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2-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临2022-0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5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7),现披露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1,337.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58.90万元(低于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2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的规定,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第9.3.11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1年度预计公司净利润为负值但营业收入大于1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