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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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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96 公司简称:*ST中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以下人员除外,理由是:职工监事陈维建先生和董事张良成先生,未参加本次会议,未对2021年年度报告发表意见,也未在2021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上签字。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1、关联方资金占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中新科技公司管理层确认关联方-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新国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占用中新科技公司资金期末余额1,062,622,857.91元。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主要系通过中新科技公司的供应商转款给关联方形成,由于中新科技公司提供形成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的证据链仍存在部分缺失,我们未能获取充分证据证明上述金额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行致使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自2020年1月1日起,中新科技公司停工停产,人员流失严重,无正常经营,造成中新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行,无法有效降低财务报告错报的风险,同时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致使中新科技公司无法提供多项重要财务资料,我们也未能实施有效的函证及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判断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该等财务报表项目涵盖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应付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做出调整或提出调整建议,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3、或有事项

由于中新科技公司停工停产,人员流失严重,无正常经营,中新公司无专人负责诉讼案件,亦无外聘律师机构,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或有事项是否披露充分。

4、新租赁准则

由于中新科技公司停工停产,人员流失严重,无正常经营,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中新科技对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的账务处理是否恰当。

5、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中新科技公司 2021 年度账面净利润-429,101,012.96元,2021年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 2,389,063,905.76元,已连续四年出现重大亏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由于债务逾期、对外提供担保的连带责任,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抵押,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中新科技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产品的用途和消费群体区分,公司智能电视、商用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产品均属于消费电子产品。消费电子是指围绕着消费者应用而设计的与生活、工作、娱乐息息相关的电子类产品,最终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资讯、享受休闲的目的。消费电子终端设备产品属于日常消费用品,对于消费者而言,消费电子产品的使用有助于提升生活品质,消费电子产品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1.行业的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1)季节性

消费电子产品具有季节性特征。欧美市场方面,主要的节日如“感恩节”“圣诞节”等集中在第四季度,因此各品牌商、零售商等一般在四季度集中备货,以应对节日的购物热潮。此外,其他节日如“复活节”等也会引起产品的销售增加。相较而言,每年第一和第二季度需求相对较少。国内市场方面,因为“十一”黄金周、“双十一”网络促销、“春节”假期等因素,每年第三、第四季度是消费电子产品的销售旺季。

(2)区域性

全球消费电子的产能主要集中在亚洲和南美洲,以中国为主,印度、东南亚地区、巴西、墨西哥等逐渐兴起,这些地区集中了众多品牌制造基地和ODM制造基地。从产业链的角度看,以中国内地为核心,沿东海岸一线顺延,分列着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印度等国家和地区,从芯片到软件,从工业设计到模具制作,从电子元器件到终端产品,消费电子产业链日益完善和成熟,竞争力逐年增强,全球消费电子产业聚焦亚洲的格局基本形成。

消费电子行业企业需要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丰富的生产经验、优秀的成本控制、大量的资金储备和良好的人员管理能力,同时需要完善的上下游供应链配套。所以此类企业一般处于经济比较发达和产业相对集聚的地区。目前,广东、浙江、江苏等省份是国内消费电子产业研发、制造、销售及ODM企业的主要集中地。

2.公司的行业地位

中新科技集团是全球电子行业优秀的智慧显示终端原始设计与研发制造商,公司研、产、销一体化稳步发展,行业地位稳步提升。公司具备完整、雄厚的研发、制造和供应链管理能力,在全球行业企业中位居前列。

公司坚持以品牌销售和ODM相结合的战略决策,构建国内国外、线上线下多维市场紧密互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产品远销亚洲、北美、欧洲和大洋洲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公司全面导入品牌发展战略,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幅提升,产业附加值不断增加,未来将占据全球更大的市场份额。

(一)主要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4,192.57元,同比下降 99.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亿元,亏损同比缩小 67.1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仍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也仍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证券代码: 603996 证券简称: *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拟终止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

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函【2022】0209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

特此通知。”

二、风险提示

后续,上交所将根据相关规则做出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的决定。如果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依规依序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 月31日

证券代码: 603996 证券简称: *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9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科技”、“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财务类退市情形

因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仍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也仍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至第(三)款、9.3.11条第(一)款、9.3.12条的规定,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预计自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起停牌,且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2年 3 月 31 日进行了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 9.3.11 条第(一)款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9.6.2条、9.6.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3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触及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应当收到事先告知书后及时进行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4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上述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做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关于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公告。

二、交易类退市风险

公司股票2022年3月30日收盘价为0.96元,低于人民币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 月31日

证券代码: 603996 证券简称: *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2-033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08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公司股票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应当被予以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将自3月31日开市起停牌,本所将在公司披露年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公司目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充分揭示存在的风险事项,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同时应采取切实措施,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该《工作函》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及时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结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 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6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张良成先生因事请假。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会临时负责人胡斌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9,101,012.9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326,513,421.63万元。2022年度,基于2021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公司董事会从多方面考虑,2021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1度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7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职工监事陈维建先生因事请假。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灵刚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以及其中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财务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9,101,012.9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326,513,421.63万元。

2022年度,基于2021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公司董事会从多方面考虑,2021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2 年 3月28日、2022 年 3月 29日、2022 年3月 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管理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止公告日,公司仍然处于停产状态。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目前已经将部分股权以股抵债,持股比例由51.77%下降至18.32%,控股股东破产清算事项可能对公司未来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仍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将于2022年3月31日开市起停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6月4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21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2 年 3月28日、2022 年 3月 29日、2022 年3月 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目前仍处于停产状态,尚未出现其他变化情况。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的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公司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实控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仍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将于2022年3月31日开市起停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2020年6月4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21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审理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理工作,并根据审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金额本金85,267.71 万元及其利息尚未归还,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情况尚未得到解决,担保余值 7175.63 万元。目前,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接管了中新产业集团并代行其职责。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

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对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科技公司”)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资金占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中新科技公司管理层确认关联方-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新国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占用中新科技公司资金期末余额1,062,622,857.91元。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主要系通过中新科技公司的供应商转款给关联方形成,由于中新科技公司提供形成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的证据链仍存在部分缺失,我们未能获取充分证据证明上述金额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行致使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自2020年1月1日起,中新科技公司停工停产,人员流失严重,无正常经营,造成中新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行,无法有效降低财务报告错报的风险,同时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致使中新科技公司无法提供多项重要财务资料,我们也未能实施有效的函证及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判断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该等财务报表项目涵盖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应付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做出调整或提出调整建议,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3、或有事项

由于中新科技公司停工停产,人员流失严重,无正常经营,中新公司无专人负责诉讼案件,亦无外聘律师机构,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或有事项是否披露充分。

4、新租赁准则

由于中新科技公司停工停产,人员流失严重,无正常经营,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中新科技对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的账务处理是否恰当。

5、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中新科技公司 2021 年度账面净利润-429,101,012.96元,2021年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 2,389,063,905.76元,已连续四年出现重大亏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由于债务逾期、对外提供担保的连带责任,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抵押,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中新科技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十条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因此,我们对中新科技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

(二)众华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华在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指出: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我们注意到中新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中新科技自2020年1月1日起停工停产,人员流失严重,致使中新科技公司内控职能缺位,组织机构无法正常运行,内控制度无法正常执行。同时,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由一人担任或暂代,公司治理机制运行受限,无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中新科技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中新科技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众华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和非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报告,上述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争取早日解决违规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实现早日复产。公司董事会督促相关关联方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尽快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同时督促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江珍慧继续履行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弥补关联方间接占用的资金的承诺,切实维护全体投资人的权益。

2.加大与涉诉供应商、融资机构的和解力度。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债权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等。

3.公司持续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处置存量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同时公司将积极维护现有融资合作,多渠道解决融资问题。

4.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和价值,管控重大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

非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标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我们责成董事会督促相关关联方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计划,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同时督促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江珍慧继续履行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弥补关联方间接占用的资金的承诺,切实维护全体投资人的权益。

根据审计机构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我们提请董事会聘请律师团队查清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件,并向违规事件责任方追究相关责任。

我们将持续关注相关涉及事项的处理进展,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消除不利影响,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执行到位,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梁振文、龙湖川、董伯儒

2022年3月29日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

非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标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相关材料,发表意见如下: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处理进展,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消除相关事项的不利影响,督促关联方尽快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退市情况概述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仍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也仍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之终止上市条款。

二、退市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1条第(一)款、第 9.3.12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31日起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 9.3.13 条之规定,上交所自公司触及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4条的规定,上交所所自上述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做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应当在收到上交所关于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终止上市公告。

若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9.6.2条、9.6.4条、9.6.10条的规定,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三、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工作方式,坚持依法依规、勤勉

尽责地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竭力做好员工、债权人、投

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从全面重启主营业务、全面推进化债工作、全面整改

内控体系三大方面同时推进,力争尽快改善公司现状,并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有

力保障,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1、退市交易安排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停牌,若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决定终止上市,

自上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

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

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上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交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退市后的去向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3、申请重新上市的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不包括交易类终止上市情形),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重新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四)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五)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六)最近1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七)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最近3年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九)保荐人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保荐人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十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影响其任职的情形;

(十二)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报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