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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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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洋证券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2022-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尊敬的投资者: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作为太平洋证券14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于2022年3月11日发布了《关于〈太平洋证券14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的公告》及《关于〈太平洋证券14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的征询函》。

截至2022年3月31日,管理人已完成本次变更征询工作。“太平洋证券14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将变更为“太平洋证券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太平洋证券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太平洋证券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太平洋证券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于2022年4月1日正式生效,原《太平洋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资产托管协议(托管人结算模式【统签】)》不再适用,原《太平洋证券14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太平洋证券14天现金增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同时失效。自2022年4月1日起,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太平洋证券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太平洋证券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集合计划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管理人网站(https://www.tpyzq.com)查阅相关信息。

太平洋证券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的申购业务,自《太平洋证券3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和规则将由管理人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我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集合计划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注意本集合计划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