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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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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近几年,公司紧抓夜经济与智慧城市发展机遇,不断探索从单一的照明工程到全产业链的纵深拓展,逐渐形成以“夜景照明”为核心,“文旅夜游”和“5G智慧杆”并行的业务发展模式,即执行一核两翼的发展战略。一核指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业务,两翼指文旅夜游和智慧灯杆业务。

公司的景观照明工程业务主要指对楼宇等建筑物进行照明亮化的设计与施工业务,工程中用到的部分照明产品由公司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自行生产。公司自产少量照明产品,主要是自用于公司承接的照明工程设计、施工业务中,较少对外销售。照明产品主要包括LED洗墙灯、LED点光源、LED灯条、LED护栏管、特殊艺术造型灯具等。

文旅夜游业务是从事夜间景观塑造和夜游产品研发、投资、建设和运营,从创意策划、方案设计、工程实施到后期综合化运营等文旅夜游全产业链服务体系,营造一系列“高端化、差异化”的城市光艺术作品。

公司的智慧路灯业务通过降低照明亮化成本,减少能耗,实现城市资源的集约化利用,达到低碳、环保的目的。名家汇多功能智慧杆管理平台上线,配合智慧杆实现更多5G+智慧城市的场景和功能。智慧杆技术是公司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包括边缘计算技术,智能电源技术等,智慧杆会挂载相关运营商的5G微基站。名家汇积极发力智慧交通领域,除名匠智盒(MEC)外,已成功打造名匠聚核(边缘服务器),以及智汇物联iConnect、智汇协同iCooperate和智汇交通iTraffic等自主研发新产品,共同构成基于智慧杆与边缘计算的智慧交通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永麒照明55%股权作价28,050万元转让给宁波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天迈网络有限公司,详见2021年6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全资子公司部分债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豁免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23,250,000元债务,有利于优化名匠智汇的资本结构,促使其独立对外融资以扩大经营,减轻亏损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整体经营利润的不利影响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影响,详见2021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豁免全资子公司部分债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1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1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太权、张经时、朱业朋及独立董事周到、蒋岩波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代表汇报的公司2021年度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未来经营计划与目标展望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周到、张博、蒋岩波及原独立董事端木梓榕、任杰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26,337.75 万元,比上年305,617.32万元下降 25.94%,;公司负债总额为121,075.20 万元,比上年159,606. 10万元下降24.14%;股东权益总额为105,262.55 万元,比上年 146,011.22万元下降27.91%。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35.37万元,较上年增加8.09%;实现利润总额-51,688.37万元,较上年下降34.07%;实现净利润-53,090.60万元,较上年下降57.50%。

2021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842.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961.58万元,增加幅度为53.5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发生亏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和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和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经审计的永麒照明2021年度的净利润为577.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88.32万元,2021年末应收账款占本期主营收入的比例为109.31%,未达到第一期业绩对赌保证金的释放条件。

结合当前行业状况以及历史数据对永麒照明的持续盈利能力预测,公司合理预计未来对赌期间永麒照明将无法完成公司所承诺的业绩。公司认为应收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将全部无法收回,故于本报告期内全部作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公司当期损益-13,659.9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518Z008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40,183,701.6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40,183,701.64元,公司实收股本为695,596,56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市场需求及公司经营需要,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开拓新的业务,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开发光伏发电业务,故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4月25日(周一)15: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4月22日(周五)16:00 - 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程宗玉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阎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朱业朋先生、独立董事周到先生。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以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1日18: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市场需求及公司经营需要,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开拓新的业务,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开发光伏发电业务,故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如下:

除上述条款之外,其他条款无修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周一)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5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周到、张博、蒋岩波及原独立董事端木梓榕、任杰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说明: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议案5、议案8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议案7、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3),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饶依琳、付明琴,联系电话:0755-26067248、0755-26490198,传真:0755-26070372,邮箱:minkave@minkave.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4月22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出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以现金方式收购徐建平、宁波永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麒照明”或“标的公司”)28.325%股权、23.925%股权、2.75%股权,合计55%股权,交易对价为24,750万元。永麒照明55%股权于2018年4月13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公司(乙方)出售永麒照明55%股权给宁波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天迈网络有限公司(统称甲方),交易价格为28,050万元。永麒照明55%股权于2021年6月30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后已更名为永麒光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0%(即14,025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第五条的约定,公司向收购方作出了业绩对赌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剩余50%(即14,025万元)转化为业绩对赌的保证金,将视业绩对赌完成情况由收购方分期释放该等保证金给公司或冲抵现金补偿。

二、业绩承诺内容

5.1作为本次交易的必要条件,经甲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评估机构评估,名家汇对标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以下简称“对赌期限”)的相关经营指标作出如下承诺:

5.1.1标的公司2021年会计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标的公司2022年会计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500万元;标的公司2023年会计年度,净利润不低于9,500万元。对赌期限届满,标的公司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则视为标的公司完成对于业绩的承诺。

5.1.2对于2021年,如标的公司当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达到承诺净利润且期末应收账款占本期主营收入的比例不高于70%,则甲方应于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30日内向乙方释放20%的保证金(即2,805万元);如标的公司当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或期末应收账款占本期主营收入的比例大于70%,则甲方不向乙方释放20%的保证金(即2,805万元)……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经审计的永麒照明2021年度的净利润为577.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88.32万元,2021年末应收账款占本期主营收入的比例为109.31%,未达到第一期业绩对赌保证金的释放条件。

四、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影响

结合当前行业状况以及历史数据对永麒照明的持续盈利能力预测,公司合理预计未来对赌期间永麒照明将无法完成公司所承诺的业绩。公司认为应收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将全部无法收回,故于本报告期内全部作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公司当期损益-13,659.99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 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1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1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26,337.75 万元,比上年305,617.32万元下降 25.94%,;公司负债总额为121,075.20 万元,比上年159,606. 10万元下降24.14%;股东权益总额为105,262.55 万元,比上年 146,011.22万元下降27.91%。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35.37万元,较上年增加8.09%;实现利润总额-51,688.37万元,较上年下降34.07%;实现净利润-53,090.60万元,较上年下降57.50%。

2021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842.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961.58万元,增加幅度为53.5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对《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资金需求与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可靠、完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方面存在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经审计的永麒照明2021年度的净利润为577.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88.32万元,2021年末应收账款占本期主营收入的比例为109.31%,未达到第一期业绩对赌保证金的释放条件。

结合当前行业状况以及历史数据对永麒照明的持续盈利能力预测,公司合理预计未来对赌期间永麒照明将无法完成公司所承诺的业绩。公司认为应收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将全部无法收回,故于本报告期内全部作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公司当期损益-13,659.9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518Z008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40,183,701.6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40,183,701.64元,公司实收股本为695,596,56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518Z0089】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6,871,929.9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9,994,829.27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0,183,701.64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18,256,428.14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应当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鉴于公司2021年度发生亏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

出的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21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