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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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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90 公司简称:中国中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96元(含税),以2022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741,653,68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49,364,121.8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多功能综合型建设集团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套工程和工业产品及相关服务。公司在工程建造、设计咨询、装备制造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延伸产业链条,扩展增值服务,开展了特色地产、金融物贸、资源利用、资产经营、水利水电、生态环保和建筑科技创新与应用等相关多元业务。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公司各业务之间形成了紧密的上下游关系,逐步形成了公司纵向“建筑业一体化”,横向“主业突出、相关多元”的产品产业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新签合同情况

2021年新签合同额统计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建造是中国中铁的核心板块,是巩固中国中铁基础设施建造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品牌实力的根基,是做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影响力的重要支柱,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公司工程建造业务涉及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城市轨道交通、水利水电、港口航道、机场码头等工程领域,经营区域分布于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拥有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等多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基本经营模式是在境内外通过市场竞争获得订单,按照合同约定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BOT或PPP等方式完成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等任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负责。基础设施投资业务是基础设施建设传统施工核心业务产业链的延伸,公司基础设施投资业务坚持围绕主业、服务主业、带动主业、促进主业的原则,秉承“一个板块经营,多个板块受益”的投资理念,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廊等多个基建领域不断创新投资建设模式,形成了更加完善的产业链条,推动公司在保持工程建造领域施工承包商优势同时,转型升级为“投资商+承包商+运营商”的综合企业集团。

公司始终在中国基础设施建造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是全球最大的建筑工程承包商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8项,占全国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数量的50%以上;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27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9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0项,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特级1项。 公司在中国铁路基建领域、城市轨道交通基建领域均为最大的建设集团,拥有中国唯一的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桥梁结构健康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盾构及掘进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代表着中国铁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建造方面最先进的技术水平。同时,公司是“一带一路”建设中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力量之一,是已建成通车的中老铁路,正在建设的印尼雅万高铁、匈塞铁路等“一带一路”代表性项目的主要承包商。在国内市场,公司在铁路大中型基建市场的份额一直保持在45%以上,在城市轨道交通基建市场的份额保持在35%以上,在高速公路基建市场的份额保持在1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24166.8亿元,同比增长10.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未完合同额42112.0亿元,同比增长20.5%。分业务领域来看:①铁路业务方面,随着川藏铁路等国家大中型铁路重大项目招标完成,公司铁路业务新签合同额保持高速增长,全年完成新签4335.7亿元,同比增长22.0%;期末未完合同额 7246.1亿元,同比增长13.8%;在2021年国内大中型铁路建设市场占有率达46.6%,继续保持国内第一。②公路业务方面,全年完成新签合同额2952.6亿元,同比减少27.9%;期末未完合同额6915.1亿元,同比增长0.5%。③市政及其他业务方面,随着国内城市群、都市圈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公司城市建设市场开发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全年市政及其他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16878.5 亿元,同比增长 19.0%;期末未完合同额27950.8亿元,同比增长28.8%。

2.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

设计咨询是中国中铁的核心板块,是引领中国中铁技术与产业升级、带动其他业务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提升中国中铁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依托,是促进产业协同、提高全产业链创效能力的重要支撑。公司设计咨询业务涵盖研究、规划、咨询、造价、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总承包、产品产业化等基本建设全过程服务,主要涉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市政、房建、水利水电、水运勘察设计等行业,同时不断向现代有轨电车、中低速磁悬浮、智能交通、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电力、节能环保等新行业新领域拓展。基本经营模式是在境内外通过市场竞争获得勘察设计订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等任务。同时,公司不断创新设计咨询业务经营模式,充分利用开展城市基础交通设施规划的优势,努力获取设计项目和工程总承包项目,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作为中国勘察设计和咨询服务行业的骨干企业,公司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主导作用,尤其是在协助制订建设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等方面的铁路行业标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在2021年ENR全球150家最大设计企业和225家最大国际设计企业排名中,分别位列第15位和84位。2021年,公司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业务新签合同额205.5亿元,同比下降20.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业务未完合同额498.0亿元,较2020年末下降10.9%。

3.工程设备与零部件制造

装备制造是中国中铁的核心板块,是践行“三个转变”、推动中国中铁品牌高端化的重要载体,是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是补链强链、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公司装备制造业务主要服务于境内外基础设施建设,产品涵盖道岔、隧道施工设备、桥梁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装配式建筑品部件以及轨道交通电气化器材等。基本经营模式主要是在境内外通过市场竞争获取订单,根据合同按期、保质保量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道岔产品方面,公司拥有从设计研发到制造的全产业链核心竞争优势,具备年产各类道岔2万组的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地铁及有轨电车等领域。钢结构制造及安装方面,公司桥梁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主要以制造、安装各类大型桥梁钢结构为主,在跨江跨河的桥梁钢结构市场优势明显,生产制造的桥梁钢结构、钢索塔产品已达国际先进水平。隧道施工设备及服务方面,公司能够提供涵盖复合盾构机、硬岩TBM等各系列隧道掘进机及配套设备、隧道施工机械的相关产品和配套服务,并已构建了零部件及配套设备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及配套服务的全产业链布局。工程施工机械方面,公司是国内乃至世界领先的专业从事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专用施工机械的制造与研发的大型科技型企业,产品包括铺轨机、架桥机、运梁车及搬运机等铁路施工专用设备以及起重机械等其他大型工程机械。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化器材方面,公司轨道交通电气化器材主要产品包括普速铁路、提速铁路、高速铁路接触网成套器材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所有供电形式的成套供电器材,其中铁路客运专线、高速铁路接触网器材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装配式建筑方面,公司是国内房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行业中产品结构丰富并可提供装配式建筑全套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致力于打造高科技创新型装配式建筑业务平台。

公司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等交通基建相关的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处于全国乃至世界领先地位,在科技创新实力、核心技术优势、生产制造水平、品牌知名度等方面竞争力突出。公司是全球销量最大的盾构机/TBM研发制造商,是全球最大的道岔和桥梁钢结构制造商、国内最大的铁路专用施工设备制造商、世界领先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型装备制造商。在国内市场,公司在技术要求较高的高速道岔(250公里时速以上)、重载道岔业务市场的占有率均超过50%,普速道岔市场占有率超过45%,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道岔市场的占有率超过70%,大型钢结构桥梁市场的占有率为60%以上,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市场的占有率为60%以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产品市场占有率约50%。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中铁工业(股票代码600528.SH)是我国铁路基建装备领域产品最全,A股主板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高铁电气(股票代码688285)是国内电气化接触网零部件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装备重要的研发、生产和系统集成供应商;中铁装配(股票代码300374.SZ)是国内房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行业中产品结构丰富并具备装配式建筑集成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可提供装配式建筑全套解决方案。

作为工程建造高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公司研发制造的隧道掘进机、隧道机械化专用设备、工程施工机械、道岔、钢桥梁等产品市场需求充盈稳定。2021年,公司工程设备与零部件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612.8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国内新签完成591.0 亿,海外新签完成21.8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工程设备与零部件制造业务未完合同额976.1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36.8%。

4.房地产开发

特色地产是中国中铁的重点发展板块,是中国中铁品牌多元化的重要载体,是进军城市建设市场向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转变、依托主业优势向“地产+基建”“地产+产业”转变的重要平台,是优化业务布局、拓展市场领域的重要支撑。2021年,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坚持新发展理念,面向市场需求,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重点布局城市群、都市圈,围绕基建主业找项目、谋发展,向文旅、康养、TOD、会展等领域稳步拓展,加快由传统的商业地产开发向多业态、多产业、多功能一体的综合开发模式转变,持续提升中国中铁特色的房地产开发核心竞争力;结合宏观环境变化,持续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控能力;提高资金周转率,加快库存去化,降低融资成本,盘活沉淀资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开展投资,把控、提升房地产板块资产质量。

公司特色地产业务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和房地产二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经营模式是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及平台公司通过竞争方式委托公司按照规划要求,对一定区域的土地依法实施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使区域内的土地达到规定的供应条件,政府或其授权部门通过有偿出让该土地获取土地出让收入,并按约定支付公司的投资及收益。二级开发经营模式是在境内外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获得房地产开发授权,将新建成的商品房进行出售或出租。2021年全公司房地产销售额580.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目标。

5.其他业务

(1)矿产资源

资源利用是中国中铁的特色板块,是促进中国中铁多元化发展、创造经济效益的平台,是保持中国中铁矿产资源特色品牌和资源业务与工程项目联动开发的依托。公司在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通过“资源财政化”“资源换项目”,以收购、并购等方式获得了一批矿产资源项目,由全资子公司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矿产资源开发业务。公司资源利用业务以矿山实体经营开发为主,目前在境内外全资、控股或参股投资建成5座现代化矿山,分别为黑龙江鹿鸣钼矿,刚果(金)绿纱铜钴矿、MKM铜钴矿、华刚SICOMINE铜钴矿以及蒙古乌兰铅锌矿。生产和销售的主要矿产品包括铜、钴、钼、铅、锌等品种的精矿、阴极铜和氢氧化钴。2021年公司主营的矿产品铜、钴、钼、铅、锌产品价格整体处于历史高位震荡区间,较2020年年均价格均大幅上涨。截至报告期末,前述矿山保有资源/储量主要包括铜约819.5万吨、钴约60.9万吨、钼约65.5万吨,其中,铜、钴、钼保有储量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矿山自产铜、钼产能已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2021年,公司资源利用业务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积极化解矿产品价格大幅波动风险,矿产资源的开发、销售总体保持稳定。其中,铜金属产量24.23万吨,同比增加14.43% ;钴金属产量3222.93吨,同比增加25.57%;钼金属产量14955.15吨,同比增加87.82%;铅金属产量1.09万吨,同比减少23.35%;锌金属产量2.14万吨,与去年持平;银金属产量38.7吨,同比减少10.66%。

注:鹿鸣钼矿铜为伴生矿,数量很少,故没有统计铜品位和资源量数据。

(2)金融物贸

金融物贸是中国中铁的服务保障板块,是服务主业发展、保障供应链安全、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产融结合、拓展价值空间、促进产业协同的重要支撑,是提高资本流动性、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保障。①金融业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过程中,始终严格落实“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政策,始终坚持产融结合整体方针,金融业务坚持以服务内部金融需求为基础、以促进建筑主业发展为中心、以创造价值为导向,坚持金融资源配置效益优先原则,促使金融资源流向高效资产,牢牢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的底线。公司目前已持有信托、财务公司、公募基金等金融牌照,获批开展的资产管理、私募基金、保险经纪、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业务,均属于国资委允许审慎规范开展的金融业务,构建了以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类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各公司积极探索产融结合新方式,服务内部金融需求。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服务信托、项目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产融投“三合一”模式等方式,加大服务主业的主动性,建立对交易对手和项目的常态化风险监测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出台《常态化风险排查指引》,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风险,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过程管理。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内部资金集中,建立资金池,控制融资规模,通过利用自身金融资源和人才资源,发挥金融整合的平台优势,在降低融资成本,“降杠杆、控负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铁资本有限公司开发出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保险经纪、创新创投和国际投融资等多元化业务,持续在获取投资项目权益融资方面发力。②物贸业务。公司物贸业务是由公司所属各级物贸企业依托全公司生产经营主业所形成的需求优势、产品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供应所形成的资源渠道优势而开展的贸易业务,以公司内部贸易为主,适度开展对外经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面向全国的经营服务网络,与国内大型钢材、水泥、石油化工、四电器材、建筑装饰材料等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公司层面的主要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并向国内其他建筑企业供应物资,公司资源获取能力、供应保障能力、采购议价能力得到显著提供。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期间,通过适当储备、适时锁定价格等有效方式,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有效应对了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风险。

(3)基础设施资产经营

资产经营是中国中铁的重点发展板块,是中国中铁优化产业布局、做强全产业链品牌的重要载体,是强化经营性资产管理、保障投资收益、增强资本金循环能力的关键环节。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建筑企业,产业链条完备齐全,投资业务布局广泛,投资、运营管控体系完整,具备较强的投建营一体化发展能力。公司PPP(BOT)运营业务范围主要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及资产经营,涵盖自主经营、联合经营和委托经营三类模式。目前,公司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水务环保、市政道路、产业园区、地下管廊等类型,运营期在8至40年之间。随着公司承揽的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相继建成进入运营期,公司基础设施运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总体呈增长态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表内运营项目36个。其中,轨道交通项目2个,运营里程约45km;高速公路项目2个,运营里程约74km;地下管廊项目1个,运营里程约32km;水务环保项目12个;市政及其他项目19个。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1.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1,598,764,390股,其中A股11,434,370,390股,H股164,394,000股。

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并已扣除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4.表中数据来自于公司2021年12月31日股东名册。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2022年3月2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457,092.9283万股增加至2,474,165.3683万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为46.88%。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2022年3月2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457,092.9283万股增加至2,474,165.3683万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为46.88%。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一)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注2: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 周期(即延长 3 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注3: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则每年付息一次;如公司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注4: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5 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 周期(即延长5 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注5: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2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二)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本公司公司债券均为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普通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可续期公司债券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发行时付息兑付日的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了付息兑付,未出现债券逾期情形。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不适用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云

2022年3月30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2-018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9.70亿元。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公司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在进行评估后,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36.93亿元。

2.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3.08亿元,均是因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成本已超过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3.08亿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公司对建造合同项目已完工未结算及一级土地开发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2.24亿元。

4.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1年,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对债权投资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60亿元;公司对固定资产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1.32亿元;公司对其他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0.53亿元,以上合计7.45亿元。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1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9.70亿元。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相关程序合法合规。2.计提减值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方案。

三、2021年度减值计提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21年计提的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增加人民币79.70亿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79.70亿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2-018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2021年2月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2021年8月10日发布的《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1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以下简称“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更的具体情况

1. 解释14号和实施问答关于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分别于2021年2月3日、8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和《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对社会资本方参与的PPP项目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要求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合同,社会资本方应根据解释14号和《实施问答》中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社会资本方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应确认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确认为主要责任人,则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对于确认的基础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在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综上所述,解释14号对无形资产模式和混合模式下无形资产部分的列报没有影响;而对于金融资产模式和混合模式下金融资产部分的列报影响较大,原在“长期应收款”中列报的,现要区分建造期和运营期分别列报,建造期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运营期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在“应收账款”中列报。

解释14号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本解释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社会资本方应当将执行本解释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解释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解释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列报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资金集中管理涉及非流动项目的,公司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关于流动性列示的要求,分别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根据解释15号规定,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

3. 一年内变现的合同资产列示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对于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列报进行了明确,要求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其中预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应当在“合同资产”项目列示,不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其中预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应当在“合同负债”项目列示,不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4. 运输成本的列示

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中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公司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更对公司的影响

1. 解释14号和实施问答关于PPP项目的会计处理

根据解释1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但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20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述。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公司适用解释14号、《实施问答》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长期应收款调减275.49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增275.4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调减24.07亿元、合同资产调增17.07亿元、应收账款调增7亿元。详见下表:

2. 解释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的列报

根据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按照解释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要求编制,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公司适用解释15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其他流动资产调减人民币612.13亿元、其他应收款调增人民币612.13亿元;债权投资调减人民币187.21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增人民币187.21亿元。详见下表:

3. 一年内变现的合同资产列示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将预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合同资产自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预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合同负债自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公司适用《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调减188.62亿元、合同资产调增188.62亿元。详见下表:

4. 运输成本的列示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同时,对于比较期间的财务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公司适用《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销售费用调减人民币1.63亿元、营业成本调增人民币1.63亿元。详见下表: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2-013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属2022年第1次定期会议(2022年度总第3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惠平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A股年度报告及摘要、H股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监事会审议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实事求是、表达准确、严谨细致、规范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年报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股份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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