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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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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778 公司简称:厦钨新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因素, 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51,572,2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5,786,13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349,247.43元的22.65%。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为高电压钴酸锂、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高镍三元材料等,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消费电子、储能等领域。

借助于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执行大客户战略,拓展了国内外众多知名锂电池客户。在3C锂电池领域,公司与ATL、三星SDI、村田、LGC、欣旺达、珠海冠宇及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到下游中高端3C电子产品中;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公司与中创新航、松下、比亚迪、宁德时代及国轩高科等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不断改进高电压钴酸锂、高功率NCM三元材料、高电压NCM三元材料、高镍NCM三元材料等产品的综合性能,紧跟优质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通过与下游核心客户的紧密合作,持续进行工艺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公司保持并提高了在钴酸锂细分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并巩固了在NCM三元材料细分领域的行业主流企业地位。

此外,报告期内,针对差异化市场,在磷酸铁锂的持续研究和技术储备基础上,公司已启动磷酸铁锂项目建设,以开发高端磷酸铁锂材料满足下游需求。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研发、生产与销售钴酸锂及NCM三元等正极材料实现盈利。其中,公司在采购、生产与销售等方面的经营模式情况如下:

1、采购模式

(1)采购策略与成本控制方面

公司采取“低库存、快周转”的经营策略,公司在与客户确定销售订单的同时,尽量同步锁定原材料价格,避免承担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对采购的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钴、锂、锰、镍类金属盐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与中伟股份、格林美、天齐锂业等知名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主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与品质稳定。

(2)供应商管理与采购流程方面

公司在与国内外大型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通过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形成了相对稳定并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原辅料供应持续稳定、品质稳定及价格合理。

公司通过规范的采购流程,保证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制度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原则安排生产,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下游不同的电池客户或者同一客户的不同订单对正极材料的规格、性能方面一般具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公司生产安排主要以销售订单为基础,同时考虑客户中期需求情况制定排产计划并进行灵活调整,保证销售与生产的匹配与衔接。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实现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应用于3C电子产品锂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领域,下游客户以国内外知名的锂电池制造企业为主,公司主要采取大客户战略和高端产品策略,针对不同客户对正极材料性能、规格标准提出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公司的正极材料的研发需与应用的终端产品、锂电池产品的研发、设计需求相匹配,终端产品总体的研发定型周期较长,终端产品生产商需要与锂电池生产商及正极材料生产商等上游企业合作推出新产品,公司材料产品的整体销售流程贯穿在下游客户的供应商认证、正极材料产品的送样、测试、检验等流程中。公司通过客户的评估验厂等程序后,后续根据与客户约定的产品标准进行小规模试产(“小试”),并向客户送样测试。小试通过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中等规模试产(“中试”),并向客户交付相关产品供客户检测,取得生产的稳定性认可。中试完成后,进入量试阶段,量试产品经检验合格满足客户要求后进入量产阶段,后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大批量供货。公司在与主要客户持续合作过程中,为满足客户不断更新换代的新产品开发需求,公司营销、研发部门与客户开展深入沟通,同时质控部门也参与到客户产品的开发中,公司生产部门会根据客户新电池产品的特殊需求,优化工艺流程及设备结构等,协助客户完成新产品的更新定型。

公司与下游客户普遍采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通行的产品定价机制,即“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定价模式。公司在与客户确定采购订单时,就具体产品提供报价,报价内容由各类金属盐原材料成本及加工价格构成。其中,各类金属盐原材料的成本为相关金属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加工价格则由公司根据具体产品的加工成本、目标利润及客户议价等情况综合确定。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电正极材料行业,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最为核心的关键材料,其性能直接决定了锂电池容量、安全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主要有钴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等材料,上游为镍、钴、锰、锂等金属盐、添加材料及其他辅料供应商,行业下游为锂电池的终端应用产业领域,主要为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动力锂电池领域、智能手机为代表的3C锂电池领域以及通信基站为代表的储能锂电池等三大领域。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前,3C电子产品是我国锂电池的主要应用领域,随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对锂电池的需求量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领域已超过3C电子产品领域成为锂电池的主要消费终端。同时,随着 5G 时代的逐步来临和电网建设逐步发展,以通信基站储能、电网储能为代表的储能领域预计在未来带来较大的需求增量 。

钴酸锂由于具备倍率性能强、工作电压高、压实密度较高等优势,主要应用于3C电子领域,其销量主要与3C电子产品出货量相关,随着技术创新的进一步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也涌现出一批新产品,例如可穿戴设备、AR/VR、消费级无人机等新兴消费电子发展迅速,应用于健康医疗、游戏娱乐、个人安全等领域,新型产品的不断涌现为钴酸锂正极材料提供了新的需求增长空间。

中国智能手机产量(万台,国家统计局)

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亿台,WIND)

技术上看,伴随电子产品轻薄化和快充需求,钴酸锂高电压化趋势显著。

2021年钴酸锂正极材料需求继续保持增长。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1年国内钴酸锂总产量为9.17万吨,较2020年同比增长24.3%。

NCM三元材料综合了钴酸锂、镍酸锂和锰酸锂三类材料的优点,存在明显的三元协同效应。相较于磷酸铁锂、锰酸锂等正极材料,三元材料的能量密度更高、续航里程更长,是目前主流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广泛应用于各种类型的新能源汽车。受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步入高速发展期带动,全球动力电池市场将以30%以上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将带动NCM三元材料出货量不断提升。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万台,中汽协)

随着电池行业的技术进步,在提升续航里程方面,三元材料正在逐步往高电压、高镍方向发展;在混动车领域,三元材料正在往高功率方向发展。

2021年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带动三元材料企业产能迅速释放。据ICC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三元材料总产量为39.81万吨,同比增长89.5%。全球范围内三元材料总产量为72.97万吨,同比增长79.3%。

磷酸铁锂具有成本低、高循环次数、安全性好、原料容易获得的特点,适用于储能和乘用车领域。2018年补贴力度开始退坡,淡化能量密度和续航指标,随着磷酸铁锂电池技术持续迭代,“刀片电池”、“CTP”、“CTC”等技术的出现在结构上改善了磷酸铁锂能量密度低的缺陷, 2021年,在镍钴价格处于高位的情况下,磷酸铁锂在技术加持与市场选择的推动下产销持续增加,国内产量达到43.80万吨,同比增加208.50%(鑫椤资讯数据)。

(2)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准入门槛方面, 2021年12月10日,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根据前述规范条件,对生产企业研发经费、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实际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

2)行业研发技术壁垒,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工艺技术复杂、过程控制严格,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国内各主要正极材料厂商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均已形成了自己的核心工艺技术,如原材料的选择、各类材料的比例配方、辅助材料的应用以及生产工艺的设置等,均需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

近年来,钴酸锂正极材料不断向高电压、高压实方向发展,高电压钴酸锂在前驱体沉淀、材料烧结、掺杂、表面处理、粒径控制等生产工艺方面存在较高难度,需要依赖专业的技术积累和长时间的生产实践才能掌握。

三元正极材料不断往高能量密度、长寿命、高安全性方向发展。高镍三元材料的热稳定性较差、循环过程中有岩盐结构相变,需要掺杂包覆等技术改性才能使用,需依赖良好的技术工艺控制及对应的生产设备,高品质、高一致性的高镍正极材料量产难度更大;高电压三元材料通过将电池充电到4.35V以上,满足电池长续航的需求,需要解决前驱体沉淀、材料烧结、掺杂、包覆、粒径控制等技术问题,提升高电压NCM体系下材料的循环寿命、存储性能和安全特性。

以上产品更新迭代较快,技术工艺壁垒逐渐提高。在当前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情况下,新进入者短期内无法突破关键技术,难以获得下游锂电池客户认可,难以形成竞争力,难以在行业立足。

3)研发与经营管理人才壁垒。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产业化时间相对较短,相关行业经验积累是研发团队技术实力和规模化生产方面的关键影响因素。锂电池正极材料一般由客户提出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研发经验与生产经验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先期进入正极材料行业的企业拥有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研发与生产队伍,新进入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人才储备方面追赶难度较大。此外,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还需要深谙市场的采购、销售团队。采购、销售人员需要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良好的供应商、客户协调能力。

4)规模化生产及资金壁垒。正极材料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壁垒,一方面,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原材料掌握、采购议价能力和生产运营规模效应方面具有优势。另一方面,下游锂电池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很高,主流锂电池企业对于正极材料供应商的供货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小型正极材料企业进入锂电池企业合格供应商体系的难度较大。此外,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新建产线需要大额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入,生产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成本占比较高,日常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支持。行业新入企业面临规模化生产壁垒及较高的资金壁垒。

5)客户对供应商的综合认证壁垒。正极材料是锂电池的关键核心材料,下游主要锂电池生产厂商均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认证机制,需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生产稳定性、规模化供应能力、物流能力、产品质量管理、财务稳定性、环保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认证,检验期较长且严格,通常送样到量产耗时数年时间。目前,国内下游锂电池行业较为集中,下游锂电池厂商对长期合作的正极材料供应商粘性较强,除非发生危害合作的重大事项,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其正极材料供应商。行业新进入者已经很难通过下游主要锂电池厂商的认证。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2021年公司锂离子正极材料销售7.2万吨,同比增长46%,继续保持国内锂电正极材料行业领先地位。

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钴酸锂市场集中度较高,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1年中国钴酸锂行业集中度继续维持高位,其中产量CR5集中度又上升了1.3%,达到86.7%,公司凭借高电压钴酸锂的产品优势,长年稳定下游3C消费电池头部企业的供货,2021年钴酸锂实现销量4.5万吨,销量同比增长35%,全球市场占有率继续稳居第一。

三元正极材料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格局尚未稳固,暂未形成绝对的龙头企业,三元材料的竞争格局则依旧维持多强并列状态,借助于多年来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积累形成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在高电压三元材料、高功率三元材料等领域处于行业前列位置。公司2021年在产能保证钴酸锂终端客户需求的情况下,三元材料实现销量2.7万吨,销量同比增长71%,保持行业第一梯队地位,未来,在产能大幅扩张的情况下,公司将重点发展三元材料。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1年,锂电正极材料产销同比大幅增加,其中磷酸铁锂在储能、动力双重因素下增长最快。

锂电正极材料月度占比情况(电源协会)

受益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对储能的需求,储能电池从2020年以来保持高速增长,磷酸铁锂电池凭借其在循环次数、性价比、安全性等方面的优势增长迅速。

在2020年新能源补贴政策对于能量密度的要求逐步退出,三元材料镍钴原料价格高企、刀片电池等技术改善了磷酸铁锂电池的能量密度缺陷等多重因素共振下,下游车企降本增效打造的宏光Mini、特斯拉Model 3、比亚迪王朝系列等爆款车型受到市场追捧,磷酸铁锂在动力领域增长明显。预计2022年将迎来装载磷酸铁锂电池车型的爆发。

但长期来看,随着高电压、高镍、高功率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未来电池回收市场的发展,三元锂电池的性价比将不断凸显,叠加续航里程要求较高的中高端车型未来销量占比将逐步提升,三元材料以其高能量密度的本质特征仍然是动力电池的主流正极材料。

3C消费市场来看,钴酸锂的主流地位较难憾动,未来增量主要看可穿戴设备、无人机和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电子产品。

近年来,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性能要求和降本的需要,下游也在发展新技术。性能端方面,下游电池厂在推进固态电池、四元电池、磷酸锰铁锂的发展;成本端来看,由于终端需求剧增带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下游电池厂也在发展钠电池等新技术,以应对原料阶段短缺问题。上述技术具有不同的特性,将共同为低碳经济带来更多、更灵活的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6,576.02万元,同比增长94.82%;实现利润总额61,289.80万元,同比增长133.32%;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34.92万元,同比增长121.6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议,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51,572,2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5,786,13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349,247.43元的22.65%。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监事薪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厦钨新能源”)、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鸣鹭”)和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璟鹭新能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三明厦钨新能源不超过50,000万元、厦门象屿鸣鹭不超过20,000万元、厦门璟鹭新能源不超过30,000万元。

●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82,284,249.43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三明厦钨新能源的少数股东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其享有三明厦钨新能源权益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三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融资(实际用款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三明厦钨新能源不超过50,000万元、厦门象屿鸣鹭不超过20,000万元、厦门璟鹭新能源不超过30,00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杨金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三明厦钨新能源

公司名称: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597863588X

成立日期:2012年6月8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产业园金明路1号

注册资本:14,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供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2.76%、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90%、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34%

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三明厦钨新能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厦门象屿鸣鹭

公司名称: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50491592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路268号3号楼302室H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酒、饮料及茶叶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

股权结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象屿鸣鹭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厦门璟鹭新能源

公司名称: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1H59C5M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8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港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股权结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璟鹭新能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三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三明厦钨新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其享有三明厦钨新能源权益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根据三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符合2022年度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子公司的整体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三明厦钨新能源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少数股东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其享有三明厦钨新能源权益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五、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作出的谨慎决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上限为100,000万元,且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8,228.42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68%。本次公司申请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3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51%,全部为对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2-02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金额额度上限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概述

为盘活公司应收账款,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三菱银行、民生银行等国内商业银行,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保理方式:商业银行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保理金额: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保理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二)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子公司相应事项应事先报备公司财务中心,由公司财务中心指导控股子公司具体实施。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下转4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