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8版)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15,600,516.63元,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4,604,202.93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032,274.26元,应付普通股股利40,000,000.2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788,437.07元,资本公积金732,920,321.0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6,666,667.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进行现金分红,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由66,666,667股变更为80,000,000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6,6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20元。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已实施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下,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求,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 合作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 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

3、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实施票据池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方式进行担保,不涉及对外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 户日益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为此,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 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 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 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 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并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 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 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 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 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 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3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业务期限为三年,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计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

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天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本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促进作用,现拟继聘任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 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开展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公司将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确定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相关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相关审计人员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本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促进作用。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聘任 2022 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正前后对比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为了让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15:00-17:00 举办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陆灿先生、独立董事张屹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佘砚先生、财务总监陶珏女士、保荐代表人唐帅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3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