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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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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09版)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应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半数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审议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1.00、3.00-10.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 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1年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4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三楼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华、王英

联系电话:020-62878517、020-62878900

联系传真:020-62878517

邮 编:510663

8、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52”,投票简称为“广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请对提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2,8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7,191,2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661,435.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5,529,764.9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55,239,764.90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81,645,397.82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32,554,307.16元,变更项目投入879,304,372.80元,合计已使用2,448,743,842.6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30,524,265.07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1,898,067.63元和理财收益141,840,275.2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经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用于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3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五家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1)鉴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控股公司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购快”)。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广州银通、运通购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广电运通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 地块1,321 m2,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4)随着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快速落地及研发的持续高投入,公司更需要借助深圳的创新政策、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加快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壮大,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通”)。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深圳银通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报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0年10月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第1-3个为广州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4个账户为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5-6个账户为深圳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7个账户为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9550880202995700220)于2021年1月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的“(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8,164.54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8,654.09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15,498.43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2,519.05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2,582.71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314.43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2,686.7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41,419.97万元。

(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根据《报告书》的规定,项目预计总投资40,651.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6,029.00万元。2016年4月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714.41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939.75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7,329.07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755.00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412.07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99.50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54.0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2,303.81万元。

(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根据《报告书》的规定,项目预计总投资20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0,000.00万元。2016年4月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5,450.13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7,714.34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8,169.36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1,764.05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2,170.64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214.93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2,632.7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29,116.16万元。受押运公司改制进度低于预期及收购竞争加剧的影响,押运公司收购进度低于预期,导致收购押运公司后的相关配套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从而影响了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建设的进度,实际投入与预期进度有所差异。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164.54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6号”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64.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于2016年4月1日完成。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变更情况

无。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930,524,265.07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0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合计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21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8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300,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智能便民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实施主体为运通购快,注册资本2亿元,广州银通全资子公司深圳银通出资14,000万元,持有其70%股权,湖南中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谷”)出资6,000万元,持有其30%股权。根据投资协议规定,运通购快注册资本分三期缴付到位,首期缴付5,000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3,500万元、湖南中谷缴付1,500万元),在运通购快基本账户开设后完成缴付;第二期缴付5,000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3,500万元、湖南中谷缴付1,500万元),在运通购快注册成立半年内完成缴付;剩余注册资本在第二期出资到账后三年内,经运通购快经营团队提议、董事会审议后完成缴付。各股东按认缴比例完成上述出资缴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投资协议将第一期款项3,500万元、第二期款项3,500万元、第三期款项3,500万元支付到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18年实际投入1,085.29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6,562.25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420.92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73.7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9,142.22万元。

2、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广电运通。

公司已于2019年7月4日将60,506.08万元支付到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度实际投入5,956.95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88.43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12,323.8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8,369.23万元。

3、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地块1,321m2,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广电运通。

公司已于2019年9月5日将5,000.00万元支付到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度实际投入32.00万元,2020年度实际投入134.22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66.22万元。

4、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

公司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中的66,000万元用途变更为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

公司已于2020年2月24日将66,000万元支付到深圳银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报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度实际投入59,355.86万元,2021年度实际投入896.9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60,252.77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74,388,94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1.2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416,543.82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583,44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6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的账户(账号05871059000005396)已销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94,583,447.45元,以及募集资金净额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1年3月29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的账户(账号05871059000005396)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3月24日披露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的“(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21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69,458.34万元和募集资金利息26.9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69,485.27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变更情况

无。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账户已于2021年11月注销)。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通过项目实施,可逐步形成全国ATM外包服务的统筹管理体系,优化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支撑公司稳步扩大在ATM外包服务的市场占有率,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故尚未实现预计收益。

注3:“智能便民项目”建设期为四年,全面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约15亿元、年平均净利润约9,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智能便民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故尚未实现预计收益。

注4: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建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

注5: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建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

注6: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建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和“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144.41万元及“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609.39万元,合计17,753.80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本次拟结项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分别超过对应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2,8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7,191,2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661,435.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5,529,764.9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历次变更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变更为控股公司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3)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地块1,321m2,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4)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变更后情况如下:

3、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投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和“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3月18日,“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结项后可节余募集资金11,144.41万元,“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结项后可节余募集资金金6,609.39万元。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另一方面,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7,753.80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影响及相关说明

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拟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结项的“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和“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分别超过对应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和“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和“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系公司基于当前项目实施进度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9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情况概述

因市场退机、呆滞、设计变更、生产退料等原因,公司2021年末拟对部分超过质保期、无使用价值的物料及库存商品进行报废处置。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账面金额合计903.73万元,扣除残值收入及可回收模块成本484.77万元,已计提存货减值准备372.94万元,合计净损失46.03万元。

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净损失46.0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0.05%,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要求,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46.0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0.05%;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46.03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0.004%。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3、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预计2022年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预计2022年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广州中智融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融通”)、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智能”)、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中智融通、运通智能的部分产品通过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出口销售非洲、中东、亚太及欧美等地区市场,同时公司部分材料采用进口方式购入,主要采用美元、港币、欧元、土耳其里拉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银行等境内外合法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中智融通、运通智能、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欧元、土耳其里拉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投入资金

(1)预计公司2022年使用本金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预计中智融通2022年使用本金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预计运通智能2022年使用本金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预计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使用本金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在上述额度内,投入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使用公司、中智融通、运通智能、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收(付)款期限和收(付)款金额进行交易。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其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操作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及操作人员误操作。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公司、中智融通、运通智能、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户进行交易。

3、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职责明确,财务部严格按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按照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额度、价格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购汇和结售汇业务。公司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公司、中智融通、运通智能、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实际项目收支需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其预测的项目外汇收支款时间相匹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预计2022年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润的影响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外汇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下转4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