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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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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1.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2.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在全球日趋复杂的法律环境里,安全并高效的开展业务经营、市场拓展及项目投资等企业活动,参照市场同类型上市公司做法,公司已于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持续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责险。其中,2021年度董责险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

为持续做好公司风险管理,降低公司董监高的职业风险,保护其在执行职务时免受经济损失,充分发挥经营潜能,同时提升公司投资者信心、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现提议:继续购买2022年度董责险,保险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保单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在全球资深保险公司之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继续购买上市公司2022年度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续买董责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等,并同意将《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相关筹备工作。具体会期及议程安排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3)。

24.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并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公司设立总部部门包括行政事务部(企业文化部、保密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国际交流合作研究院)、财务管理部/资本运营部、战略创新部/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运营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部(应急管理部)、监察部、投资发展部、风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市场商务部,总部直属机构包括资产管理中心、财务共享中心。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3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14:4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疫情期间参会注意事项:由于目前处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要时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任何疑问,均可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将及时予以解答。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有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须提前(于2022年4月18日17:00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

B股股东应在2022年4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00、提案3.00至提案13.00业经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业经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4.00业经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5.00业经2021年11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因此《关于补选严刚先生为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补选张锐先生为董事的议案》合并在一个议案并拆分成两个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董事并聘任首席运营官、总经理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以及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英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中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英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公告》《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除提案10外,其余提案将以普通决议批准。第15项提案为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除提案6、提案7、提案11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余事项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4、提案6、提案7、提案8、提案11、提案12、提案1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20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均以2022年4月20日17:00之前收到为准;

(3)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有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于2022年4月18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邮箱:Cmpir@cmhk.com(邮件中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邮编:51806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可表决票数总数:候选人数量×持股数=可用票数。

2、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赞成”、“反对”和“弃权”项,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可用票数,可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如果您在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872

2.投票简称:招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第15项提案: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872/2020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2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16:30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25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

会议由杨运涛监事会主席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6)。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书面评价意见如下: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为依据,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于2022年3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2021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检查、监督的权限及职责,并委派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41.85%股东权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四)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七)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运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八)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九)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为依据,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我们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

三、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3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向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0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共计2名发行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52,74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2,829,121.36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5,997,34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673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9,651,771,153.8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1)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582,722,414.48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12,216,958.17元,其中: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投入1,012,216,958.17元;其中:2019年度共投入324,533,139.29元,2020年度共投入424,734,590.46元,2021年度共投入262,949,228.42元;(3)支付发行费用26,831,781.21元;(4)购买结构性存款7,130,000,000.00元,其中:2019年度共购入1,200,000,000.00元,2020年度共购入2,650,000,000.00元,2021年度共购入3,280,000,000.00元;(5)购买七天通知存款900,000,000.00元,其中:2021年度共购入900,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2,452,004.93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795,775.14元,2020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1,142,652.22元,2021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513,577.57元;结构性存款赎回7,130,000,000.00元,其中:2019年度共赎回100,000,000.00元,2020年度共赎回2,950,000,000.00元,2021年度共赎回4,08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收益41,738,931.50元,其中:2019年度收益共302,465.75元,2020年度收益共28,538,767.13元,2021年度收益共12,897,698.62元;七天通知存款赎回900,000,000.00元,其中:2021年度共赎回90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收益4,756,502.08元,其中:2021年度收益4,756,502.0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640,005,406.01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兼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中信证券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6,553,949.46元,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277,831.75元(含税)。

*2招商银行前海分行755901172210858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的专户。

三、 2021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26,831,781.21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1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582,722,414.48元。2019年12月13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核并出具了《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深报字[2019]第10423号)。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深圳新时代支行购买了71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及9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其中2019年度共购入结构性存款120,000万元,2020年度共购入结构性存款265,000万元,2021年度共购入结构性存款328,000万元、共购入七天通知存款9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产生收益41,738,931.50元,其中:2019年度收益共302,465.75元,2020年度收益共28,538,767.13元,2021年度收益共12,897,698.62元;七天通知存款产生收益4,756,502.08元,其中:2021年度收益共4,756,502.08元。公司所有在招商银行深圳新时代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已到期并全部收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由于汉港配套改造项目进度延后,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净额218,599.73万元将全部投资于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自开工以来,由于政府规划调整、小野田场地延迟交付、疫情、部分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综合影响工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0年四季度调整至2021年二季度。

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已于2021年6月24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6月28日通过口岸单位验收并投入运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独立审计师意见

独立审计师认为,招商港口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招商港口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上接4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