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同济科技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戎凯宇,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洁,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1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1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及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并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7年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四)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2022年度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公司关于2022年度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2022年度与滨江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夏立军、张驰、孙益功事先了解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与滨江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内容和金额是依据2022年度发展计划做出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不存在该事项的关联董事,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无需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022年度与滨江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与滨江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无
(三)2022年度与滨江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官远发
注册资本:540,000万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资产管理,智能化科技、物联网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数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财务咨询,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园林绿化,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28号311-313室
主要股东: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份
关联关系: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3.38%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81%股份,间接控股本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无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关于《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的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迁至: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1121号1601室,邮政编码:200092
变更后的公司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订外,删除第八十一号,原第一百四十一条后增加内容,章节序号按顺序调整,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公司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3月)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与同济大学及其控制
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2022年度与同济大学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公司关于2022年度与同济大学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2022年度与同济大学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明忠、高国武、童学锋、张晔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夏立军、张驰、孙益功事先了解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与同济大学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2021年度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发展计划做出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022年度与同济大学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目前无关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149,21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3,565.89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受行业政策及市场状况影响,公司减少土地市场投资,相应减少设计咨询服务采购及关联借款。
(三)2022年度与同济大学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上表中年初至披露日关联交易发生额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同济大学
法定代表人:陈杰
注册资本:141,569万元
主营业务:教育
住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关联关系:同济大学的独资公司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曾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朔宁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设计、勘探、服务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65号
关联关系: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权,本公司董事长王明忠、董事总经理张晔、监事会主席霍佳震担任其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董秘骆君君担任其监事。
(3)上海同济建筑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1121号12楼
关联关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0%股权,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晔,监事夏洪超担任其董事。
(4)上海同济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国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企业登记代理等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210室
关联关系: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本公司董事高国武担任其董事长。
(5)上海杨浦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大勇
注册资本:17,247.7725万
主营业务:科技园开发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含经纪)等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1121号2楼
关联关系: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本公司监事戴大勇担任其董事长。
(6)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卫东
注册资本:1,200万
主营业务:工程咨询,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法律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等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18楼
关联关系: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7%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骆君君担任该公司董事
(7)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勤
注册资本:2,181.8181万元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勘察;测绘;建筑、市政、汽车配件、环保、计算机、消防科技、消防设备检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阜新路281号
关联关系: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8) 上海迪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明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酒店经营管理,酒店投资,停车场库经营,商务咨询(不得从事经纪),物业管理。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50号301室
关联关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5%股权。本公司监事夏洪超担任其董事。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无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租赁办公用房;建筑施工业务通过公开招标获得,价格公开公正;设计咨询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收费标准执行;本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关联借款,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实现销售、开拓市场有着积极的影响。对参股的关联企业的借款是为了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而提供的同比例借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6.7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617.6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需要,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证担保总量6.7亿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亿元,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4.7亿元。
公司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计划如下:
■
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2、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内部调剂使用。
3、上述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晔
注册资金:10,918万元
主要业务:环保工程、工程技术开发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2021年末资产总额117,457.26万元,负债总额81,773.7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8,610.9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6,330.96万元),净资产35,124.6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18.52万元,净利润4965.04万元。
2、平乡县瑞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静晨
注册资金:7,000万
经营范围:污水深度处理及净化;水处理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2021年末资产总额17,829.60万元,负债总额10,870.9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870.91万元),净资产6,958.6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52.64万元,净利润167.8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可以满足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企业经营状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1年,公司年度担保计划未获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增加新的担保,原有担保也陆续协商了结。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4617.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7,193,747.92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754,087,227.10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按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24,761,516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174,933,224.48元,占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77,193,747.92元的比例为30.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 3 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章程》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体现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同时也考虑到公司后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而拟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接4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