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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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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非融资类担保

1、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东方金控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17亿美元,担保金额按照担保协议约定金额或风险监控指标限额计算。

2、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为国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主结算协议(Master Clearing Agreement)、债券市场协会/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TBMA/ISMA GMRA)、主券商服务协议、贵金属交易实物买卖、经纪业务、发行结构化票据等非融资类交易提供担保。

3、担保类型: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

4、被担保人:东方金控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授权期限: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授权事项:在前述非融资类担保所述额度、种类、类型、被担保人、期限等各项要素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东方金控有权董事全权办理上述非融资类担保所涉及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等,并在东方金控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如下的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期货”)

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1层、21层、22层(01室、04室)、31层(01室、02室、03室、04室)、35层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8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证期货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16.21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72.6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58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66.01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43.54亿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0.3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92亿元。

2、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

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6层

成立时间:2010年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经营范围: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证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证资本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1.33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2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49.86亿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78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6亿元。

3、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00号28-29楼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港币2,754,078,015.00元

持股比例:100%

董事长:张建辉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通过设立不同子公司与持牌孙公司分别经营由香港证监会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证金融资业务等。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方金控资产总额为港币204.10亿元,负债总额为港币181.4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港币5.01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港币90.15亿元,资产净额为港币22.68亿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港币-0.05亿元,净亏损为港币2.88亿元。

4、境外其他全资子公司和BVI公司

公司将根据融资或交易需要确定的境外其他全资子公司和BVI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授权期限内可能涉及的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情况进行预计,所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因公司经营计划及降低融资成本、增强香港子公司的对外经营能力等需要,上述预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安排合法,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2.27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2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建、行业文化建设要求及经营管理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本次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H股及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现将公司H股及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26号文核准,公司2016年7月8日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于2016年8月3日行使超额配售权。截至2016年8月3日止,公司已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933,709,090股,售股股东已出售93,370,910股H股,共计1,027,08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H股为港币8.15元,以港币现金缴纳,共计港币8,370,702,000.00元,在扣除交易费及其他费用总计港币145,045,025.30元后,港币8,225,656,974.70元已存入H股募集资金账户,以实际资金划至上述账户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7,083,154,510.65元(包含已取得的利息收入)。此等募集资金在扣除划转给社保基金会的募集款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H股募集资金净额计港币7,417,133,357.56元,折合人民币6,386,884,274.4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在扣除由公司承担的已发生相关发行费用折合人民币61,949,749.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港币7,345,307,900.42元,折合人民币6,324,934,524.77元。上述H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6)第108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未结汇H股募集资金计港币1,114,273,672.19元,累计使用已结汇H股募集资金计人民币5,452,307,940.06元,按照实际结汇情况和使用情况折合人民币共计6,411,524,860.3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港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港币446,668.58元,人民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107,685,282.60元,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人民币总计108,050,478.82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发行工作,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778,203,7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58,275,884.32元,扣除非公开发行的部分承销费用人民币69,485,269.97元之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988,790,614.35元。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7)第00593号的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已发生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95,545.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57,180,338.8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公司2017年12月27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已经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核)字(20)第E00095号的审核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H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港币446,668.58元及人民币107,685,282.60元,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人民币总计108,050,478.82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到账金额包括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H股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约35%将用于进一步发展公司的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2)约30%将用于发展公司的境外业务;

(3)约15%将用于扩大公司的投资管理业务;

(4)约10%将用于发展公司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

(5)约5%将用于资本性支出,以提升信息系统及扩充轻型营业部网络;

(6)约5%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按照H股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已使用的H股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641,152.4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中承诺募集资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承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25亿元将用于支持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发展;

(2)不超过30亿元将用于投入证券销售交易业务发展;

(3)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提升投资管理服务能力;

(4)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加大创新业务投入;

(5)不超过23亿元将用于推进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

(6)不超过2亿元将用于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H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H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已部分用于招股说明书承诺事项,相应地,公司净资产和净资本均获得增加;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进一步发展公司的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投入证券销售交易业务发展、提升投资管理服务能力、加大创新业务投入、推进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以及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九、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承诺未使用的H股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9,972.74万元。公司按业务实际发展情况投入H股募集资金。其中,拟用于境外业务的H股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进一步投入使用;拟用于资本性支出的H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提升信息系统及扩充轻型营业部网络,公司的轻型营业部已进入筹备阶段、信息系统也按计划不断提升完善中,后续将根据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一:

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注:已使用人民币H股募集资金汇率按实际结汇汇率计算,已使用港币H股募集资金按照资金使用当月月末汇率计算,未使用H股募集资金汇率按照期末汇率计算。

附件二:

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所投入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同一项目所用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收益无法单独认定。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减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的公告,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5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40)。

日前,经公司重新评估和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推进东证资本业务发展,扩大资产管理规模,考虑东证资本的运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决定不再执行前述对东证资本减资人民币9.5亿元的计划,维持东证资本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不变。

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上接2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