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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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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1版)

4、董事会审议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林先生回避了表决(本公司董事长张伟林先生担任新疆信汇峡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二)规定之情形,张伟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前,事先经过了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9条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应当回避表决的股东。

6、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该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23MA77ANGL70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5、法定代表人:李圣君

6、注册资本:陆亿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

8、营业期限:2017年3月8日至2067年3月8日

9、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我公司占33%的股权,山东汇东占33%的股权,广汇炼化占34%的股权。新疆信汇峡产权及控制关系如图: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张伟林先生和副总经理黄平润先生为该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之情形,新疆信汇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新疆信汇峡构成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新疆信汇峡最近两年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疆信汇峡资产总额167,649.18万元、负债总额107,846.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3,104.24万元)、净资产59,802.6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97.60万元、利润总额1,287.24万元、净利润1,287.2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新疆信汇峡资产总额158,091.20万元、负债总额78,432.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9,932.40万元)、净资产79,658.80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2,961.82万元、利润总额21,357.01万元、净利润19,760.7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13、新疆信汇峡担保及抵押情况:截止目前,新疆信汇峡无对外担保,抵押总额61,350.23万元(融资租赁抵押18,762.94万元、银行贷款抵押20,856.68万元、为股东反担保抵押21,730.61万元),涉及诉讼(申请财产保全)金额1,071.74万元。

14、资信情况:资信状况良好,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新疆信汇峡信用等级评级为A。

15、截至本董事会决议日,新疆信汇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期限:3-5年;

3、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8亿元(含公司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存续实际担保余额5,790万元及后续拟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98亿元);

4、生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其他股东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为新疆信汇峡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新疆信汇峡后续是否提供反担保及反担保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提供担保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提供对外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保证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生产经营的正常融资需求,支持参股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有利于新疆信汇峡的持续稳定经营。新疆信汇峡目前信用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新疆信汇峡目前已经正常投产,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拟为新疆信汇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新疆信汇峡持续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解决新疆信汇峡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且新疆信汇峡本身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对新疆信汇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同意为新疆信汇峡提供不超过1.9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信汇峡其他股东拟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此次担保公平、对等。新疆信汇峡是否提供反担保及反担保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本次为新疆信汇峡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新疆信汇峡的实际融资需求向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新疆信汇峡的持续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除本公司提供担保外,新疆信汇峡的其他股东拟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新疆信汇峡本身预计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公司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新疆信汇峡的实际融资需求向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新疆信汇峡的持续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进而为公司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新疆信汇峡的其他股东拟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新疆信汇峡未来良好的发展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19,335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790万元(新疆信汇峡按期归还融资金额后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790万元,不含本次拟提供的担保)。本次拟对参股公司继续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98亿元(含公司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存续实际担保余额5,790万元及后续拟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9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7%;本次拟对参股公司继续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98亿元(含公司前期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存续实际担保余额5,790万元及后续拟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9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7%。除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向其余第三方对外担保情形,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十、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36.63万元(不含本次拟提供对外担保),主要系公司对新疆信汇峡提供的担保及收取的财务资助利息。

十一、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2-013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及有关经营范围规范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一、修订内容

相关章程修订条款对照如下:

注1:上表中粗斜体字为本次修订内容。

注2: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作出决定前,事先经过了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工商管理部门核准,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2-010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续关联交易概述

1、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3月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经2020年第一次(九届三次)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九届三次)监事会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原《金融服务协议》展期一年;经2021年第一次(九届九次)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九届九次)监事会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原《金融服务协议》展期一年。协议约定,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结算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实施以来运行良好,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2,249万元人民币。其间,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和财务公司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原《金融服务协议》已满三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2022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拟自2022年起,持续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办理存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包括利息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办理票据中间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日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委托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全年累计不超过15,000万元。办理贷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同时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化医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2年3月29日,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规定,关联董事涂伟毅先生、向青女士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重庆生命科技与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589 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 年 12 月 15 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9H250000001)。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656440067。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平,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天王星A1座2楼。

2、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成立时的出资比例:化医集团出资人民币3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

2019年1月7日,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月28日,化医集团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化医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7日,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10月9日经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同意,2021年11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述股权变更后,化医集团股权占比53%,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占比20%,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占比10%,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占比10%;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占比4%;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股权占比3%。

3、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4、截至本董事会决议日,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化医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三)财务状况

根据财务公司2021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2CQAA10027),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9.30亿元,存放同业款项7.65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73亿元,发放贷款及票据贴现资产余额19.64亿元,吸收存款余额16.39亿元;2021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亿元,实现经营利润0.50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0.29亿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根据财务公司2021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XYZH/2022CQAA10029),对照原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资本充足率为50.18%〉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财务公司期末拆入资金余额为0。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财务公司尚未开展担保业务。

(4)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财务公司期末无短期证券投资业务。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财务公司期末无长期投资业务。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自有固定资产比例为0.36%,低于20%。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按照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结算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最多两次。

3、交易金额

办理存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包括利息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办理票据中间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存放在财务的承兑汇票日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委托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全年累计不超过15,000万元。办理贷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

4、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化医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票据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各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贴现利率;财务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化医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财务公司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或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5、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定期取得由财务公司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四、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了《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XYZH/2022CQAA10029),同时公司出具了《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且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2006年12月28日修订)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依据《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的股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21年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今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七、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和公司出具的《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充分反映了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认为该关联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

5、《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6、《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金融服务协议》;

8、《关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9、《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公告编号:2022-011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61.50万元(其中母公司45万元、子公司16.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合议,按照深交所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要求,从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多个维度进行比选,经比选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和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负责人员的访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本次提交的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认真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审计从业资格和其曾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合议,按照深交所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要求,从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多个维度进行比选,经比选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1)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其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格。(2)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并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2022年第二次(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