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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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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5版)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股东大会登记”,邮件正文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21日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

(二)登记时间

2022年4月21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29388

电子邮箱:dshbgs@tiannenggroup.com

联系人:胡敏翔、佘芳蕾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原定于2022年2月18日届满,公司已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提名情况如下:

1、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天任先生、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杨建芬女士、李明钧先生、胡敏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张天任先生、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杨建芬女士、李明钧先生、胡敏翔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武常岐先生、李有星先生、佟成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其中佟成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武常岐先生、李有星先生、佟成生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事宜,对每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保平先生、江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监事会换届事宜,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即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构成。

(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天任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加州国际大学荣誉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公司创始人。2004年11月至今担任天能动力(00819.hk)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总裁。2019年1月至今担任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张敖根先生,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小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4年12月至今担任天能动力执行董事、副总裁;200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周建中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11年至今历任天能动力副总裁、执行董事,2003年起历任公司市场管理科科长、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建芬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14年4月起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明钧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生物化工专业。2013年10月起历任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胡敏翔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水利水电经营管理(工程经济与财务)专业。2004年起历任公司助理会计、天能芜湖财务经理、天能河南总经理助理、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19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附件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武常岐先生,195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应用经济学专业。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系教授,北京云智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尔智家(600690.SH)董事、华夏银行(600015.SH)监事、申万宏源(000166.SZ)独立董事、亿嘉和(603666.SH)独立董事、北青传媒(01000.HK)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武常岐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具备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有星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专业。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洋世家(浙江)股份公司董事、江苏阿尔法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万事利(301066.SZ)独立董事、嘉益股份(301004.SZ)独立董事、起步股份(603557.SH)独立董事、中瓷电子(003031.SZ)独立董事。

李有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具备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佟成生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阿米巴研究中心主任,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昌辉汽车电器(黄山)股份公司董事、上海白虹软件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微电子(600360.SH)独立董事、日播时尚(603196.SZ)独立董事、仟源医药(300254.SZ)独立董事、白虹软件(430178.OC)独立董事。

佟成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具备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附件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保平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刑侦专业。2005年5月起历任广州城市之星运输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广州市穗佳物流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总监、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监察总监,2018年7月加入本公司并担任监察总监,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察审计中心总经理。

王保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1%股份。

江为民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法律专业,MBA。2004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法务部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监、法务部副总监等职务,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法务部总监。

江为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1%股份。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预计将对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项目,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杨敏娟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敏娟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一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敏娟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4年5月至2007年3月担任公司办公室文员;2007年3月至2020年6月历任公司子公司浙江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费用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杨敏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敏娟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杨敏娟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凌俊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下转39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