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33 公司简称:第一医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19,058.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721,242.52元。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472,124.25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67,249,118.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8,010,857.15元(其中上年末未分配利润228,279,363.22元,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调减268,506.07元),再扣除2020年度现金红利分配21,193,202.97元,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274,066,772.45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086,3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16,044.29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阶段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药品流通行业进入重要转折期,将呈现全新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近几年,医药行业政策不断推陈出新,《药品管理法》《疫苗法》修订,从药物一致性评价到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及医保支付改革、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等政策的实施,均对药品流通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行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顺应宏观发展趋势,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积极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加速行业销售模式转变和流通渠道重构,行业的转型升级将持续深化。未来强强联合、资源互补型的兼并重组将成为行业主流,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仍然有提升空间;我国药品零售业态结构、竞争方式等将加速改变,特药(DTP)药房、慢病药房等专业特色药房及智慧药房不断涌现;医药供应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信息技术的智慧化逐渐凸显,全方位、多层次、广布局、深覆盖的现代医药供应链体系正在建立;作为一种互联网时代下新兴的药品消费途径,医药电商经历了多年的快速增长,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医药电商的市场规模仍然保持着强劲的增长态势。

1.全国药店零售市场“慢时代”来临

中康CMH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全国药店零售市场增速分别为6.9%、5.5%、3.6%及2.1%。四年间,市场增速下降4.8个百分点。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场药品零售总额销售增长7.71%,增长主要源于DTP新特药、医疗机构、处方外流、线上等业务,而传统的OTC和医保药店业务则呈现负增长态势。

2.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14年到2021年三季度,我国药店数量从43.5万家增加至57.9万家,其中连锁门店数量从17.1万家增加至32.96万家,连锁化率从39%提升至57%,较2020年末提升0.5%。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药店企业数量为6298家,较2019年减少403家,并购整合进一步提升了行业集中度。2020年行业前10强药店销售额全国占比从2019年的20.2%增长至27.0%,前20强药店销售额全国占比从2019年27.3%大幅增长至36.4%,前50强药店销售额全国市场占比达到41.2%,行业集中度呈现加速提升态势。

2021年10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培育形成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的目标,鼓励医药零售行业头部企业快速做大做强。

3.专业化、差异化竞争成为共识

《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报告(2021年第二季度)》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全国零售药店接近58万家,较2017年末增加13万家,较2020年底新增3万家。药店数量急剧增长之下,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送药到家、网络问诊、DTP特药服务以及会员慢病管理等日渐成为连锁药店标配的服务举措,市场竞争已从单纯的跑马圈地、比拼价格,转为深耕专业服务,注重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的阶段。

4.线上市场交易激增

以B2C、O2O为代表的线上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增长势头远超线下业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政策驱动的双重催化之下,以O2O为主要形式的线上业务在近年来发展迅速。中康CMH数据显示,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间,实体药店O2O业务占比从1.4%逐月提高至3.5%。从环比数据看, 2021年实体药店O2O业务始终保持快于药店整体的增速。

5.政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

2021年5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施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医保目录药品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该项政策实施后,零售药店将获得与医院同等的医保药品报销模式,有利于促进处方外流,同时也可为零售药店带来业绩增量。但地方监管部门对于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房的管控将会非常严格,这将利好专业化、信息化和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连锁药房。

(2)电子处方流转

2020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处方流转。2021年1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以下统称《两定办法》)。《两定办法》中提出符合规定的处方可以流转到实体药店取药或由实体药店配送的模式。2021年5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医保基金的监管上,要以处方流转为核心,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

建立处方信息共享平台,系统连接医院与指定零售药房,患者可凭院内开具的电子处方去指定实体药店及电商平台购买药品,为处方顺利外流建立了政策通道,使零售药店成为处方外流的最大承接方。在医生开具处方后需要有院外的承接方,承接处方的药房资质审核和管控趋严,进一步规范市场将使龙头连锁零售药房受益。

(3)药店分级制度

近几年,国家大力推动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在2017年2月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已经明确“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2018年11月,商务部联合药监局、卫健委和医保局发布《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药店分类分级政策进一步标准和细化,在分类上,按照经营条件和合规状况将零售药店划分为一类药店、二类药店、三类药店;在分类结果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服务能力将二类、三类药店由低到高划分为A、AA、AAA三个等级。高评级的药店不受药店销售限制,同时相关部门会有相应利好政策支持高评级药店发展。对药店进行分级管理,有利于药店的规范化管理,评级高的药店获得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将进一步加速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2021年9月,上海市药监局联合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要完善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探索建立本市药店商务诚信公共信息平台,健全药品零售企业和执业药师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有效推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

(二)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由于涉及医院用药配送和社会消费者用药的供给,除部分药品、非药品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或地域性用量变化,整个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与其他季节性经营特征明显的行业相比,行业经济周期性不明显。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上海地区医药流通企业中的老字号,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公司法定经营资质完备,经营范围涵盖中西药品、营养保健品、医疗器械、中药饮片等,服务领域除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慢病用药等咨询指导外,还涉足中医诊疗、中药养身、健康自助检测、云医院等医药相结合项目。除此之外,公司座落在上海南京东路步行街上的第一医药商店,在业界和市场中具有广泛的知名度。

公司在2021年商务部药品零售直报企业销售总额排名第35位,2021年西普会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竞争力指数排名第48位,2021年中国药店价值百强榜排名第66位。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零售和批发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经营模式

药品零售和批发属于医药流通范畴。医药流通是指连接上游医药生产企业和下游经销商以及终端客户,通过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差价和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利润的一项经营活动。

(1)零售业务

零售业务模式主要是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及健康便利品等商品,随后向终端消费者进行零售。

(2)批发业务

公司的批发业务模式主要是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药品等商品,随后销售给终端医疗机构或其他医药等商品流通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零售业务

报告期内,医药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7,154.89万元,同比增长2.05%。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专业、便利,不断丰富大健康品类,不断完善门店网络布局,提升网点覆盖能力,逐步启用全新VI形象,对第一医药商店三楼、四楼进行改造翻新,按照功能区进行划分并配备专业人员,为顾客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另外,公司持续在商业中心布局创新门店,不仅提供药品还提供营养保健、个护产品等非药商品,吸引年轻消费者群体。公司创新药房与第一医药商店、社区店、院边店、商圈店等传统店型共同构成了覆盖更广客群的门店布局,满足不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以业务需求为导向,开展营养师专才培训,结合员工知识技能水平现状,通过课堂“培训+实战”双管齐下,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推动营养保健品类的销售。

公司顺应医药电商的快速发展,推进与天猫同城购、平安好医生、美团、饿了么、拼多多、京东到家、i百联等主流电商平台以及互联网医院的合作,大力拓展B2C、O2O等业务,通过售前专业咨询、浏览下单、物流通知、售后服务等开展线上业务和提供专业的药事和慢病管理服务,为顾客提供优质的线上消费和服务体验,线上订单量快速增长。线上线下各类营销活动不断,配合社群营销和线上直播,联动满足消费者的用药和健康管理需求。

2.批发业务

报告期内,医药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048.45万元,同比减少30.72%。主要影响因素为2020年疫情初期承担上海市民用防疫物资责任,并实现相应疫情物资的批发收入;剔除此部分影响因素,批发业务同比增长8.44%。

报告期内,面对带量采购与国家医保目录谈判品种不断降价和指定配送商对批发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全力拓展分销客户渠道,充分挖掘上下游客户资源,不断深化合作、丰富产品线,积极获取新增客户及增量,推进购进与销售联动。同时,通过强化配送服务质量和新品种对接,持续与医院客户密切联系,跟进重点医院的销售,公司医疗机构纯销业务稳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48.66%,主要系报告期内民用防疫物资销售同比下降,致使经营利润下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6.60%,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从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减少。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同比减少5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孙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11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监事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没有监事投反对/弃权票。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以视频接入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李峰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委托0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会议议程,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⑶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13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19,058.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721,242.52元。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472,124.25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67,249,118.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8,010,857.15元(其中上年末未分配利润228,279,363.22元,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调减268,506.07元),再扣除2020年度现金红利分配21,193,202.97元,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274,066,772.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23,086,3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16,044.29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日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14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朱育勤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恺近三年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强近三年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期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8.8万元,相比于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6.8万元,增幅为3.52%。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2021年的费用基础上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此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12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董事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没有董事投反对/弃权票。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以视频接入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委托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会议议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 2022-013)。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董事孙伟先生、周昱先生、吴平先生、史小龙先生、李劲彪先生、张海波先生作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未参加本项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九、备查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日

证券代码:600833 证券简称:第一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2-015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该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A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卫先生在德勤拥有23年的工作经验,在2000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先生过去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提供年度法定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刘先生签署了2021年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慧慧女士,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邱慧慧女士自2019年加入德勤,202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邱慧慧女士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邱慧慧女士签署了2021年第一医药的内控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嘉磊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自2005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陈嘉磊先生签署了2021年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相比于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8万元,增幅为15%。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2021年的费用基础上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综上所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此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