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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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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69 公司简称:凯立新材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3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36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与生产、催化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回收及再加工等业务,在此基础上公司也在不断加强其它新型催化剂的研究开发。

1、贵金属催化剂产品

公司贵金属催化剂产品达数百种,主要以铂族金属(铂、钯、钌、铑、铱等)为催化活性组分。按照催化反应类别,可分为多相催化剂和均相催化剂两大主要产品类别,按照制备工艺和规格分类,共计300余种。

公司产品型号不同,制备工艺不同,各类产品生产的用时也不同,大多数产品生产时间在一周以内。

(1)多相催化剂

多相催化剂是目前工业中使用比例最高的催化剂,一般由活性组分、助剂和载体组成。活性组分是指能够改变化学反应速度而自身不出现于最终产物中的物质。助剂是添加到催化剂中的少量物质,用来改善催化剂的性能。载体是催化剂活性组分的分散剂或支持物。载体的主要作用是增加催化剂的有效表面,提供合适的孔结构,保证活性物质的分散性和催化剂的机械强度及热稳定性。公司多相催化剂主要以钯(Pd)、铂(Pt)、钌(Ru)、铑(Rh)等贵金属为活性组分,以活性炭等为载体。

(2)均相催化剂

公司均相催化剂以铂族金属无机化合物或有机金属配合物为主。

2、贵金属催化剂加工服务

公司生产销售贵金属催化剂产品的同时,向客户提供贵金属催化剂加工服务。加工服务中,贵金属原料作为周转材料,不参与交易定价,公司考虑加工所需工艺、人员、设备、辅料等消耗,按照产品加工数量收取加工费。

3、催化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服务

依托多年的基础积累、对催化反应的认知和研究开发,凭借研究开发新型高效催化合成工艺技术、优化和改进下游产品催化合成工艺等能力,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催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咨询、工艺改进等服务,同时在催化应用技术服务中还可以不断改进催化剂性能和研究开发专用催化剂,既能为客户提供催化反应技术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性能更加优异和适合的催化剂产品。公司依托优质的催化剂产品和先进的催化合成技术,为客户提供全流程的工艺设计、咨询服务,以安全高效、绿色环保、低成本的新催化合成工艺替代客户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实现与客户的深度绑定,以技术创新推动公司催化剂产品销售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1、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生产并向客户销售贵金属催化剂产品或提供贵金属催化剂加工、催化应用技术开发等服务实现盈利。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主要以直销方式提供,即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和结算款项,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目前客户主要分布于医药、化工新材料、农药、染料及颜料等领域,同时大力拓展基础化工、环保、新能源等新领域,公司选择下游行业主要取决于目标市场容量与市场周期,即市场容量是否有足够发展空间,市场周期是否能够保持长期稳定。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物资部负责采购及物资管理相关事宜,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物资分类与供应商分类管理制度,采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定期采购和实时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市场部根据合同向运行保障部提交产品需求单;运行保障部根据产品需求单确定生产工艺之后,向相应的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务单;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为保障稳定供应并提高生产效率,对于部分订单量较大、需求较为稳定的长期客户,公司市场部门一般会进行订单预判,并由运行保障部安排生产部门提前生产备货。

公司现有生产线主要分为三大类:多相贵金属催化剂生产类、均相贵金属催化剂生产类、贵金属回收分离提纯生产类。公司现有三大类生产线完全独立,由于生产工艺及流程的不同,三大类生产线之间不存在共用生产线的情况,三大类生产线无法相互切换,产能不能调配。但是,三大类生产线内部分别按贵金属种类、生产工艺、载体种类等因素分为多个产品生产线,内部产品生产线之间存在共用生产设备,产能调配的情况。

4、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公司技术中心下设六个研究室和两个检测组:多相催化剂研究室、连续催化研究室、催化合成研究室、环保催化技术研究室、均相与微反应研究室、回收与循环再利用研究室、催化性能评价检测组、物化性能检测组,从不同方向负责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形成了公司自主研发与客户需求研发相结合、短期与中长期科研目标兼顾的研发机制。

公司自主研发是公司基于自身对行业、市场发展趋势和技术发展的判断,对产品和技术进行创新,不断增加产品种类,提升技术水平,满足或开发市场需求,维持业内领先的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研发是业务部门或市场部人员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及公司产品和技术现状等,经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可行性判断,通过技术突破或新产品研发进而满足客户要求。同时,公司从项目研发所需资源、成本、周期等方面综合考虑,在部分项目研发过程中,采取与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研发的方式,从而提高研发效率及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公司亦通过承担国家相关部门科研课题,时刻关注行业前沿科技动态,保持科研敏锐度与持续创新能力。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催化是典型的综合交叉科学,位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交叉点,与绿色化学和可持续发展紧密相连,是化学工业中最重要的科学技术,是当今重要的高新技术和绿色环保技术之一。2018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催化剂包括各种贵金属催化剂都属于战略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产业。在我国十四五规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催化剂也被纳入新材料领域。

催化剂作为化学工业的“心脏”应用非常广泛,包括化工、医药、农药、材料、资源、能源、环保等等,涉及国计民生。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列举人类社会面临的七大挑战,其中四项应对策略都要通过催化技术实现,它认为催化是未来可持续社会的关键核心科技。我国“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指出,催化要为解决能源、资源、环境及人口健康等领域的关键问题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另外我国许多催化剂还依赖进口,特别是基础化工、化工新材料、氢能等领域进口催化剂现象很突出,因此我国催化剂发展任务还很艰巨并长期看好。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2023年贵金属催化剂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分析报告》,预计2023年,中国贵金属催化剂行业的需求规模将扩大到205.6亿元。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完成第一个百年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交汇期,这个时期正处于世界百年之大变局时期,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且挑战不断加剧,世界经济结构重塑,贸易保护抬头等不利因素增加。同时全球经济合作、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也成为大多数国家和有志之士的共识,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对全球经济、科技、生活的影响加剧,新一代技术革命已经到来,我国也已经转入高质量发展时期。科技自立自强成为国家战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卡脖子问题成为我们的共同责任。近几年,在功能材料、先进材料、煤炭高效利用、氢能、环保等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研发计划中都涉及多项催化材料与技术,2021年国家重大科技研发专项中也设立了催化专项。国家多个行业的十四五规划中涉及“催化”,这些都为包括凯立新材在内的 “催化”领域企业提供了更多发展机会。

目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我们在粮食、能源、资源、环境以及人民健康等方面的发展任务还非常艰巨,在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和发展中,催化起到了技术和物质支撑的作用。

我国倡导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参加和引领境全球环境治理,推动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这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绿色环保生产、人民生活等提出更高要求。2021年我国各个行业都在制定碳达峰和碳中和路线图,在减排降碳方面,“催化”也大有可为。

催化作为绿色环保高新技术,是化学工业的核心技术,在能源、资源、环保、健康、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催化性能主要通过下游应用来检测评价,需要催化剂生产企业从研究、中试到产业化方面有比较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化经验,同时也需要有下游客户长期的认可、配合和支持。持续的研发投入,过硬的技术团队,良好的市场基础,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开发的能力是企业在催化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总之,催化对于技术实力强、研发团队强的创新型企业而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前景光明。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催化剂产品和技术应用,既涉及国计民生,如医药、粮食等作物、环境、衣食住行等,也涉及经济基础,如石油化工、煤化工、新能源等,还涉及未来社会发展,如环境治理、碳达峰碳中和、新材料、新药合成等,和多个领域相关,发展前景广阔。

我国在催化剂的基础研究与工业应用方面,与国外相比,依旧存在不小的差距。具体表现为:贵金属催化剂种类较少;载体种类以及性能高端的载体较少;催化剂和催化应用技术结合度不高;新型催化剂及专用催化剂类型较少。同时,在基础化工、精细化工、环保、新能源、新药、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存在部分催化剂依赖进口的现象,甚至国外有些类别的催化剂禁止销往中国。在国际国内双循环的环境下,催化剂作为化学工业的核心助剂,关系到产业链的安全,因此进口催化剂实现国产化的需求增强。

2021年全球新冠疫情加剧对多个行业带来冲击和挑战。我国将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策,从生产大国向生产强国转变步伐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和优化,精细化工继续成为化学工业发展和产品结构调整的主战场,医药行业尤其是创新药等企业发展迅速,亦给行业和公司带来更多发展机会和新的挑战。公司产品被应用于新冠肺炎药物的生产,该应用拉动了公司产品需求的增长。

公司作为我国精细化工领域贵金属催化剂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通过持续加大研发力量和投入,提升技术实力,优化产品性能,同时紧密围绕公司主业,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加快进口替代和卡脖子相关问题的解决,在基础化工、能源环保等新领域加大研究开发,相关研发项目进展良好,为公司能够在我国科技自立自强和进口产品替代步伐加快,公司下游客户需求增长的情况下,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精细化工领域,精细化工是我国化学工业发展的方向,发展势头比较好,公司产品销售继续保持了比较高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下游产业链发展势头良好,特别是随着大健康产业的高速发展,医药原料、CDMO等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对催化剂和催化技术的需求旺盛,同时对催化剂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催化材料与技术研发、生产企业将向技术创新密集型发展,技术良好的企业未来发展空间和潜力更大。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催化材料与技术的发展将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将起到关键核心作用。一是在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氯碱化工等行业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以及产业的高附加值转型和老旧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均有赖于催化技术及催化材料的创新和发展;二是在国家大力发展氢能等新能源的政策和环境下,催化剂在制氢、储氢和氢燃料电池方面发展潜力巨大;三是催化在CO2的资源化利用方面未来潜力也很大。公司的主业催化材料与技术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也是该行业研发人员面临的新挑战。

贵金属资源属于极度稀缺资源,加之下游用户对成本控制要求逐渐提高,降低贵金属催化剂使用成本、节约贵金属资源成为贵金属催化剂改进的方向和目标。公司依托自身坚实的技术研发基础和实力,近几年来在精细化工行业率先进行催化剂贵金属减量化研究和推广应用,在催化剂中贵金属用量减少的情况下保持了催化剂性能甚至提高了催化剂性能,得到下游行业的高度认可,推动贵金属催化剂行业的发展。

2021年公司在基础化工、氢能、环保等领域继续强化研究工作,布局了多个新产品和新技术。在PVC无汞催化剂、燃料电池催化剂、烷烃脱氢催化剂、废气净化处理催化剂以及铜系、镍系催化剂以及非贵金属催化剂等方面都取得了比较好的进展。公司催化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和增加,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强化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成为行业中产品种类和应用丰富多样的代表。

随着下游产业链的高速发展,提高了客户对催化剂产品和技术的要求。公司在销售催化剂产品的同时,需要不断满足客户对催化技术服务的诉求,催化技术服务和催化剂产品销售将协同发展,技术服务成为产品销售的有力保障,也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CDMO企业对催化反应步骤技术外包服务的诉求持续加强,公司凭借技术、人才、硬件优势已成为该领域的领头服务商,前景广阔。

公司在研究开发生产催化剂的同时,也研究开发催化反应技术,并且将催化技术与催化剂协同研究,有利于比较快速的研究开发出性能优异、更加适合反应工艺的催化剂以及更加高效经济的催化反应技术,增强了公司应对市场、用户的能力和水平,也提高了公司新型催化剂和专用催化剂的创新创造能力和水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报告期内,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二季度环比增长30.38%,主要系该季度催化剂产品结构中单价较高的销售类产品增加所致;净利润较第二季度环比降低19.35%,主要系业务模式及产品结构变化所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会受到业务模式、产品结构等因素变动影响,整体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022.95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55.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3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张之翔、李波、王廷询、曾令炜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购销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2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2022年度预计金额的使用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交易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435389879R

法定代表人:张平祥

公司类型:内资企业法人

注册资本:10,85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96号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无机材料、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及其制品、装备的研究、设计、试制、生产、分析、检验、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服务、信息服务;期刊出版(限分支机构经营);材料制备、应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化工原料(危险、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除外)的销售;信息网络的开发、研究;自有房屋和设备的租赁;会议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的总资产为1,448,642.20万元,净资产为688,550.53万元,2020年度,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营业收入为677,295.60万元,净利润为55,207.4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公司向关联人支付担保费用,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等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新材”“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2,438,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856,819.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581,580.4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10804)。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未央支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8,835,903.35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自筹资金688.40万元。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及涉及土地等累计投入2,864.17万元,其中土地等相关支出2,590.05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拟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金额为274.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情况及置换方案

公司发行费用总额4,185,68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费2,921.76万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他未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263.92万元。截至2021年7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24.30万元,此次拟置换金额为414.28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74.12万元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14.28万元未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该部分资金后续仍作为募集资金使用,投入到募集项目建设中。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置换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110931号)。具体内容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中的“(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凯立新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关联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凯立新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凯立新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凯立新材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0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铜川凯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凯立”)增资并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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