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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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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6版)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6版)

经核查,公司之重要子公司上实龙创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如下缺陷:

1) 上实龙创客户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上实龙创客户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对部分交易规模较大的客户进行客户资信调查;且未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应收款项对账及与业务考核相挂钩的回款机制;

2) 上实龙创供应商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上实龙创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对部分交易规模较大的供应商资质及履约能力进行评估与实地考察、定期对账、定期履约评估、淘汰等;未按制度约定进行三方比价而直接采购;

3) 公司对上实龙创管控程序设计不到位,管控力度不够,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上实龙创日常经营业务的异常;对上实龙创建立、健全及执行内控体系、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较弱;且在持续跟踪、定期评估重要子公司上实龙创的风险与内控缺陷方面的重视度不够。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对上实龙创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梳理和完善,并进行了相关的整改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 上实龙创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实施了虚构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部分虚构交易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的问题也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审查;

2) 上实龙创“内部环境”要素中的组织架构管理中,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权责分配不合理,原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同一人担任,且在日常经营活动决策中缺乏集体决策机制。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对上实龙创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上实龙创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已不再由同一人担任。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3. 董事会说明: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董事会沟通,公司就上述内控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及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已落实部分对应措施予以整改,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后续将持续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上实龙创的内部控制,落实内控整改,以期尽快消除上述强调事项及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对于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说明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