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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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香港绿能”)合计持有其51%股份。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通租赁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7,380.5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136.2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1年4月20日、5月14日公告),同意公司按51%股权比例为金通租赁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上述担保事项签署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通租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1亿元授信,公司按51%股权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金通租赁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7,380.5万元,担保余额为58,136.21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总额和担保余额,均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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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经营数据系金通租赁2021年1-9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包括《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5,100万元。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74.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8,499.59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22%和44.8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