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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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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9版)

2021年12月7日,募集资金账户6销户时将其剩余金额12,155.43元转入庄园牧场一般账户兰州银行兴陇支行(账号:7029709110591012),后续公司发现该问题,于2022年3月14日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8。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严格按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信息披露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账户

账户1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陇支行(账户号:101472000568575)已于2020年7月7日销户;

账户2浙商银行兰州东部支行(账户号:8210000110120100058409)已于2020年7月8日销户;

账户3中国银行兰州市金昌路支行(账户号:104059529335)已于2020年7月13日销户;

账户4浦发银行兰州高新科技支行(账户号:48170078801800000030)已于2020年7月10日销户。

(二)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账户

账户6兰州银行兴陇支行(账户号:101472000640515)已于2021年12月7日销户;

账户7中信银行兰州分行(账户号:8113301013900110603)已于2021年12月3日销户。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以合并数据填列

三、2021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较上年期末减少8.77%,主要系以下因素影响:

(1)货币资金较上期减少52.32%,系报告期继续增加对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及归还银行借款和应付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期减少65.59%,系公司报告期调整存货储备计划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期减少56.09%,系报告期收到业绩补偿款所致;

(4)存货较上期增加55.30%,系报告期相应增加饲草料等储备所致;

(5)在建工程较上期减少98.70%,主要系“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园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致。

(二)负债结构

单位:元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期末减少21.43%,主要系以下因素影响:

(1)短期借款较上期减少33.40%,系报告期归还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较上期减少81.45%,系公司减少使用票据支付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

单位:元

报告期末股东权益总额较上年期末增加3.07%,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库存股较上期减少38.90%,系报告期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所致。

四、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增加412.11%,主要受以下因素所致:

(1)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38.06%,系报告期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受疫情影响减小,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40.68%,系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较上期增加47.14%,系报告期公司人工成本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47.23%,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74.13%,系报告期减少票据贴现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期减少86.67%,系报告期公司生物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99.22%,系公司于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59.77%,系公司于上期确认业绩补偿款所致。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0.09%,主要系以下因素所致: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46.13%,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影响缓解,销售上升,从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4.06%,主要系上期公司收回支付的土地购买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124.26%,主要系报告期减少银行借款以及上期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300万股,募集资金人民币368,878,786.79 元到位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较上期减少170.09%,主要系上期末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期末增加募集资金人民币368,878,786.79元,导致上期末现金及等价物的基数较高,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且减少银行借款,使得报告期末现金及等价物减少。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2-016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1、2021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08,266,324.31元,加上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9,339,308.98元,扣除年度内实施2020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4,673,612.00元及提取盈余公积1,933,930.90元,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0,998,090.39元。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53,533,055.78元,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决议,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232,381,032股为基础,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7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位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0,921,908.50元。2021年度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40%。

3、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利润分配预案的可行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乳制品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周期,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义务和责任,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既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乳制品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周期,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义务和责任,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2-017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3月30日,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买方保理担保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2-018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前期的营业收入、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3月30日,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1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6个,其中问题五明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以上规定,本公司将原在销售费用列报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原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费用在销售费用列报。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费用在营业成本列报。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原在销售费用列报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前期的营业收入、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单位: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