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14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2,920,4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一家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企业,产品主要分为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汽车结构件两大类,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便携式通讯及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众多行业领域。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已与CATL、中创新航、亿纬锂能、欣旺达、力神、瑞浦能源等国内领先厂商以及LG、松下、特斯拉、Northvolt、三星、佛吉亚等国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受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逐渐壮大。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优异的产品品质,吸引了国内外众多动力电池高端优质客户。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业绩与动力电池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态势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变化。

2、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新能源汽车因其具有节能环保、拉动经济增长等优势,各国政府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前正处于行业长期景气周期的上升阶段。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而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生产的精密结构件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便携式通讯及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众多行业领域,整体来看,公司产品未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成长为国内领先的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商,尤其是在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对外投资事项

(1)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四川省宜宾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科达利四川宜宾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18个月,项目二期计划在一期投产后18个月内完成,该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值约20亿元人民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业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52,000万元人民币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片区投资建设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业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该项目建设周期约36个月。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值约10亿元人民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人民币通过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该项目建设周期约18个月,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值约4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北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科达利湖北荆门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该项目建设周期约24个月,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值约20亿元人民币。

目前,公司四川宜宾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目前处于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建设阶段;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业总部研发基地项目及湖北荆门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处于筹备阶段。前述项目的建设周期为计划所需时间,最终将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建成达产后实现的年产值为基于目前市场的判断,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无法完成预期产值目标的风险。

(2)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科达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匈牙利科达利”)的注册资本由20万欧元增加至3,000万欧元,增资完成后,匈牙利科达利股权结构保持不变。2021年6月11日,匈牙利科达利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匈牙利科达利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科达利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欧元增加至4,000万欧元,增资完成后,匈牙利科达利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2、股权激励事项

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拟以64.1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538.5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为392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比例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21年4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1年4月29日,向39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38.50万份,授予价格为63.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等公告。

3、再融资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以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21-08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等公告。

2022年1月,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受理,目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胡殿君先生、徐开兵先生、陈伟岳先生、许刚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徐开兵先生、陈伟岳先生、许刚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财务报告》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32,920,451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584,090.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0,361,879.6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披露于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的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的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容诚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披露于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营运保证,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目的是保证子公司在实现持续稳定经营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担保的两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管控,公司整体资金运行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1.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有关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书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公告》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的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披露于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容诚就公司编制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细请见2022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6、8、9、10、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5、8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联系邮箱:ir@kedali.com.cn

联系电话:0755-2640 0270

联系传真:0755-2640 0270

联系人:罗丽娇、赖红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0,投票简称:科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波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李武章先生通讯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全过程和各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有效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理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以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000万股。根据投资者最终的认购情况,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0,451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47元,共计募集资金1,385,999,671.9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1,994.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62,997,677.5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35,033.0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0,362,64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92,000.00万元系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32,000.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及2021年10月2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320,000,000.00元及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247.9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附表1。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及2021年12月6日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计划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1,724.1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0,0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32,000.00万元。本年度公司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16,136,540.69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本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47,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34.27%,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4.92%。具体拟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长至2023年4月。

本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对上述变更进行了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518Z0129号《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3,825,186.96元(人民币,下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382,518.7元,母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6,945,969.87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32,920,451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584,090.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90,361,879.6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系公司综合考虑了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下转3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