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核准情况:2013年4月2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利川双鹿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2013]293 号)核准该项目。
竣工决算基准日:2015年6月25日;
实施主体: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项目实际投资37,102.7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206.88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29,186.12万元,其他费用3,073.70万元,建设期利息636.09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008.00万元。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项目投资总额约为44,764.27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其他通过自筹解决。截止2022年2月28日,实际投入6,967.00万元,节余资金5,033万元。主要原因:因实际双鹿风电场未分摊二期升压站投资等原因,实际投资较概算节余资金。
(九)大悟三角山风电场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5年7月1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大悟三角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17号)同意工程建设。
目前进度:因政策原因,已终止建设该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核准后,因随后地方政府出台的《天然林保护条例》,该项目建设区域被列入生态红线区,涉及生活水源地、文化旅游资源、生态保护等政策限制,该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截止2022年2月28日,实际使用370.61万元,节余资金41,629.39万元。
(十)利川公司湖北利川安家坝风电场工程项目
项目核准情况:2013 年 12 月 27 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三峡新能源利川安家坝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2013]1136 号)同意项目建设。
竣工决算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
实施主体:三峡新能源利川风电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目前进度:项目已完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项目实际投资39,387.7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078.12万元,设备投资23,527.71万元,待摊投资3,586.90万元,其他投资452.64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742.37万元。
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2,873万元,截止2022年2月28日,实际投入35,824.37万元,节余资金7,048.63万元。主要原因:1、该项目在总容量48MW不变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2MW和2台2.0MW的风机,原计划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机,由此带来的工程等投资实际成本较计划节余资金3,773.91万元;2、少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四、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外部借款、节约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央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测算,预计年可节约财务费用利息支出4,979万元(最终金额将根据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测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不使用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相应进行结项并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已达到预计的投产使用状态。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相关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次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张堂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张堂容女士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张堂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目前,张堂容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并承诺后续股票交易也将继续遵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则规定。
张堂容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公司监事会对张堂容女士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谢香芝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同意提名谢香芝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上接13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