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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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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2-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四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58,742,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3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5,691,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050,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1,122,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3%。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25,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96,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李伟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739,6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9,944股

李伟峰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郝萌乔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739,6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9,944股

郝萌乔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向子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739,69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9,953股

向子琦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郎安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739,69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9,953股

郎安中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王毅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739,69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9,953股

王毅民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葛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739,69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9,953股

葛朋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丁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739,6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9,944股

丁立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高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739,6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9,944股

高志勇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洪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739,73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9,993股

刘洪川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胡子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739,68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19,944股

胡子建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李海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8,452,77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3,042股

李海龙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国涛律师、张力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日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郝萌乔女士、葛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伟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意选举李伟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伟峰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经新任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戴岳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伟峰(主任委员、召集人)、郝萌乔、向子琦、郎安中、丁立

2、审计委员会:高志勇(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洪川、郝萌乔

3、提名委员会:丁立(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洪川、李伟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洪川(主任委员、召集人)、高志勇、李伟峰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向子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总经理向子琦先生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郎安中先生、尤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向子琦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同意暂由公司董事长李伟峰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合适的财务总监人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李伟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齐红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日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李海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胡子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同意选举胡子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戴岳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

戴岳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公司改制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在公司拥有极高的威望,是公司的精神支柱、灵魂人物,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戴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公司的发展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带领公司紧紧抓住行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并带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戴岳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鉴于戴岳先生过去多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经新任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戴岳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戴岳先生作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将继续为公司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以更好地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戴岳先生并非公司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承担亦不履行董事职责,仅作为公司非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964,587股,占公司总股本30.65%。未来戴岳先生将继续严格履行任职期间做出的相关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及聘任情况

(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伟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伟峰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

经新任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戴岳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

(三)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伟峰(主任委员、召集人)、郝萌乔、向子琦、郎安中、丁立

2、审计委员会:高志勇(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洪川、郝萌乔

3、提名委员会:丁立(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洪川、李伟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洪川(主任委员、召集人)、高志勇、李伟峰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向子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总经理向子琦先生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郎安中先生、尤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向子琦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经董事长李伟峰先生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伟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董事会同意暂由公司董事长李伟峰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合适的财务总监人选。

(六)聘任审计总监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齐红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同意聘任马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相关说明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其他聘任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李伟峰先生、马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伟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804370

传真号码:010-63861700

邮箱:xxzbg@eeae.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

邮政编码:10019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

李伟峰,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MBA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年7月至2015年2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经理等,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南京兴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天津新兴东方临近空间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向子琦,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2年11月在郑州VCOM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2年12月至2013年3月在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软件开发部主任、副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19年1月至今任南京兴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任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子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3,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郎安中,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9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技术员、项目主管、部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总工程师,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安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6,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尤优,男,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本科学历,清华大学航空管理EMBA在读。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中航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研发部副部长,期间先后挂职中航工业自控所、中航工业上电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重大项目部,2012年7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业务经理、主管业务经理;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项目管理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齐红,女,196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1月至1992年4月,在北京市东区邮局东单邮电局历任营业股长、局长助理职务,1992年5月至1994年4月在原国家科委(现更名为科技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档案管理工作,1994年5月在北京万乐经济贸易公司任会计,1997年6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3月起任公司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5,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芹,女,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证券部经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陈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于,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8月至2001年3月任铁道部北京通信元件厂技术员,2001年3月至2008年5月历任北京铁通康达铁路通信信号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员、新产品部主管、技术主管,2008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员、行政人资部部长,现任公司保密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972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进展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股东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王福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时任监事王福军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6%);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时任董事张进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2,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421%),时任董事张建迪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5,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41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4月1日,上述三位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与监事会任期届满,上述三位股东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任期届满后离任的,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王福军先生、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2022年4月1日,张进先生、王福军先生在各自的本次减持计划中均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张进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4,891,747股,占公司总股本4.1685%,王福军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78,189股,占公司总股本0.0666%。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述三位股东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原因系离任锁定100%。

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三位股东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三位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未来三位股东将继续严格履行任职期间做出的相关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三、备查文件

1、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王福军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