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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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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

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现金管理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3 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2-013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及权益法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其中涉及内容为“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和“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其中涉及内容为“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该解释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前期发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了相应年初数,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4号中的“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解释第15号“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中,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的“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2-015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执行董事、副总裁杨卫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卫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正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正东先生因其他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执行董事杨卫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正东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卫标先生、刘正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其空缺前,杨卫标先生、刘正东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对杨卫标先生、刘正东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2-016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名非执行董事、独立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提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来函,鉴于非执行董事瞿佳女士因工作调整,推荐史平洋先生接替瞿佳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史平洋先生任职资格以及任职条件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后,提名史平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推选的非执行董事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1)鉴于近期香港联交所对上市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在董事会多元化章节(主板上市规则第13.92条)中,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得全属单一性别,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以及任职条件等方面审核,提名李颖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李颖琦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 鉴于邹小磊先生因其他工作需要,已辞去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以及大众公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职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42)。

鉴于刘正东先生因其他工作需要,已辞去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以及大众公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5)。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以及任职条件等方面审核,提名杨平先生、刘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刘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平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推选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将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免函。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非执行董事简历

史平洋,男,1974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宜兴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5 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史平洋同志曾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主管、主管;安徽淮北平山电厂筹建处主任助理;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管理部副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设备管理部经理;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附件2: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

李颖琦,女,1976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导,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颖琦女士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杨平:男,1969 年出生,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CEO 兼总裁、香港赛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资产管理 30 人论坛理事、 中国工业互联网百人会成员。

刘峰,男,1968年出生,硕士,律师、高级经济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科委高新技术及项目融资顾问、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理事、中国民艺法律服务中心特聘专家、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上海市消保委“消费维权法律专家服务团”团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等,并多次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论证会成员。曾任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2-017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04

债券代码:155745 债券简称:19沪众01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公用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70,087,739.31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52,434,675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7,621,733.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8.6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发生总股本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 月31日

(上接3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