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决策机构。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协议、合同。

(3)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相关资金进行管理。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有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

(6)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以及有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0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叶瑜,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太阳电缆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五互联、华映科技、福日电子等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红,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太阳电缆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光股份、太阳电缆、福日电子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安记食品、中闽能源、福建水泥等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要求和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下转2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