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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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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

8、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10、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1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后,激励对象提出不再续签合同的;

12、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情况。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

1、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

2、退休;

3、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情况。

(三)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及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按其新任岗位所对应的公司有关标准,重新核定其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四)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第十四章 附则

一、本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激励对象违反本激励计划、《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出售按照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股票,其收益归公司所有,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

三、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2-00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2022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四节的相关内容。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巨潮网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51,422.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52%;营业利润31,848.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9.4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121.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65%。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同时,为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1-2023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如公司总现金净流量为正数,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含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分配股利,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请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31,219,614.04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2,694,595,648.96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55,090,349.3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056,237.79元,计提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2,056,237.79元,未分配利润为2,833,018,076.29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一直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1年12月31日)》。

鉴于公司现任九名董事中的周少雄、周少明、周永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力源为周少雄之子,以上四人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风险。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1年12月31日)》】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当前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的管理要求,适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经营管理风险。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较为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并能够规范有效的执行。我们认为,董事会《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披露上述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得到公司管理层的认真落实。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方面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奖励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各岗位的责任大小、所需要的技能、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见下表。绩效奖励金根据当年业绩增长情况从增加的净利润中提取不超过5%的比例,具体奖励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独立董事统一为每年人民币100,000元(税前),职工监事薪酬按具体工作岗位薪酬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基本年薪标准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我们同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即将到期,为最大限度的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申请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以往进行委托理财的管理经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委托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不包括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向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为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福费廷、商票保贴、票易票、贴现(包括买方付息贴现业务)及非标准化债权融资业务。拟申请金融机构和对应额度由公司视实际情况按有利于公司的原则选择确认。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可以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以公司同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为便于实际操作,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和办理授信有关的各项文件。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支持子公司业务拓展,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9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拟为其提供担保的9家公司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其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变更经营范围和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内容,并同意将此修订事项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吴兴群成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订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2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吴兴群成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吴兴群成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在发生重大事项时确定本计划的继续执行、修订、中止或终止;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名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2-020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公司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2年4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5、6、8、9、10、11、13、14、15、16、1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上述议案14、15、16、17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戴亦一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提案15、提案16、提案17的投票权,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1-14项另行表决,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的,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做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7:00;

2、登记地点: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七匹狼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4月22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5337739 传真:0595-85337766

联系人:蔡少雅 邮政编码:362251

5、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9”,投票简称为“七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健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巨潮网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51,422.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52%;营业利润31,848.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9.4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121.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65%。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福建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28号)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获得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因此我们同意《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31,219,614.04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2,694,595,648.96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55,090,349.3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056,237.79元,计提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2,056,237.79元,未分配利润为2,833,018,076.29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审议该议案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1年12月31日)》。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1年12月31日)》】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和健全了符合公司经营需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了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该议案后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拟进行的委托理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并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条款。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召开5次会议。

1、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3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办法》、《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12月31日)》。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七匹狼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1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向厦门七匹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租房产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1年6月30日)》、《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七匹狼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1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依法经营,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所有决议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良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和健全了符合公司经营需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内控体系、财务状况、财务成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所有的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相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或掌握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6、检查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需公司监事会出具专项意见。

7、检查内幕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2-00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对本公司2012年的募集资金(2012年非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投向变更情况及项目终止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和原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1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20万股,每股人民币23.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79,8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60.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59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闽华兴所(2012)验字F-002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2、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公司营销网络优化项目进展缓慢,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其中的1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七尚”),作为公司主要的对外投资主体,围绕时尚消费生态圈的各个方向,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组建专项基金的形式去参与一些服装行业以及相关的时尚产业、零售消费产业的新机会,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则继续用于实施“营销网络优化”项目(详见本报告“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次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3、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宏观经济和服装行业市场环境的变化,充分考虑了公司面临的实际形势,结合“营销网络优化项目”进展情况,经2017年1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1月2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并将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和理财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七、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近年来时尚消费领域的内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谨慎进行对外投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2020年4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七、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终止。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其他使用”系历年累计支付的银行手续费26.93万元和购买银行定期存款的金额46,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03年4月16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2004年11月、2007年7月修订,2012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再次修订了管理办法,保证募集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贯彻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所在银行以及保荐机构按照监管范本要求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金井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厦门湖里支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报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报告期内,公司陆续结转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及设立全资子公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鉴于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结转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该募集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1月18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国金证券及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共使用46,530.75万元,全部用于营销网络优化项目。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06,614.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76,599.56万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营销网络优化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06,614.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76,599.56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已于2017年01月23日终止,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终止日(2017年01月23日),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已投入额为46,530.75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完工程度为43.64%,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60.75%。公司变更“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1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的全资投资子公司厦门七尚已于2015年8月31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注册资本将分期缴纳,首期5亿元人民币已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缴纳至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已于2020年5月8日终止,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终止日,厦门七尚募集资金除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外,尚未对外实际投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终止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共结转金额65,507.05万元,终止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共结转金额72,375.84万元,剩余部分将根据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期结转。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9月3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 每笔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2013年2月28日。根据该项决议,公司累计使用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2月27日前以自有资金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3年3月14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5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已届满,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鉴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届满,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由3.5亿元人民币提高至13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厦门七尚设立后,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已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厦门七尚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前公司已有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厦门七尚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201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3亿元人民币额度与公司使用额度的差额部分,在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厦门七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实施方式、有效期等都将严格遵循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确定的内容。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1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理财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七尚共享),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鉴于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11 亿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理财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享),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11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理财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下转91版)

(上接8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