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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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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1日9:0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为:邵军、李建雄、张明贵、姚宁、卜新平)。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根据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条件下,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0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四至二十一项议案所涉及的制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各项制度全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于2022年4月18日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月1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1日9:3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其中李红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条件下,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0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

修订后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月 1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1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第1.00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7:00。

(二)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2年4月14日 17:00 前发送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月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 4月18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三: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总股本及公司类型变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于2022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00万元增加至48,000.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36,000万股增加至48,000万股。公司类型将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

2020年11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本次拟修订注册资本、总股本及公司类型等条款,并根据最新证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修订。

三、其他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全文披露。

四、备查文件

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3%,符合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40,642.2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0元。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2,000.0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月 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月 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月 1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融化学”)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0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40,642.23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品种

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000.0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期限内作出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5、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不排除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和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0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0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000.0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000.00万元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000.00万元)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