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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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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16、珠海市丽珠医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7年20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901-9024室

法定代表人:唐阳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17、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08月21日

住所:古田县黄田镇松峰村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2,670万元

经营范围:原料药(单硫酸卡那霉素)生产;非无菌原料药(硫酸新霉素)生产;中间体(卡那霉素碱)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与上述授信银行签订正式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2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共计254.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并同意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等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申请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3.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签署有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本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经审查,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

2)本次授信担保相关少数股东将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担保风险可控;

3)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其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公司的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2月28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13,687.99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4,354.1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为69,333.88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182,029.37万元)的18.08%: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79,687.99万元,对本公司联营企业金冠电力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4,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本公司联营企业及子公司联营企业亦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

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力)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被担保方担保情况:

为充分保障金冠电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拟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为金冠电力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000万元,均为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

●本次反担保的情况:上述担保,以金冠电力自有资产及另两位股东焦作市嘉华贸易有限公司和香港嘉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股权质押等进行反担保,并承诺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时,无条件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的互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本公司联营企业及子公司联营企业亦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充分保障金冠电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拟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基于上述担保即将届满到期,为充分保障金冠电力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拟将上述担保进行续期,即: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拟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提供的担保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可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

上述担保,以金冠电力自有资产及另两位股东焦作市嘉华贸易有限公司和香港嘉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股权质押等进行反担保,并承诺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时,无条件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的互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风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49%股权,本公司董事邱庆丰、林楠棋代表本公司出任金冠电力董事,故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方担保,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担保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

2、住 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赵张弓村

3、法定代表人:任文举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5、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供电、销售,热力开发、生产、销售,蒸汽生产及销售,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金冠电力资产总额为1,196,220,533.44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21,231,810.54元,其中有息负债为552,500,000.00元,所有者权益为561,328,154.76元;2021年度,金冠电力实现营业收入702,123,322.31元,净利润-66,163,653.08元。

8、股权结构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就上述担保情况签署有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提供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循坏担保额度,为金冠电力的实际经营所需。金冠电力为本公司联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业务稳定,无逾期未偿还贷款。同时,该项担保由金冠电力以其自有资产及其他股东股权质押等进行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为金冠电力实际业务所需,金冠电力生产经营正常,无逾期未偿还贷款。同时,该项担保由金冠电力以其自有资产,另两位股东股权质押等进行反担保等,担保风险可控;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的贷款担保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在其贷款实际发生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就此事宜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2月28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13,687.99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44,354.1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为69,333.88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182,029.37万元)的18.08%: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79,687.99万元,对本公司联营企业金冠电力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4,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本公司联营企业及子公司联营企业亦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相关审议议案之独立意见函。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远,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其来,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立宇,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07年成为致同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IPO审计报告6份,其中IPO在审2家,已上市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全额支付,本期审计费用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本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专业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审计相关业务资格,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能独立、客观、公正进行审计业务,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准则,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出具审计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顺利及时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其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该事务所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的服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函;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函。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接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