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回购价格不做调整。
(四)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公告。
(五)回购注销的程序
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并依法将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回购方案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出具专业意见。随后,应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回购该等限制性股票,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公司应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并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相应股份的过户手续;在过户完成后的合理时间内,公司应注销该部分股票。
十五、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会计处理原则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被公司回购注销,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结转解除限售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二)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定公司于2022年5月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预测数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基础上计算的,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
十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1日
至2022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宁金成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详见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其他事项: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14、15、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10、11、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 登记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19日 8:30-17:00。
(六) 登记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严格遵守郑州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若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电话:0371-85334130
传真:0371-85336608
邮箱:ytzgir@yutong.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00
联系人:王勇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2-027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回购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15,661.4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0%。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拉动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与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融资机构合作,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融资购车方式,同时根据行业惯例和融资机构要求,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为通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融资机构等的审核,符合开展业务条件的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15,661.4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0%。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2-01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戴领梅先生、曹建伟先生和梁木金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2021年初预计的额度内,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整体发展。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公司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关联采购,2021年实际交易额26,265.61万元,比预计少8,826.39万元,主要因工程机械行业下滑,工程机械业务销售不及预期,相关采购需求减少。
单位:万元
■
2、接受服务和劳务,2021年实际交易额6,383.34万元,比预计少1,787.66万元,主要因工程机械行业下滑,工程机械业务销售不及预期,相关采购需求减少。
单位:万元
■
3、销售材料、产品、转让固定资产,2021年实际交易额4,929.54万元,比预计少2,228.46万元,主要因公司逐步停止汽车内饰业务,相关销售业务减少。
单位:万元
■
4、提供服务和劳务,2021年实际交易额6,542.89万元,比预计少764.61万元。
单位:万元
■
5、应收账款保理
(1)手续费管理费支出,2021年实际交易额3.56万元,比预计少46.44万元。
单位:万元
■
(2)应收账款保理,2021年实际交易额2,543.23万元,比预计少7,456.77万元,主要因环卫设备政府类客户占比降低,公司对应收账款保理需求减少。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21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预测和行业发展展望,2022年公司拟继续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关联采购,考虑外部电池及零部件等材料的供应无法满足公司新能源业务增长以及矿用车专用电池的需求,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4,039.00万元。
单位:万元
■
2、接受服务和劳务,公司业务增长导致对生产检测、底盘加工、和融资销售服务的需求增加,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3,603.00万元。
单位:万元
■
3、销售材料、产品、转让固定资产,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649.00万元。
单位:万元
■
4、提供服务和劳务,考虑关联方对环卫服务需求增加,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9,304.50万元。
单位:万元
■
5、金融服务。
(1)手续费管理费支出,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00万元。
单位:万元
■
(2)应收账款保理,考虑公司业务增长及规避应收账款逾期和坏账的风险,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000.00万元。
单位:万元
■
上述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各类别预计金额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主体。
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当年的关联交易可参照前一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
四、关联方信息
1、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293.1223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01401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客车、客车零部件、专用车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等。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40.55%,其他公众股东持股59.45%。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郑州一品聚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宇通工业园F04-00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MA4107G73X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针纺织品、日用品、工艺美术品、洗涤用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等的销售。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70%的股权,周静持有30%的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3、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浔江东路26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54X73N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能源系统、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与应急电源及其材料、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70%股权,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4、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办公楼12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M1PX0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新能源产品、电池及零配件的技术研发、加工、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废旧电池、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销售。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梁涛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郑州智驱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蓝湖街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红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J2FA4K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不含发动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6、郑州众城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鄱阳湖路86号蓝山公馆一楼10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亚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86BDFX9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电子、机械、五金、液压、润滑设备、车辆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李根持有10%股权,刘亚锋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7、郑州贝欧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奉定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4F9A4D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安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塑料制品、儿童汽车安全座椅、餐椅、玩具、童车、童椅、童床、针纺织品、玻璃制品、箱包、电子产品、母婴用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床上用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家具、卫生用品的设计、制造、加工及批发零售等。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5.55%股权,奉定勇持有33.33%股权,其他27名自然人31.12%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8、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49214393L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机械、混凝土机械、专用汽车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的开发、设计、制造与销售、技术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通泰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85%股权,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9、郑州宇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巫青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F1J323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新材料、皮革制品的制造与加工;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电子商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巫青峰持有3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0、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32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义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9G6JXW45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
股东情况: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11、郑州睿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椿路11号13幢二单元3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常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BJ6AX9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等。
股东情况:西藏康瑞盈实实业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苏常军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2、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椿路8号3号车间209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平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BKB37H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3、郑州闪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四环206号(西四环与梧桐街交叉口西南角)6号门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位义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4DWQ1K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等。
股东情况: 郑州云杉创新与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98.33%股权,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67%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4、河南快鹿出行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遵大路交叉口文苑小区14号楼2单元8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方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CWTP1Q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自有汽车租赁服务;客运服务;汽车维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会议会展服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李方勇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5、河南星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宇通工业园宇通大厦12层120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东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4MA45JYDB8C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策划;票务代理;汽车租赁。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张东方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6、河南安新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1单元21层2119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常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37266605U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
股东情况:拉萨百年德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7、郑州市护车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大道与四海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通技改办南侧1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岳省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RUX323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上接341版)
(下转3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