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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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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17 公司简称:日照港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元(含税),需分配利润总额为123,026,155.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港口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对于满足国家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运输,支撑经济、社会和贸易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引自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引自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统计,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55.45亿吨,同比增长6.8%,其中:沿海港口完成99.73亿吨,同比增长5.2%。港口大宗散货运输呈现分化走势,煤炭运输较快增长,继续保持沿海港口第一货类位置;金属矿石运输有所放缓,仍是沿海港口第二大货类(引自《中国港口》2022年01期,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贾大山、徐迪、蔡鹏,《2021年沿海港口发展回顾与2022年展望》。)。

■ ■

单位:亿吨 单位:%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2021年12月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

日照港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沿海主要港口。1982年开工建设,1986年开港开放。港口总体规划了石臼、岚山两大港区,274个泊位,7.5亿吨能力。目前已建成73个生产泊位,年通过能力超过4.5亿吨。其中,石臼港区以金属矿石、煤炭、粮食、集装箱运输为主,岚山港区以原油、金属矿石、钢铁、木材运输和服务临港工业为主。

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是日照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金属矿石、煤炭及其制品、粮食、木材、钢铁、非金属矿石、水泥等大宗散杂货装卸、堆存及中转业务。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主要的铁矿石中转港之一,年中转铁矿石超过1.6亿吨;铁矿石、木片、大豆、石油焦、原木等货种吞吐量居全国沿海港口首位(木片、粮食货种(除保留客户外)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裕廊公司经营,下同。)。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为客户提供港口装卸作业及相关服务,收取港口装卸作业包干费、货物堆存费和港口其他费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吞吐量29,346万吨,同比增长11.7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05亿元,同比增长12.79%;营业成本47.60亿元,同比增长10.99%;实现利润总额10.31亿元,同比增长10.03%;实现净利润8.20亿元,同比增长11.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37亿元,同比增长15.2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引自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引自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引自《中国港口》2022年01期,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贾大山、徐迪、蔡鹏,《2021年沿海港口发展回顾与2022年展望》。)

(木片、粮食货种(除保留客户外)的装卸、堆存、中转业务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裕廊公司经营,下同。)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0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15,438,675.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026,155.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6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36,957,974.4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3,026,155.5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港口服务业,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具有高度的资金密集型特征,基础投资规模大,回报期较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主要经营金属矿石、煤炭及其制品、粮食、木材、钢铁、非金属矿石、水泥等大宗散杂货装卸、堆存及中转业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04,678,528.76元,实现净利润820,343,726.5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36,957,974.44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2022年预计需要融资64亿元。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更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加快建设智慧绿色港口,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公司制定了上述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2022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1.47亿元,净利润8.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37亿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预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2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年3月30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锁旭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意见:

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进而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日常活动中出现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8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3、4、6、7、8、9、10、11、12、13项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2、5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20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7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钰斌,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审计委员会在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其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8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3月30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或“本解释”),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5号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5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相关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4.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5.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二)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三)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应当采用全口径成本而非增量成本,即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解释第15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21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对电子邮箱进行变更,变更后的电子邮箱为rzport@vip.163.com。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变更后的电子邮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1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拟审议的关联交易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22年3月30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总经理和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临2022-013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吞吐量3.065亿吨,营业收入71.47亿元,净利润8.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37亿元,资产投资45亿元,股权投资300万元;持续优化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继续保持港口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预计需要融资64亿元,其中短期借款27亿元,长期借款27亿元,其他融资方式10亿元。

本议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资金借款计划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办理具体借款审批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15,438,675.53元。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026,155.52元(含税)。

(2)董事会关于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港口服务业,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具有高度的资金密集型特征,基础投资规模大,回报期较长。

为更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加快建设智慧绿色港口,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公司制定了上述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2021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利润分配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2-010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4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5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海鹏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公告》(临2022-016号)。

19.审议通过《关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续聘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17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021年度内及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下转1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