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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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6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对为履行销售商品的合同义务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明确解答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19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5,894.96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940.96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954.00万元(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表(2021年1-12月)

二、补助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到补助5,894.96万元,其中直接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4,439.36万元(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直接计入财务费用金额为501.60万元,直接计入递延收益954.00万元。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4,940.96万元。

三、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15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支持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方一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的无息借款,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储备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十二个月。

2.宗申产业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控制,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其中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5%,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借壳,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3.注册资本:80,300万元

4.成立时间:1995年3月1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2073773X

6.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炒油场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8.主营业务:制造:摩托车和发动机(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设计、开发、制造、批发兼零售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部件、农耕机械、机械模具、电瓶。摩托车修理。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摩托车润滑剂。本企业生产的机电产品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润滑油调配、分装(不含危禁品)。

9.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先生。左宗申先生持有90%股权、袁德秀女士持有10%股权。

10.历史沿革:宗申产业集团始建于1982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研制、开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民营科工贸(高科技)集团。业务主要涵盖产、融、网三大领域:以动力、机车、大型农机、通用航空、无人机、新能源、智能装备为主的实体产业群;以小贷、保理、融资租赁、银行、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基金为主的金融服务链;以汽摩交易所、汽车后市场O2O、电子商务为主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11.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宗申产业集团(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7,210.30万元,净利润-565.52万元,资产总额639,464.70万元,净资产128,133.00万元。

12.关联关系说明:宗申产业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的无息借款,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宗申产业集团资金储备情况另行协商确定,有效期十二个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本次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也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但由于具体借款金额和期限需另行协商确定,公司暂无法预计本次关联交易对2022年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宗申产业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06.09万元:其中提供劳务或商品的金额0.11万元,接受劳务或商品金额39.02万元,支付租赁费用金额161.35万元,代收代付水电气金额5.61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09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鉴于经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短期理财业务授权已到期,根据当前金融市场状况以及公司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收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开展理财业务,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理财金额日峰值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

2.本次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但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一、事项情况概述

1.实施主体: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及信贷融资资金。

3.投资额度:投资理财金额日峰值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可以滚动投资。

4.投资范围: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可控的理财业务,包括银行理财、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期限: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6.授权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实施。

二、审批程序

本次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选择流动性较强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范围主要是市场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不投资于二级市场,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3)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4)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等规定,加强在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的监督,以防范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定期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实施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本次理财业务事项为公司以前年度理财业务的延续,风险可控。

因此,我们同意该理财业务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13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产品开展外汇远期业务,2022年度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日峰值最高不超过5亿美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变动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值。

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述

1.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指公司及子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及进口付款预测,外汇锁定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收付款预测量,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或进口付款时间相匹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拟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金额: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业务的发展情况,2022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日峰值最高不超过5亿美元。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协议。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主要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根据相关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以实际业务为背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为目的,开展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锁定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能够有效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五、远期外汇资金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可以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为防止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规模,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余额合计金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适度防范外汇风险,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通过加强相应交易的内部控制,并确保其有效执行,交易的总体风险是可控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07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会计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质,以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诚信记录良好,符合审计独立性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要。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12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四川华信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19,360.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9,360.55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317.81万元)。

2021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2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10,336.3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3年5月,自1997年8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7月,自2011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12月,自199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 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支付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16.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79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295.10万元(含税),系按照四川华信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量和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级别收费标准确定。2021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总额比2020年度增加 5.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四川华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1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第40号)等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已为公司服务23年。

2.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四川华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时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所作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14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产业链金融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一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拟重新与公司关联方一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产业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宗申保理公司拟为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贷款。

2.在审议该议案 时,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李耀先生和胡显源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宗申产业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为充分保障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公司控股子公司宗申保理公司与宗申产业集团以前年度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宗申

注册资本:80,300万元

成立时间:1995年3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2073773X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炒油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制造:摩托车和发动机(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设计、开发、制造、批发兼零售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部件、农耕机械、机械模具、电瓶。摩托车修理。批发兼零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摩托车润滑剂。本企业生产的机电产品的出口。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润滑油调配、分装(不含危禁品)。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先生。左宗申先生持有90%股权、袁德秀女士持有10%股权。

历史沿革:宗申产业集团始建于1982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研制、开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民营科工贸(高科技)集团。业务主要涵盖产、融、网三大领域:以动力、机车、大型农机、通用航空、无人机、新能源、智能装备为主的实体产业群;以小贷、保理、融资租赁、银行、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基金为主的金融服务链;以汽摩交易所、汽车后市场O2O、电子商务为主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宗申产业集团(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7,210.30万元,净利润-565.52万元,资产总额639,464.70万元,净资产128,133.00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宗申产业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其他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4-1-81

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49094P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85.16%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其14.84%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宗申保理公司经审计的利息收入1,408.37万元,净利润1,082.01万元,资产总额14,988.30万元,净资产12,640.15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框架协议内容

1.金融服务内容:

(1)宗申保理公司为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保理融资款;在实施有效期内,融资额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实施;

(2)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宗申保理公司向第三方发放保理融资款提供连带担保。

2.定价原则:

(1)宗申保理公司向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时,单笔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单笔保理融资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单笔保理融资的年化利率不低于其他外部单位同期在宗申保理公司同类保理融资的最低利率;

(2)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第三方向宗申保理公司发放保理融资款提供担保时,宗申保理公司向第三方收取的单笔保理融资款年化利率不低于宗申保理公司向其他外部单位提供的同类保理融资款的同期最低保理融资款利率。

(二)协议期限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基于公司产业链金融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上下游资源,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水平。

六、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已经对这些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宗申产业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06.09万元:其中提供劳务或商品的金额0.11万元,接受劳务或商品金额39.02万元,支付租赁费用金额161.35万元,代收代付水电气金额5.61万元。

2.2021年度,宗申保理公司与宗申产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利息收入合计128.41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2-06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与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重庆赛科龙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宗申·比亚乔佛山摩托车企业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代收代付水电费、资产租赁、资产转让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0,400.00万元,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42,837.92万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变化,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在董事会表决时,三名关联董事左宗申先生、胡显源先生和李耀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四)主要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2021年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45,8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42,837.92万元,实际比预测减少了2,962.08万元,差额比例为-2.03%。主要差异说明如下:

1.主要受市场原因和产品结构调整等影响,向关联方销售的整机及配件数量减少,导致实际发生金额比预计减少4,931.09万元,差额比例为-3.92%。

2.主要受市场原因和预计偏差等影响,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数量增加,导致实际发生金额比预计增加2,356.41万元,差额比例为14.98%。

3.主要因关联方提供咨询技术服务及模具开发事项减少,导致实际发生金额比预计减少248.84万元,差额比例为-17.77%。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后续的关联交易预计应谨慎预测,尽量缩小预计和实际发生的差异。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2.主要关联方财务状况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用于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且资信良好的法人主体,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1)如果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2)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定价;(3)若上述价格均不适用,价格将基于成本加不超过10%的合理利润而确定。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1)如果没有作出特别的约定,原则上当月货款应当月结清;(2)即使作出特别的约定,货款支付不应超过交货后的3个月。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可以有效地稳定原有产品用户,使公司生产的产品有稳定可靠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的目的主要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有效地稳定原有产品用户,使公司生产的发动机等产品有稳定可靠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以目前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情况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4.我们认为:董事会的差异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以后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中应审慎预计,尽量避免大额差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