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3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41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6,000万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1,209,4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8,999,994.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301,886.79元,筹集资金净额为5,145,698,107.84元。

2021年1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267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联重科土方机械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33,452.5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453号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信息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金额。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本年度合计计提7.49亿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83亿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0.54亿元,长期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3.97亿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0.03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0.01亿;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计提0.06亿元。剔除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影响,本年发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共计7.49亿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款项

公司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83亿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54亿元、转回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3.97亿元,计提原则如下: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结合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违约率、损失率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存货

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3亿元,计提依据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和在产品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对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都会定期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三)发放贷款及垫款

公司本年度计提发放贷款及垫款信用减值损失0.06亿,计提依据如下: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发放贷款及垫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发放贷款及垫款本公司参考行业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逾期天数、违约风险敞口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四)固定资产

公司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1亿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每年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对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预计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1年度税前利润7.49亿。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21年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经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及概况

1、应收账款,695户,金额795,217,676.15元。

2、其他应收款,8户,金额371,718.51元。

本次资产核销共计703户,金额合计795,589,394.66元,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的债务人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等,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减少2021年度税前利润186,836,541.70元。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了备查账目并归档作为账销案存资产管理,保留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亦发表了书面意见;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

因本次资产核销金额合计数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数)的50%,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六、监事会书面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及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七、其他说明

本次资产核销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资产核销的书面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41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6,000万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1,209,4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8,999,994.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301,886.79元,筹集资金净额为5,145,698,107.84元。

2021年1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26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承诺的投募项目与募资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与投资规划,同时结合市场发展情况,现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

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是全工艺流程挖掘机生产智能制造,包含下料、焊接、机加、涂装、装配、调试等全流程工序。本项目对传统离散型制造进行了颠覆式创新,在高度自动化的同时要求产线、设备、工装具备较高的生产柔性,在整个挖掘机生产制造行业乃至工程机械行业无先例可寻,其非标设计难度大。因此,项目在产线工艺规划设计、智能装备制造和信息化建设上耗时较多,导致设备生产采购滞后。目前,智能厂房已全部建设完成,智能装备和信息化系统正在安装调试中。

公司前期严谨、可靠的先行先试验证和可靠性研究将更好得保障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建成落地。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为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拟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

2、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拟打造行业领先的全工艺流程的高强钢备料制造基地和薄板件生产制造基地,因此对传统制造模式进行了颠覆式创新。由于项目工艺技术复杂、设备产线智能化要求高、非标设计难度大,无可移植的成熟工艺设备产线,需在前期进行大量自主创新研究、试验论证和方案评审,因此在产线工艺规划设计和设备研制等方面耗时较多,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相对延后。目前钢结构厂房已建设完成,智能工厂产线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为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拟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

四、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疫情后宏观经济逐渐复苏,挖掘机全球市场需求增长较快

2015-2021年我国挖掘机销量连续7年正增长,由6万台增长至34.3万台,五年挖掘机销量的CAGR为40.1%。随着疫情后国内基建投资增长、房地产行情回暖等因素,国内工程机械市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主要产品销量持续突破新高。同时,随着全球疫情后的经济复苏,工程机械出口大幅增长,2021年出口金额达340亿美元,同比增长62.3%,成为历史上出口增长最多的年份。

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需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才能为今后健康持续的发展提供保障。

(2)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工程机械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典型的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重点解决生产的关键工艺、关键工序、薄弱环节,以达到有效保证产品质量的目的。工程机械生产过程的智能互联是产品生产全流程的信息化、智能化映射,项目建成后公司可以通过大数据、云平台的分析,有效实现对研发、生产、营销、售后的全过程掌控,为全方位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进而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提升生产效率,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工程机械智能制造项目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实施全程智能化、自动化生产,可以有效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生产效率,确保生产合理性、高效性、科学性。同时受益于产线的柔性化生产改造空间,公司可以针对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持续推陈出新,打造不断满足客户新需求的高质量产品。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完整的研发体系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技术人才储备,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公司被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家部委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首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近年来,公司突破了150余项智能制造关键技术,打造了一批自研发的产品,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MES、EAM等产品,并在智能制造沉淀的过程中不断优化升级,结合其他已成体系的智能制造系统,逐渐形成较通用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2)公司具有丰富的智能制造工厂建设经验

2016年以来,公司全面推进智能制造,在数字化转型升级、智能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已建成9个智能制造工厂:包括行业规模最大、智能化程度最高的塔机智能工厂、“行业领先,国际一流”的沅江搅拌车工厂。这些工厂大量采用行业先技术,如机器人、传感、AI+、VR+、互联网+、5G、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等技术,并将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化产线深度融合,生产质量、效率、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其中塔机智能工厂被评为“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智慧产业城挖掘机工厂入选工信部发布的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揭榜单位。

(3)“双碳”加速绿色智造推进

在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的背景下,工程机械行业布局绿色生产制造服务等方向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通过使用清洁能源、绿色工艺及先进的污染处理措施,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实现挖掘机绿色低碳生产,加大节能降碳力度,有力推动碳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

3、项目预计收益测算

公司预计本项目达产后效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预计收益一致,预计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8.00%,税后投资回收期6年,经济效益良好。

(二)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高强钢、薄板件为公司轻量化产品的关键材料

随着工程机械向大型化、轻量化发展,高强钢及薄板件被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结构件和耐磨件的制造上。随着全球工程机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需要尽快实现关键零部件的智能制造,同时形成产品的多样化、系列化,提高产品质量,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并迎接行业的热点趋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立优势。

(2)智能化生产高强钢、薄板件将使制造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高强钢、薄板件的智能制造对传统的生产工艺提出了更高要求,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加工装备,并启用智能化生产车间,是确保重要零部件生产质量和效率的必然选择。项目将投入建设多项智能化生产设备,能有效提高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并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如大幅面光纤激光切割机、多头数控火焰切割机等。

(3)公司集中生产高强钢、薄板件将带来较大的成本效益

目前,公司高强钢、薄板件的生产基地较为分散,使得公司对零部件生产的整体管控难度加大,造成后续生产中材料浪费的现象。同时,生产基地分散也增加了公司在不同产地调配资源的运输成本。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能使得上述问题得到解决。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有利于智能化制造和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并拥有节约投资、缩短流程、安全生产等诸多优点,同时也为公司在材料运输上带来较大的成本效益。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跨学科、多专业的丰富人才储备

经过近30年的创新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一支跨学科、多专业、有活力、敢创新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在智能制造领域也有多年的人才储备。为了保障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将对该项目投产后的生产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例如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电气、液压技术、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继续教育等。通过丰富的人才储备及体系化的岗前培训,项目将得以顺利实施。

(2)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具备雄厚的研发底蕴

公司技术中心于2005年10月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致力于工程机械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应用、行业标准制定、科技信息的收集、研究等工作。作为公司的研发支撑体系,技术中心年均完成科研成果300余项,累计承担国家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等国家项目100多项。建设机械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08年由科技部批准,以公司为依托单位建设,拥有结构、传动、液压、电气四个实验室和混凝土机械等四个整机实验场,占地面积达16万平方米。实验室致力于工程机械领域关键及共性技术研究。

因此,依托于公司技术中心、建设机械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公司得以顺利地开展技术研究开发,并在该募投项目投产后,顺利完成高强钢及薄板件的生产任务。

3、项目预计收益测算

公司预计本项目达产后效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预计收益一致,预计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4.83%,税后投资回收期5.81年,经济效益良好。

五、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过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挖掘机械智能制造项目”、“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依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决定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在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环境的变化,确保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

六、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仅涉及预定完成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明显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趋势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中联重科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中联重科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联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常德中联重科液压有限公司、上海中联重科桩工机械有限公司、安徽中联重科基础施工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特力液压有限公司、陕西中联西部土方机械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应急装备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亳州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湖南中联振湘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联重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新加坡控股公司、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中联重科金融(澳大利亚)公司、中联重科金融(意大利)公司、中联重科金融(南非)公司、中联重科金融(俄罗斯)公司、中联重科金融(美国)公司、ZOOMLION HEAVY INDUSTRY RUS LLC 、PT. Zoomlion Indonesia Heavy Industry、ZOOMLION HEAVY INDUSTRY(THAILAND) CO.,LTD. 、 ZOOMLION VIETNAM COMPANY LIMITED、Zoomlion Gulf FZE、Zoomlion Middle East Machinery Rental LLC、Zoomlion South Africa (Pty) Ltd、ZOOMLION AUSTRALIA-NEW ZEALAND PTY LTD、Zoomlion Pakistan(Pvt.)Ltd、ZOOMLION CIFA MAKINE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SIRKETI、Zoomlion Kazakhstan LLP、Zoomlion Heavy Industry Philippines Inc.、Zoomlion international trading saudi、Zoomlion Brasil Industria e Comercio de Maquinas Ltda、Zoomlion Wilbert TowerCranes GmbH、Compagnia Italiana Forme Acciaio S.p.A、m-tec Mathis Technik gmbh、Rabe Agrartechnik Vertriebsgesellschaft mbH、LLC “ZOOMLIONBEL-RUS”、ZOOML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等子/孙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 本次计划担保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7亿元。具体实施时,公司可视情况决定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49个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02,204.37万元, 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45%,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因开展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按揭销售业务对客户的担保。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没有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的情形。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入推进公司智能制造及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对公司的控股公司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49家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7亿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拟对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联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外开展的融资授信含贸易项下票据、信用证类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其他相关业务。

2、拟对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融资授信含贸易项下票据、信用证类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其他相关业务。

3、拟对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常德中联重科液压有限公司、上海中联重科桩工机械有限公司、安徽中联重科基础施工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特力液压有限公司、陕西中联西部土方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7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保函业务、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相关业务。

4、拟对湖南中联重科应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保函业务、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相关业务。

5、拟对湖南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亳州中联重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6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保函业务、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其他相关业务。

6、拟对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保函业务、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其他相关业务。

7、拟对中联重科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开展应收账款的再保理及其他相关业务。

8、拟对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贸易项下银票、信用证类、保函业务、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及其他相关业务。

9、拟对湖南中联振湘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2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内开展的土地平整开发相关业务。

10、拟对Zoomlion H.K. Holding Co.,Limited (中联重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办理融资、进出口贸易结算、对外担保业务、外汇交易及其他相关业务。

11、拟对Zoomlion International Trading (H.K.) Co.,Limited(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办理进出口贸易结算、融资、对外担保业务、外汇交易及其他相关业务。

12、拟对Zoomlion Singapore Investment Holdings PTE.LTD(中联重科新加坡控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0.3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进出口贸易结算、投融资、固定资产购置及其他相关业务。

13、拟对Zoomlion Capital (H.K.) Co.Limited(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Zoomlion Capital (Australia) Pty Ltd(中联重科金融(澳大利亚)公司)、Zoomlion Capital (Italy) S.p.A.(中联重科金融(意大利)公司)、ZOOMLION CAPITAL SOUTH AFRICA (PTY)LTD.(中联重科金融(南非)公司)、LLC Zoomlion Capital (Rus)(中联重科金融(俄罗斯)公司)、Zoomlion Capital (U.S.A.) Corp.(中联重科金融(美国)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8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外部融资、融资租赁保理及投资等其他相关业务

14、拟对ZOOMLION HEAVY INDUSTRY RUS LLC 、PT. Zoomlion Indonesia Heavy Industry、ZOOMLION HEAVY INDUSTRY(THAILAND) CO.,LTD. 、 ZOOMLION VIETNAM COMPANY LIMITED、Zoomlion Gulf FZE、Zoomlion Middle East Machinery Rental LLC、Zoomlion South Africa (Pty) Ltd、ZOOMLION AUSTRALIA-NEW ZEALAND PTY LTD、Zoomlion Pakistan(Pvt.)Ltd、ZOOMLION CIFA MAKINE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SIRKETI、Zoomlion Kazakhstan LLP、Zoomlion Heavy Industry Philippines Inc.、Zoomlion international trading saudi、Zoomlion Brasil Industria e Comercio de Maquinas Ltda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进出口贸易结算、投融资、固定资产购置及其他相关业务。

15、拟对Zoomlion Wilbert TowerCranes GmbH、Compagnia Italiana Forme Acciaio S.p.A、m-tec Mathis Technik gmbh、Rabe Agrartechnik Vertriebsgesellschaft mbH、LLC “ZOOMLIONBEL-RUS”、ZOOML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在境外开展的进出口贸易结算、投融资、固定资产购置及其他相关业务。

具体实施时,公司可视情况决定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49家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根据与金融机构的协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予以披露。

(二)表决及生效条件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有关预计担保额度基本情况

1、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均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中联重科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中联重科金融(香港)公司、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等46家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4.25亿元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熊焰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陆亿贰仟捌佰伍拾柒万壹仟肆佰贰拾捌元整

(5)业务性质: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11年6月8日

(8)信用等级:A

(9)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5,465.77万元,负债总额为322,058.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23,407.74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237,274.83万元,净利润为398.25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7亿元

2、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

(3)法定代表人:潘振洋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农业机械制造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7)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6日

(8)信用等级:A

(9)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436.72万元,负债总额为41,160.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1,276.03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7,617.94万元,净利润为2,510.07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

3、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98号

(3)法定代表人:苏敏

(4)注册资本:人民币55,3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生产、销售农用机械产品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10年3月26日

(8)信用等级:BBB+

(9)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9,642.49万元,负债总额为87,469.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2,172.57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42,980.66万元,净利润为-161.51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亿元

4、湖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湖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株木山街道黄福社区中联大道1号

(3)法定代表人:王心丹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生产、销售农用机械产品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19年7月2日

(8)信用等级:BBB+

(9)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南中联重科智能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586.84万元,负债总额为4,713.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9,873.48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9,038.68万元,净利润为3,271.98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5、中联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中联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峨溪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熊焰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5)业务性质:农作物数字化种植服务;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孙公司(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7)成立时间:2020年11月5日

(8)信用等级:BBB+

(9)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联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602.24万元,负债总额为2,405.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197.15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830.94万元,净利润为-1,202.29万元。

(10)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6、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下转2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