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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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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2版)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3月18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8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截至2022年3月18日,“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预计投入与实际投入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投项目预计投入金额已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调整。

“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一)由于目前超快激光器整体售价较固体激光器、光纤激光器高,市场普及度较低,且公司为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及提升输出功率,产品设计方案仍处于快速更新迭代过程中。因此,公司采取保留部分超快激光器生产人员在深圳杰普特工作的形式,并使用部分与激光器产线通用的生产设备进行前期研发生产,导致募集资金计划中设备购置费用、人员招聘及培训费用尚未使用完成。后续公司将随市场需求在超快激光器生产相关人员招聘及培训、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资金。

(二)募投项目“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期间,由于前期惠州募投实施地尚未完成建设,基于超快激光器在半导体、消费电子等领域的精密加工工艺中应用前景较为广阔,为加快超快激光器业务布局、快速提升自制技术水平,公司以深圳杰普特的自有资金预先投入了部分研发设备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费用以及铺底流动资金,因此该部分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二次投资。

(三)本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生产和研发设备自2019年初至今市场售价呈下降趋势,进一步节约了设备购置费用。

(四)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优化生产场地规划设计、生产线维修重复利用等方式,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五)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投资,产线及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公司正积极扩展相关客户。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989.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治家先生、刘健先生、成学平先生、赵崇光先生、黄淮先生和张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孙云旭先生、王建新先生和张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孙云旭先生和张嶂先生承诺参加最新一批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建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徐盼庞博女士和陈红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非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治家

黄治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恩施州巴东县农业特产局技术员、办公室副主任,恩施州巴东县县委办公室任县委书记秘书、督查室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恩施州巴东县茶店子镇镇长,北京中经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副总经理,深圳威谊光通技术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总经理,深圳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恩施州巴东县水浒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杰普特电子私营有限公司(JPTELECTRONICS PTE.LTD.)董事,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执行董事,深圳市同聚咨询管理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杰普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执行董事,JPT OPTOELECTRONICS KOREA CO.,LTD.执行董事,深圳市华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Hylax Technology Pte Ltd董事。

2、刘健

刘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深圳威谊光通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莞市杰普特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杰普特电子私营有限公司(JPT ELECTRONICS PTE.LTD.)董事,深圳市华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3、成学平

成学平先生,新加坡籍,1975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武汉电信器件公司(WTD)工程师,新加坡 Laser Research Pte.,Ltd.高级工程师,惠普新加坡分公司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杰普特电子私营有限公司(JPT ELECTRONICS PTE.LTD.)董事、总经理,Hylax Technology Pte Ltd董事。

4、赵崇光

赵崇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湖北新华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世纪晶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制造总监,深圳市华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长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5、黄淮

黄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经理、高级经理,深恒和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装备事业部总经理特别助理,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6、张驰

张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台达电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法国汤姆逊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香港致富融资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青铜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科君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清之华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开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智网云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瑞波光电子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芯感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云旭

孙云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讲师,南洋理工大学访问学者。2010年7月至今,孙云旭先生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

2、王建新

王建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原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06年12月至今,王建新先生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3、张嶂

张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高级投资经理,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齐心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至今,张嶂先生任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徐盼庞博

徐盼庞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销售总监、监事会主席。

2、陈红艳

陈红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起就职于杰普特,现任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管理部计划主管。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担保方式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结果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

二、接受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基于公司2022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此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