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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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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894.77万元,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13,978.66万元。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90,8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83,678.43万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发展。在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和国际疫情尚在反复的背景下,带动国内能源消费增速回升,同时受安检、环保监管、进口煤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供需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煤炭价格阶段性高位运行,煤炭行业经济形势总体稳中向好,行业营收及利润实现双增长。

供给方面:受环保、安全监管政策趋严对主产区的约束和进口煤缺口、暴雨天气对运力造成的冲击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供应持续偏紧,10月下旬后,随着保供限价政策力度加强,煤炭供需格局得以扭转。2021年,全国原煤产量41.3亿吨,较上年增长5.7%。

需求方面:疫情期间,多数国家制造业受到冲击,开工情况较差,订单纷纷涌入我国,国内社会用电量增长显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带来的工业用电需求叠加极端天气拉升的居民用电需求拉升了煤炭消费。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年煤炭消费量增长4.6%,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0%,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

行业效益方面: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营业收入32,896.6亿元,同比增长58.3%;应收账款4,313.7亿元,同比增长60.1%;利润总额7,023.1亿元,同比增长221.7%。资产负债率64.9%,比去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从事原煤开采、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加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长焰煤、焦煤、贫煤、洗精煤。公司生产的长焰煤具有挥发分高、不粘结、化学活性高、燃烧性能好、易于转化等优点,主要用于化工、发电、工业锅炉;焦煤具有挥发分适中、粘结性强、发热量高等特点,一般作为电厂和工业锅炉的动力燃料、部分产品为冶炼精煤;贫煤灰分适中、低磷、中高热值,主要用途为动力用煤和民用煤。公司煤炭产品主要销往河南、湖北、华东等多个省区。

(二)公司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下属煤矿生产所必须的原材料、设备和能源,由专门的物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主要包括:支护用品、大型材料、设备、配件、专用工具、劳保用品、建工材料、电力等。

生产模式:公司采用流程式生产模式。采煤工作面各生产工序严格按照循环作业图表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循环作业,其他辅助工序与之配合,矿井形成连续型生产。

销售模式:公司产品由煤炭销售中心统一销售,实行“统一签订供货合同、统一计划、统一定价、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公司积极实施大户营销战略,逐渐形成了以大户营销战略为核心,以优化市场战略、销售结构为重点的营销文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22-016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的监事8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仅职工监事表决):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90,8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83,678.43万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472,025万元,实际发生额318,792万元。预计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54,1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017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18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197,841.47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2-019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7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22-019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3月 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同时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3、财政部 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或“本解释”),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期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已经在2020年度将销售费用调整为营业成本列报。具体情况如下:

(三)执行解释第15号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解释第15号。根据解释要求,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3、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22-020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矿业”)系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阿拉尔豫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9年3月27日,塔河矿业从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农商行”)申请一笔1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其中已经偿还5,000万元,剩余13,000万元也已到期。经塔河矿业与阿克苏农商行沟通,阿克苏农商行同意塔河矿业归还到期的13,000万元贷款后续贷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利率以银行实际贷款利率为准。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8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塔河矿业另一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2年3月 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塔河矿业办理续贷提供8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塔河矿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开发区幸福路65号企业公馆B座1202室

法定代表人:纪奉玉

注册资本:77,372.54万元

经营范围: 原煤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加工及销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焦炭、矿产品、钢材、建材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矿山设备、采矿专用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制造、销售与租赁;金属材料、劳动防护用品、橡胶制品、五金产品(管制器具刀具除外)销售;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塔河矿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塔河矿业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塔河矿业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且其现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5%。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22-021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0 年度,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8号)。

二、资金占用解决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发现上述资金占用情形后,公司积极督促义煤集团归还占用资金,于2021年4月20日前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收回了占用资金本息。同时,公司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加强了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2021年度,公司完成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工作,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其他风险警示条款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专项意见》,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2年3月3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其他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公告编号:2022-022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机关2号楼2楼东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 2021 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 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二)通讯方式登记

1、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00一17:00;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2022年4月21日17:00。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帐户卡;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电 话: 0398一5888908

传 真: 0398一5897007

邮 编: 472300

联系人:董海、李玉飞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大有 编号:临2022-015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1名。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仅独立董事表决):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90,812,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83,678.43万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472,025万元,实际发生额318,792万元。预计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54,1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017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18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197,841.47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2-019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预计为2023年4月30日前)对外融资47亿元。如果在本融资计划实施中,单项融资金额超过5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将另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关于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20号)。

14、关于续聘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续聘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临2022-021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关于召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22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1、4一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03 公司简称:ST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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