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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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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暨权益变动

2022-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L3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暨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491,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永磐”)出具的《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永磐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票54,33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6%。本次减持完成后,上海永磐持有公司股份37,491,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2022年3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永磐于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3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票37,49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完成后,上海永磐持有阳光股份A股54,331,838股,占阳光股份总股本的7.24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永磐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永磐已编制《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L3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通知函》,截至2022年3月31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票21,26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6%,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