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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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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53 公司简称:龙建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1年度经营情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14,902,54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521,589.1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21%。剩余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处于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目前基建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行业特点是建设周期长,经济效益稳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行业。随着新冠疫情减弱和结束,全球经济和政治格局的深度调整,传统基建的更新改造和新基建的加快推进,已成为各国促进发展和改善经济重要手段。

省内:2021年,黑龙江省全面开启交通运输“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积极发挥稳增长、补短板作用,全年完成“铁公机水”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投资507亿元,创近年新高。全省首条8车道京哈高速建成通车,全面畅通龙江南联大通道;全年建设高速公路6项591公里、普通国省道35项1238公里、农村公路4029公里,超额完成计划目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力争到2025年,公路方面城区人口10万人口以上县市通高速的比例达到85%以上,普通国道基本达到二级以上标准,乡镇通三级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行政村通双车道公路的比例得到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

国内:2021年,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快完善,综合运输水平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为国家重大战略纵深推进提供支撑和服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国外:随着“基建兴国”战略被大多数国家所认同,世界各国正掀起新一轮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全球建筑市场需求旺盛。随着“一带一路”合作深入推进,中国政府对“走出去”企业在信用保险、对外投资、司法保障等政策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企业国际工程事业提供了发展机会和历史机遇。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服务商,具备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管理、基建投资和运维等基础设施建设全产业链的业务资质和服务能力,涉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领域。

公司具有商务部“对外援助物资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具备竞争承揽援外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已向商务部递交“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续期材料,目前正在审核中。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公路、铁路、市政、海绵城市、园林景观等行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服务。主要用途是连接城市与城市、城市与城镇乡村,利于百姓出行,利于物资运输,保障生产生活,促进经济发展。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国家制定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改革政策红利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不断释放,为企业发展带来改革新机遇。公司所在黑龙江省实施“百大项目”,“百千万”工程以及设立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战略实施,水投、环保、旅投等重大战略相继落地实施,有力激发省内基建市场活力。

当前全球经济和政治格局出现深度调整,在后疫情时代,提振经济、稳就业是各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随着“基建兴国”战略被大多数国家所认同,世界各国正掀起新一轮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全球建筑市场需求旺盛。随着“一带一路”合作深入推进,中国政府对“走出去”企业在信用保险、对外投资、司法保障等政策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企业国际工程事业提供了发展机会和历史机遇。

(四)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

(1)施工总承包

公司直接与项目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工程和各个专业工程的施工任务,并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满足业主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业主负责支付工程进度款。公司可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对其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监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负责。最终,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公司向业主提交各项工程资料。

(2)设计咨询业务

进行项目前期咨询、全过程咨询、勘察设计等工作,设计院直接与业主签订勘察设计、咨询合同,负责项目所有专业设计任务,并保证设计、咨询质量,设计、咨询进度,设计、咨询安全管理并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对设计质量负责,最终咨询、设计产品通过省厅检查验收,并办理批复手续后,向业主提交最终设计产品资料。

2、基建投资和运营业务

(1)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中,公司与业主方签订合同,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一定时期内对建设项目享有经营权,依据合同约定在运营期内通过收取运营费用回收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并用此利润偿还债务。运营期结束后,公司将该项目移交给业主方。由于这种模式获得政府许可和支持,有时可得到优惠政策,拓宽了融资渠道。适用于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运营获利的基础设施项目。

(2)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模式中,公司与项目相关主管政府合作。政府不拥有项目,也不经营项目,而是通过给予某些特许经营权或一定数额的从属性贷款或贷款担保作为项目建设、开发和融资的支持。公司和政府代表合作成立项目公司,以合同形式确定各自的出资比例和形式。项目公司是项目的实施者,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直至最后的移交。项目公司的职能主要包括投标与谈判、项目开发、运营和移交、确保项目的服务质量等。项目特许期结束,经营权或所有权转移时,项目公司清算并解散。

(3)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基本动力,勇挑重担,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19,833.2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7,316.67万元,实现净利润31,958.4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883.66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2-01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319,584,596.2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8,836,590.28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6,752,333.81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7,398,779.13元)。

根据2021年度经营情况,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14,902,54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521,589.1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21%。剩余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通过后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5,521,589.11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21%。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目前国际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刚性需求依然强劲,国家积极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企业走出去;国内加大对基建补短板、区域发展等战略的政策支持力度,公司所处的公路、市政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需求依然较大,基建市场整体处于平稳较快发展的趋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属于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施工领域,主业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集设计、投资、建设、营运于一体。公司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系统观念,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成果。

公司近年来,公司积极抓住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机遇,参与建设了大量传统招投标项目和基础设施PPP 项目,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公司在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提高发展质量的道路上逐渐走实走深。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98,332,041.52元,利润总额373,166,684.50元,净利润319,584,596.23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6,620,643,935.49元,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 ,公司对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资金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行业普遍毛利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加上所属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后续生产经营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公司一方面将牢牢抓住新的市场机遇,稳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资本性开支,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不断巩固扩大公司在公路、市政等传统优势市场份额,加大对增量市场投入;最后,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深化改革的力度,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全力以赴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或回报。

因此,充分考虑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发展阶段、业务特点及实际发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当前资金需求和后续投资规划拟定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2-02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2021年8月10日,财政部针对上述解释第14号发布了PPP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需要调整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科目2021年期初报表列报金额。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主要明确了有关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符合“双特征”及“双控制”条件的PPP项目合同,明确了社会资本方的相关会计处理,并规定了相关披露要求。

(2)明确了社会资本方要准确定位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3)社会资本方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的,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4)对于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并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5)社会资本方根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6)为使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社会资本方根据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7)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本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社会资本方应当将执行本解释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解释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需要调整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科目2021年期初报表列报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2.龙建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3.龙建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玉龙、宁长远、张成仁、栾庆志、于海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议了该议案,并发表了对该议案的事前认可声明:

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定价客观公正,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定价客观公正,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额度适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霍光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

法定代表人:张起翔

注册资本:519,725万元整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投集团由黑龙江省国资委全额出资,持有龙建股份44.01%股权,建投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6.3.3条第一款的规定。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一切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根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合同》等,为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向其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根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合同》等,为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向其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3.承包工程:建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投资运作的建设项目,如果其中包含路桥施工等公司有承建能力的任务,在同等条件下,龙建股份及其子公司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以中标价格或市场公平价格获得该工程项目的分包。

4.出包工程:龙建股份及其子公司可以将自身承建的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以中标价格或市场公平价格发包给关联方。

5.关联租赁:根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房产土地租赁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为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出租其自身拥有的房产土地、设备等,或租入房产土地、设备等。

6.PPP项目联合体:根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为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参与PPP项目的投资及施工。

(二)交易金额

2022年度预计发生交易总额不超过214,950万元,其中,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06,000万元;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6,200万元;从关联方承包工程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向关联方出包工程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关联租赁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750万元;PPP项目联合体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三)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2.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龙建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9-6);

5.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9-6);

6. 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2-01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要求,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07,360,000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8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236,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675,592.9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561,207.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3月21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其进行了专户存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8]第020375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确定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情况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1,561,207.10元少于拟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00.00元,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范围内,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等,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和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9日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15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龙郓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15”号、“2018-034”号临时公告);2018年6月28日,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18年7月4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五莲龙建城北市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佳木斯市龙佳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54”号、“2018-055”号临时公告)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月26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50”号、“2019-095”号、“2022-004”号临时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1.65万元,是专户结算利息所致。

截至2022年1月26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且专户已经全部销户完毕。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0,248.62万元,2021年度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月26日,募集资金专户结算利息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累计金额为30,451.28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018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3月22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55.63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宜出具了众环专字(2018)140019号《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42”号临时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已经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7月23日,提前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20”号、“2018-058”号临时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19”号临时公告)。

截至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公司尚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

2019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895,092.90元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项目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相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9-012”号临时公告)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剩余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2021-013”号临时公告)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经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及龙建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拟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募集资金20,300.00万元,变更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PPP项目和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8-043”号临时公告。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分别经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五莲项目、郓城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22年12月31日,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19-056”号、“2019-099”号、“2021-004”号、“2021-034”号、“2022-008”号临时公告)

本公司2021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认为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审亚太关于龙建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海通证券关于龙建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1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