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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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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1年末总股本2,952,434,675股为基数,每10股拟分配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47,621,733.75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城市燃气

燃气是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发展的主要基础条件,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保障之一。2021年以来,虽疫情有所反复,但整体看全球正处于复苏通道中,叠加全球碳减排,这对于以天然气为代表的基础能源提供了强劲的支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我国2021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约8.4%。从消费结构看,工业燃料用气占比为36.57%,城市燃气占比达35.47%,发电用气占比19%,化工用气占比8.87%。工业用气、城市燃气和发电用气拉动天然气消费增长。

2、污水处理

目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趋于饱和,项目数量和平均规模呈现收缩趋势。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联合住建部发布了《“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强调城市和县城重在补齐能力缺口,除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规模可适度超前外,其他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要配合城市开发同步推进,规划“十四五”期间污水处理设施新增规模2,000万立方米/日。

以环境治理绩效为导向的水环境系统性治理需求不断升级。国家在政策、 资金、生产要素上给予环保产业支持,使环境治理转变为在产生社会效益的同时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产业。因此,环保行业边界逐步淡化,环境治理绩效为导向的“环保综合服务”是未来产业的发展趋势,水环境系统治理市场加速释放。

政府监管引导水务行业规范发展,国家不断提高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通过环保绩效考核升级、督察常态化、PPP 项目清理等一系列举措,提升行业规范发展和能力。水务项目提质增效,对水务公司综合运营能力提出更大挑战。

3、城市交通

上海出租汽车行业作为一张城市名片,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和营商环境,近年来,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备受社会关注。2021年,《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正式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公司下属大众交通积极发挥品牌企业的行业影响力、引领作用和社会责任,向上海市人大提出多份与行业发展相关的议案、建议,参与包括《上海“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在内的多项与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意见征求。在2022年召开的上海两会上,上海市人大代表、本公司董事长、大众交通董事长杨国平先生建议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进一步提高立法透明度、参与度,以“开门立法”、“开门修法”的精神,广泛听取行业意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保障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反垄断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信息数据安全,促进行业法治、有序、公平发展,并建议由行业协会参与管理从业者资质、运价调整、技术标准、服务质量。

2021年7月20日,上海出租汽车总量调控专题研讨会在公司总部所在的大众大厦召开,会上发布了《关于上海出租汽车总量调控、合理规划巡网比例的调研报告》,为上海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份观点明确、数据翔实的分析材料。

4、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公共设施投资。但近年,在监管趋严和债务约束的背景下,PPP投资已趋于回归理性化与规范化,功能上也正从融资工具逐步回归到服务公共事业的本质。

5、物流运输

物流行业整体受市场和行业的竞争压力冲击较大。区域配送市场的日益激烈,新能源车辆参与竞争,市场业务特征仍处于低门槛、运力车辆供应充足、参与公司性质参差不齐的状态。

6、自营金融

2021年,在宏观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的环境下,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而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是国家经济工作的重点。2021年,融资租赁行业总体保持缓慢的发展态势甚至小幅下降,实体经济压力尚存仍然给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质量带来较大的下行压力,全行业业务规模出现负增长,在业务发展规模、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等方面仍然有较明显的分化趋势。随着监管政策落地和细化条款的调整,长期来看融资租赁行业处于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

7、创投

行业景气度在募资端和退出端双轮催化下持续攀升。保险资金配置私募股权基金的标准持续放开,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提供增量;北交所的成立为专精特新创新企业提供了新的上市平台,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渠道更为通畅。

公司以“公用事业、金融创投”业务双轮驱动,构成了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其中公用事业包括(1)城市燃气、(2)污水处理、(3)城市交通、(4)基础设施投资运营、(5)物流运输;金融创投包括(1)自营金融、(2)创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用事业

1、城市燃气

我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下游需求端的城市燃气业务,包括居民及商业用气,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燃气销售和管道施工,经营模式为向上游供应商购买气源后,通过自有管网体系,销售给终端客户并提供相关输配服务。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以及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分别是上海浦西南部、江苏省南通市区唯一的管道燃气供应商,在上海市以及长三角地区较有影响力。上海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6,867公里,日供气能力720万立方米,拥有燃气用户超过187万户;南通大众燃气拥有天然气管网长度2,575公里,日供气能力200万立方米,拥有50万户燃气用户。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在推进降本增效的过程中提升内在竞争力,在全产业链发展、信息化建设以及服务营商环境方面不断创新,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城市燃气安全保障并推动各项业务的快速增长;探索有规模有效益的新能源项目,建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是公司的主业之一,主要从事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公司下属多家污水处理厂分别由子公司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

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单价,按照实际处理量拨付。目前公司在上海、江苏共运营8家大型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44万吨/日。其中,子公司大众嘉定污水日处理规模为17.5万吨,出水标准达到上海市最高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A+;子公司江苏大众公司目前业务主要涉及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三八河厂)、贾汪区(贾汪厂和青山泉厂)和沛县(沛县厂)及邳州市(邳州厂)四个区县,连同连云港东海县(西湖厂)、东海二期,总处理规模达到26.5万吨/日。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将对内加强技术工艺的执行管控和员工专业化培训,推进项目扩建,提质增效;对外积极拓展发达地区的优质项目,在上下游领域寻求突破,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能力。

3、城市交通

公司下属城市交通服务业务以综合交通运输为核心,由下属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11.SH)运营。主要围绕出租车运营、汽车租赁等细分市场发展,提供出租车和汽车租赁、道路客运、旅游包车等综合交通配套服务。截至2021年末,大众交通在上海市拥有出租汽车6,255辆以及租赁车3,304辆,通过“大众出行”平台打造智慧交通。

大众交通出租车运营业务在上海地区以车辆租赁的模式为主,在上海以外的地区以车辆租赁和车辆挂靠为主。大众交通的汽车租赁业务主要包括长包和零租两种业务,运营模式为公司购买车辆和牌照,统一对外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的城市交通业务深耕企业租车服务,同时积极探索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互联网模式,结合“大众出行”APP、“96822”服务热线等功能,推进大数据在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推动运营数字化和管理数字化转型,以科技驱动发展。

4、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目前公司运作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主要是以BOT(建设-经营-移交)方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上海翔殷路隧道。该项目由公司提供运营养护保障服务,由上海市政府给予公司持续性专营补贴来获得投资资金返还和回报。目前公司无在建或拟建市政项目。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做好隧道安全养护,提高项目运营效率。

5、物流运输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运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物流运输业务。目前,大众运行物流主要业务包括货运出租、搬场、供应链、液化气配送等,自有各类运营车辆 1,000多辆,拥有车辆管理系统、智能调度系统、营运管理系统、TMS系统等多个管理系统,致力于提升车辆运输服务管理效率,节省运营成本。货运出租、供应链以车辆租赁业务为主、市场城配业务为辅推进业务拓展。大众运行物流拥有上海市危险品运输(二类易燃气体)资质,是上海市最大的第三方专业配送LPG的物流公司,液化气运输车队已覆盖了上海14个行政区。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整合内部资源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充分利用公司品牌优势,打造供应链金融物流产品,上游对接大型客户,下游对接中小物流公司,以多年为大型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积累的运营、管理、结算经验为中小物流公司提供运营管理、资金和车辆支持;积极拓展新能源货运车业务的上下游业务合作机会。大众运行物流已完成危险品第三、第九类资质的申请审批,将积极探索新的业务类型。

二、金融创投业务

1、自营金融服

公司下属金融服务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和大众商务运营,主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预付费卡业务等。大众融资租赁以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净息差为主要盈利来源,主要收入来源是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围绕“消费金融、平台金融”拓展业务。公司下属大众商务“大众e通卡”的预付费卡业务,致力于商户结构的优化,丰富“大众e通付”应用场景,改善用户使用体验,增强公司整体业务产品自主控制力和市场竞争力。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借助自身稳健经营与股东支持,开拓贸易、保理、投资等业务;通过与金融科技平台进行模式探索,推进“科技驱动、小额分散”的消费金融模式转型,丰富金融产品;积极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积极进行金融适应性调整,深化产融结合,进一步向产业链或区域纵深发展,针对细分市场做精做透,走差异化竞争或合作竞争的道路,通过专业化、信息化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打造盈利能力强、资产质量高的优质企业。

2、创投业务

公司的创投业务主要通过直投及参股专项基金、私募基金等多种渠道,以自有资金和融资为资金来源,进行多领域投资,涵盖 PE 类、并购类、二级市场定增等投资标的多阶段。公司参股的创投平台主要有4家,分别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借力创投平台的作用进行跟投和直投,择机在优质赛道进行布局,加强投后管理,提升项目投资的确定性,研究制定可行的处置方案,寻求通过大股东回购、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提高投资资金的运用效率并创造稳健的投资收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股东持股情况说明: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沪港通等方式持有公司61,178,000股H股,该股份数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56,321,859股股份(其中:495,143,859股A股股份、61,178,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8.8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18 亿元,较上年同期47.83亿元增加了 13.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41.12%。

2021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3.52%,较上年同期 6.23%减少了 2.71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国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2-006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3月20日以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杨卫标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梁嘉玮出席并表决),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9票。本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7《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356,221.16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207,642,397.9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按照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0,764,239.79元,加上2020年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1,645,593,488.30元,减去2021年度已分配162,383,907.11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1,670,087,739.31元。以2021年末总股本2,952,434,675股为基数,每10股拟分配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47,621,733.75元,结存未分配利润1,522,466,005.56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才能实施,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报全文和摘要》(2021年年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8《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等采购天然气和LNG以及工程施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瞿佳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瞿佳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下属公司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本公司下属公司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公司委托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按规定予以回避。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9《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0《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2《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及权益法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及权益法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意见: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4《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董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进行操纵利润。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6《关于公司提名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1)《关于提名史平洋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李颖琦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杨平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名刘峰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本公司在香港聘任的联席公司秘书吴咏珊女士(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委派之代表)因个人原因提出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授权代表、香港《公司条例》之授权代表之职位。就更换联席公司秘书事宜,本公司接到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推荐函,推荐由魏伟峰博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简历附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魏伟峰博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水平,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参考A+H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平均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税前15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每人税前20万元人民币/年。 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调整后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标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2-0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2-019《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董事会还确认了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聘请香港嘉源律师事务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港交所上市规则培训。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非执行董事简历:

史平洋,男,1974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宜兴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5 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史平洋同志曾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主管、主管;安徽淮北平山电厂筹建处主任助理;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管理部副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设备管理部经理;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附件2: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

杨平:男,1969 年出生,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CEO 兼总裁、香港赛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资产管理 30 人论坛理事、 中国工业互联网百人会成员。

李颖琦,女,1976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导,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颖琦女士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刘峰 男,1968年出生,硕士,律师、高级经济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科委高新技术及项目融资顾问、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理事、中国民艺法律服务中心特聘专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上海市消保委“消费维权法律专家服务团”团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等,并多次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论证会成员。曾任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附件3:联席公司秘书个人简历

魏伟峰博士,男,现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集团行政总裁;兼任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特许仲裁人学会会员。魏博士持有美国安德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英国华瑞汉普顿大学法律(荣誉)学士学位、香港理工大学企业融资硕士学位以及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金融)博士学位。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杨平、刘峰、李颖琦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刘峰、李颖琦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杨平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李颖琦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现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导,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3 月21 日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颖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颖琦

2022年3 月21日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峰

2022年3月21日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杨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平

2022年3月22 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2-008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燃气: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南通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大众企管: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众河滨: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大众交通: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保理: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大众融资租赁: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2)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大众燃气10%以上股份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1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3)因办公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下属公司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4)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下属公司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5)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委托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6)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7)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8)因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与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2名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2、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3、公司3名独立董事王开国、邹小磊、刘正东对有关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表示同意,并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鉴于上海大众燃气是对本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同时上海燃气持有上海大众燃气5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海燃气作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和LNG、工程施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租赁办公场所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下属公司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以及本公司下属公司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商品和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众河滨系大众企管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委托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大众河滨酒店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物业资产及其使用人提供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以及大众河滨向公司租赁房屋并提供管理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且本公司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交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等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均兼任大众企管董事,大众企管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大众融资租赁向大众企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35 公司简称:大众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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