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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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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88版)

公司代码:603683 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2)00702号]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175,981.21元。经董事会决议,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183,569,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6,29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87%。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183,569,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20,282,800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工行业中的胶粘材料与胶粘剂行业,作为精细化工的子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行业,公司主要为工业企业、手机厂商、动力电池厂商、屏显厂商等客户提供胶黏材料、胶粘剂等产品,是产业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工业产值和工业产品需求快速增长,拉动胶粘材料与胶粘剂需求量不断提升,全球胶粘带与胶粘剂企业的生产与消费中心逐渐向我国转移,公司所处行业的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并且,随着国内创新型科技企业实力不断提升,各类胶粘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在5G通信、电子电器、动力电池及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机械制造、轻工和日常生活等众多领域逐步产生新型产品需求,胶粘材料与胶粘剂成为各个领域实现轻量化、高粘接、提质增效的重要产品。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我国胶粘剂总销量约709万吨,总销售额达1006.4亿元人民币,胶粘带总销量为299.0亿平方米,总销售额达500.8亿元。

展望未来,得益于国内疫情发展得到精准控制,国内经济活动获得高速发展的重要窗口期,内循环下的投资需求、消费升级需求、生态环境提升需求,均成为国内胶粘带与胶粘剂高速发展的强劲引擎。在“十四五”末,我国胶粘带与胶粘剂产品将改变国产产品高端不足、低端过剩的局面,行业附加值将进一步提升,由粗放的规模扩张型发展向更高质量的效益提升型发展转型。期间,随着产品的更新换代、生产效率的提高、行业环保政策及标准的出台与执行等因素推动,我国胶粘行业的发展主要将呈现六大趋势。

趋势一:产品端,新兴应用市场及应用场景催生新兴产品需求,行业整体附加值将出现显著提升。随着5G、新能源汽车等尖端技术不断突破,与物联网等前沿概念逐步兴起,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将迎来爆发式发展,强势拉动胶粘行业出现新的市场空间,并且,该类新兴用胶市场将成为领先胶粘材料企业竞相角逐的主场。例如,消费电子用胶领域,集合了汇鑫、斯迪克、新纶、回天、集泰、硅宝、永冠等包括公司在内的强势胶粘上市企业。此外,公司、赛伍、斯迪克等行业内龙头企业也逐步突破新能源汽车、光伏、轨道交通、航天航空、医疗器械等领域。

趋势二:销售端,绑定终端大客户成为主旋律,各厂商纷纷由产品向解决方案服务商升级。随着粘胶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技术+服务”已经成为构筑企业护城河的要素,从而形成模仿的系统能力,抬高中小企业进入壁垒;同时,与大客户形成强绑定,是胶粘企业提升对终端市场掌控力的重要模式,通过定制化开发,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建立长期合作成为国内粘胶厂商下一阶段的努力方向。例如,国际知名胶粘厂商德莎的电子胶带绑定大众、宝马、奔驰等大厂,提供中高温美纹纸胶带、遮蔽胶带、分色胶带等产品,配套遮蔽设计、工装工具、异形模切片解决方案;国内领先企业集泰股份与百强房企中的90家建立合作,提供各类工业胶粘或胶带,以及整合售后服务。

趋势三:投资端,马太效应逐步凸显,领先胶粘企业将通过收并购和合资合作整合产业资源,逐步完善产业链能力,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目前,胶粘领先企业纷纷寻求通过国内外的收并购来获取重点技术成果、上游原材料、下游销售渠道等,打通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销售渠道,逐步形成纵向一体化优势,持续降本增效。未来,技术水平落后、缺乏自主创新能力、高污染、高能耗的小型生产企业相继被淘汰,国内龙头企业将借助资本市场优势加快发展,推动行业整体呈现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趋势,行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趋势四:技术端,加快技术创新和自主可控,国产替代进口加速向深水区进军。胶粘材料作为下游应用的重要辅材,需要积极迎合我国具有世界领先地位优势的应用产业升级。目前,我国在光伏发电和建筑装饰领域的用胶已经实现较高的国产化替代,在消费电子在部分中低端领域已经实现了大范围的国产替代进口,但是,消费电子的高端领域、新能源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和航空航天领域,国产替代进口正处于发展期或萌芽期,需要胶粘厂商大力进行技术创新与突破,配合国家长期发展战略,打造民族强企。

趋势五:成本端,随着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行,降本增效成为长期课题。过去十年,中国胶粘行业逐步成熟,市场平均价格持续、缓慢走低,为胶粘企业提出新的挑战。因此,胶粘企业要在精益生产、优化效能、管理提升方面持续发力,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同时,向高附加值领域积极突破,避免陷入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

公司以成为“胶粘材料行业的国际引领者及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目标,通过技术创新、自动化、数字化不断提高产品品质与品牌价值。主营业务涵盖各类工业胶粘材料、电子胶粘材料、功能性薄膜材料以及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工业胶粘材料方面,以实现规模化、高性价比、差异化、品牌化为发展路线,充分利用公司已布局的上游特种纸及胶粘剂领域资源,针对传统及新兴应用需求,提升产品覆盖面及产品质量;电子及功能性薄膜材料方面,以精密涂布技术带动产品品质提升,以嵌入式研发为入口,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并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力争打开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折叠屏手机等新兴客户渠道;特种纸方面,突破传统造纸技术,持续产品创新,提升产品功能性,进一步完成进口替代,并乘上“以纸代塑”的行业东风,持续开发环境友好的特种纸新品类;化工材料方面,大力构建基础研究到应用开发的能力体系,实现产品功能性和适用性的双飞跃并赋能其他业务充分发展。此外,公司也正积极布局石墨烯业务,已通过多家企业认证,达成小批量试产与出货。

同时,公司通过加强基础研究,优化工艺技术不断加快产品升级,并与客户共建实验室、进行嵌入式研发,不断提升与客户的粘性,深度挖掘客户需求。现今,公司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汽车制造及汽车美容、电子电器产品制造、家具制造、文具、包装、航空高铁等领域的喷漆遮蔽、粘接、固定、保护、导电和绝缘等方面。未来,公司将逐步形成在汽车产业解决方案、消费类产品、设计与建筑、电子材料、电力能源、轨道交通运输等行业解决方案小组,拉通销售、研发及生产,打造系统解决方案,充分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创造价值。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47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27%;本期毛利率为16.27%,较上年同期减少2.79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6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9.6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上海晶华政策性搬迁完成,确认了搬迁税后净收益为11840万元,影响了当年度增减比例。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周晓南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因公司有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品种为美元、欧元。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间、额度和授权

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3,000万美元,1,000万欧元,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签订相关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可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营销部门采用资金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就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在2022年度使用3,000万美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年产3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3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0%。

● 特别风险提示:

1、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因宏观经济政策影响、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安全环保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新建项目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2、新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未来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进而加大公司相关财务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新建项目早日实现达产达标,降低财务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实施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布局工作,同时顺应市场需求提高产能,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晶华”)建设“年产3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0%。

(二)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3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具体签署本项目的投资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审议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12.5229万元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

法定代表人:周晓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3239270973

经营范围:胶带、胶水的生产(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生产其他化工品、各类胶粘制品及配套材料、离型纸、离型膜、石墨膜、橡胶制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产产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纸制造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

实施主体: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10%;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年产3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24,000吨丙烯酸脂胶粘剂、6,000吨聚氨酯粘着剂)相关原辅料及设备的购置,新建1个甲类车间,1个丙类仓库,2个甲类仓库,利用原有RTO焚烧治理设施处理废气,其他公辅工程依托现有。

建设地址:本项目拟在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江苏晶华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需要新征土地;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所需时间24个月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内,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把握产业属性和发展规律,重点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强化技术攻关、试点示范和场景应用,加快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大力推动产业化规模化,努力成为主导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等政策,公司本次实施的3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下游应用领域为新材料行业。

目前公司已拥有年产5万吨胶黏剂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既可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满足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规划要求,又可以实现产业链配套,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现有技术可以支撑本项目的运营和发展。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新材料,符合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及张家港市“十四五”期间内产业发展方向。因此,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规划要求。

(二)建成达产后,既可丰富公司的产品链,满足企业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要求,又可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向新能源公司供应动力电池专用电子材料,使得公司的产品线更加丰富,也利于更好的与动力电池厂商进行更好的合作。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该投资项目可能存在以下主要风险:

(一)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因宏观经济政策影响、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安全环保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新建项目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二)新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未来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进而加大公司相关财务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新建项目早日实现达产达标,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鉴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7月19日为授予日,以每股人民币4.78元的价格,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但是在公司规定的缴款期限内,1名激励对象未按期缴纳款项,且经公司向本人核实,该名激励对象确定放弃本次授予资格。故本次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为3名,本次授予完成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份数量为450,000股。

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182,679,000股变更为183,129,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2,679,000元变更为183,129,000元。

又鉴于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17日为授予日,以每股人民币7.02元的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46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但在公司规定的缴款期限内,1名激励对象未按期缴纳款项,且经公司向本人核实,该名激励对象确定放弃本次授予资格。故本次剩余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为21名,本次授予完成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份数量为440,000股。

本次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183,129,000股变更为183,569,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3,129,000元变更为183,569,000元。

又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22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183,569,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83,569,000股变更为220,282,8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3,569,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20,282,800元。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5万元(不含税及交通费),包括财务审计费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2021年度审计收费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超过20%,主要受公司子公司增加,审计资源投入加大,审计工作量加大的影响。2022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简繁程度、工作要求、所需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1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对《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提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3月1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3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宏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1年度对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注:周德标先生为股东提名监事,2021年度不在公司领薪。其他监事均不在公司领取作为监事的薪酬,所得薪酬均为其作为公司高管或者部门负责人所得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自查发现,2020年度曾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事项基本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将5,000万元资金借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公司上海浦银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银”),借款期限9自然日,借款利息按照年化利率5.0025%,并于同日签订了借款合同。

2020年6月15日,上海浦银将5,000万元的借款及利息5.48万元(借款8天,按照年化利率5.0025%计息),总计5005.48万元归还至江苏晶华。

上述借款事项按照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亦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公司自查情况

在公司近期自查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晓东先生主动向公司告知了其与上海浦银之间的借款关系,即江苏晶华于6月8日借给上海浦银的5,000万元借款在当日被上海浦银借给周晓东先生,6月15日周晓东先生将该借款及相应利息归还至上海浦银后,上海浦银即于当日归还至江苏晶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出发,上述事项构成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已于2020年6月15日消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公司整改情况

公司发现该资金占用事项后,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完善公司内控制度,防范内控风险,进一步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公司现全面梳理、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