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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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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9版)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1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3月15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4,354,732,673股进行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即拟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为人民币435,473,267.30元(含税)。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1.27%;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57,757,700.57元计,上述拟派发现金股利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的26.27%。

我们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潘宁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潘宁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监事巢艳萍女士2021年度的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巢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监事陈岗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独立监事陈岗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监事郑洪涛先生的2021年度的薪酬,独立监事郑洪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1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3月15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4,354,732,673股进行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即拟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为人民币435,473,267.30元(含税)。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1.27%;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57,757,700.57元计,上述拟派发现金股利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的26.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分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到2021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愈加复杂多变,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考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经营规划和资金安排的基础上,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在建及拓展项目的投资建设。2022年公司将坚持“轻资产、重运营、降杠杆”的业务模式转型,通过重运营深耕一、二线城市巩固市场领先地位,以轻资产模式优选合作伙伴在核心城市特别是下沉市场开设新的家居商场,进而打造覆盖全国的全渠道商业网络。公司将会践行降杠杆战略,合理规划安排资本性投入,在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负债率水平的同时拓宽融资管道,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择日召开业绩说明会,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说明。有关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通知。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总经理车建兴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董事长、总经理车建兴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董事长郭丙合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副董事长郭丙合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经理车建芳女士2021年度的薪酬,董事、副总经理车建芳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经理蒋小忠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董事、副总经理蒋小忠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陈淑红女士2021年度的薪酬,董事陈淑红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陈朝辉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董事陈朝辉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蒋翔宇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董事蒋翔宇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LEE,Kwan Hung Eddie(李均雄)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LEE,Kwan Hung Eddie(李均雄)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钱世政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钱世政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王啸先生2021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王啸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赵崇佚女士2021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赵崇佚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秦虹女士2021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秦虹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离任董事徐国峰先生、刘金先生及期后离任董事徐宏先生、靖捷先生,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张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刘源金先生、席世昌先生、李建宏先生、邱喆女士2021年度的薪酬。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的部分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车建兴先生、陈淑红女士、车建芳女士、蒋小忠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关联董事须回避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货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的有息负债。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2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

● 本次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2021年初母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220,580,617.93元,加上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99,428,758.12元,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70,473,662.2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由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1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未进行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29,942,875.81元后,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60,540,162.44元。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047,401,906.98元,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4,354,732,673股进行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即拟派发2021年度现金股利为人民币435,473,267.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1.27%;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57,757,700.57元计,上述拟派发现金股利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的26.27%。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完成后,当年未分配利润7,225,066,895.14元结转入下一年度。

3、 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和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1年度现金股利为人民币435,473,267.3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27%,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作为国内领先的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运营商,公司主要通过经营和管理自营商场和委管商场,为商户、消费者和合作方提供一站式的服务。自营商场确保实现公司在战略地点的布局及提供可预测的租金增长。委管商场可以有限的资本开支实现快速扩张。此外,公司还提供包括互联网家装、互联网零售等泛家居消费服务等。目前,公司是国内经营面积最大、商场数量最多以及地域覆盖面最广阔的全国性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运营商。2021年,就零售额而言,公司占中国连锁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行业的市场份额为17.5%,占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行业(包括连锁及非连锁)的市场份额为7.4%,在我国稳健增长的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行业中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

(二) 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持续以“建设温馨和谐家园、提升消费和居家生活品位”为己任,遵循“市场化经营,商场化管理”的经营管理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巩固市场领导地位,巩固“红星美凯龙”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家居生活专家地位,以建成中国最领先的、最专业的“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全渠道平台商”为企业的发展目标。公司以自持核心商业物业构筑强大护城河,以轻资产委管模式助力下沉市场快速渗透,同时抢占前端家装流量入口,以“一站式”家装实现家装家居一体化消费。此外,公司依托强大的创新能力及数字化运营能力,持续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新零售模式。

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积极推进各项业务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在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行业地位和发展规划。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12,792,215.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7,401,906.98元。2022年公司将努力推动业务布局转型升级,实现多样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2022年度公司将继续开拓家居家装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因此,公司2022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到2021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愈加复杂多变,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考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经营规划和资金安排的基础上,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在建及拓展项目的投资建设。2022年公司将坚持“轻资产、重运营、降杠杆”的业务模式转型,通过重运营深耕一、二线城市巩固市场领先地位,以轻资产模式优选合作伙伴在核心城市特别是下沉市场开设新的家居商场,进而打造覆盖全国的全渠道商业网络。公司将会践行降杠杆战略,合理规划安排资本性投入,在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负债率水平的同时拓宽融资管道,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和指引的精神和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经营规划和资金安排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重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该预案相关决策程序明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2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 2021年年度(“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了95家自营商场,278家委管商场,通过战略合作经营10家家居商场,此外,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69家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共包括485家家居建材店/产业街。

一、2021年年度商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商场净增加3家,新开3家商场,位于浙江杭州、江西南昌、广东广州,关闭1家商场,位于湖北宜昌,有1家商场由委管转为自营,位于广东深圳;委管商场净增加5家,新开20家商场,位于山东聊城、河北张家口、安徽淮南、山西运城、山东泰安、陕西西安、河北邯郸、四川内江、山东临沂、安徽六安、吉林梅河口、湖南长沙、甘肃庆阳、山东枣庄、江苏盐城、山东日照、四川宜宾、安徽安庆、辽宁辽阳,关闭14家商场,位于浙江舟山、浙江绍兴、辽宁大连、江苏宿迁、江西赣州、广东佛山、贵州兴义、江西新余、福建福州、江苏常熟、河北任丘、河北邯郸、湖南湘潭。

(一). 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情况

表1-1 报告期内自有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公告自营商场包含自有商场、合营联营商场、租赁商场三类

注3:其他业态转入商场:1家商场由租赁商场转入自有商场

表1-2 报告期内合营联营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1家商场由合营联营商场转入租赁商场

表1-3 报告期内租赁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其他业态转入商场:1家商场由合营联营商场转入租赁商场,1家商场由委管商场转入租赁商场

注3: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1家商场由租赁商场转入自有商场

表1-4 报告期内委管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1家商场由委管商场转入租赁商场

(二)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明细表

表1-5 报告期内商场新增情况 单位:平方米

表1-6 报告期内商场关店情况 单位:平方米

二、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储备待开业商场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19家筹备中的自营商场(其中自有16家、租赁3家),计划建筑面积约290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许可文件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 筹备的委管商场中,有327个委管签约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获得地块。

三、2021年年度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情况

公司已开业自营商场于报告期内取得营业收入8,338,394,566.3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3%,毛利率为76.9%,相比2020年同期毛利率增加0.5个百分点。

表3-1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经营业态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表3-2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地区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03月31 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2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主要内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分)公司将向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合作方、合营联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以及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往来款项,在2022年年度内计划提供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具体资助期限以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3、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支持公司自身的业务经营、合营联营家居商场以及委管商场经营所需,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分)公司将向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合作方、合营联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以及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往来款项。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分)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在2022年年度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对外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都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向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合作方提供借款

该类型借款的债务人为公司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合作方,具体包括:

(1)开业前以借款形式进行建设投入:根据该等项目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存在由项目的合作方负责提供土地,公司提供项目建设相关资金的情况。此类情况下,公司通过借款形式向合作方提供项目前期开发建设相关的资金,待项目达到可转让条件时,由公司新设的控股的项目公司受让在建中的商场或建成的商场物业。

(2)开业后合作双方按比例从自营商场项目公司借出资金:自营商场开业后,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自营商场项目公司资金充裕的前提下,自营商场项目公司向作为股东的公司及自营商场合作方,按持股比例同步提供资金以满足各自的资金需求。

对于上述借款,公司将视与合作方的商业谈判结果确定计息情况。

2、向合营联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该类型借款的债务人为公司合营/联营的家居商场项目公司,相关借款系商场项目公司各股东根据协议约定借出、用于商场项目公司建设及经营的款项;各股东按照股东合作协议约定方式对商场项目公司投入资金,商场项目公司未来可通过经营性现金流入、取得经营物业贷款或其他方式向股东偿还。上述借出款项通常根据各股东之间的协商确定计息情况。

3、向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提供借款

该类型借款的债务人为公司已开业的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根据委管协议的约定,与委管商场经营相关的各项经营支出需由委管合作方承担;在委管合作方由于其资金周转等原因暂无法满足委管商场经营的资金需求时,公司将结合委管商场自身运营情况、账面资金状况、委管合作方资信状况、项目合作情况及未来合作预期等因素,根据委管合作方提出的申请、综合考虑向委管合作方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以用于委管商场的经营所需。该等款项通常金额较小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将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计息情况。

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的情况

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合作方、合营联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以及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均与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下的关联关系。该等对象须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经公司内部评估经营诚信状况优良,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具备偿还能力且有一定规模,才能成为公司财务资助对象。财务资助额度将参考合作项目的规模、商场整体运营情况与资金状况、财务资助对象自身资信状况、与公司的合作关系等因素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已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全面分析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5、对于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依照相关借款协议,由专人及时跟进,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法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如有必要,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财务资助主要面向公司自营商场合作项目的合作方、合营联营家居商场项目公司或与委管商场合作方相关,该等财务资助将满足公司和/或对应商场项目的资金需求、加深公司与相关方的业务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及拓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相关对外财务资助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会对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估,对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并对其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风险可控。公司本次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关内部审核程序;公司本次预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尚未明确,且本次预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相关对外财务资助将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并建立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以避免出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中金公司对公司关于公司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鉴于本次预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中可能会存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因此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预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2-02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请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公司H股股东(公司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出通告、通函,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 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redstar.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不适用本通知。)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9:50

(二)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三)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已发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 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五)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A股)股东应于2022年4月21日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传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七)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2号红星美凯龙总部B座北楼7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201106

联系人:邱喆、陈健

电话:(8621)52820220

传真:(8621)52820272

(二)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 鉴于近期上海市疫情防控形势及防控要求,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循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公司将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认是否符合参会条件。会议当日,公司会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的股东采取事前填报《访客申请表》、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申报系统等疫情防控措施。任何不遵循相关预防措施、出现发热症状及体温高于上海市政府规定的须隔离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公司亦将视会议现场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政府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权益及有关人身安全,采取必要临时现场防护措施。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2: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下转4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