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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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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开放期设置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2-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80号文准予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12日起生效。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4月6日起调整本基金开放期设置,将每一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调整为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情况

二、关于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就本次调整开放期设置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22年4月6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