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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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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3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同意《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向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同意《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同意《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经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制定的总体战略发展,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圆满完成了2021年工作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同意《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同意《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同意《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海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九)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独立董事支付人民币8万元/年(含税)的独立董事津贴。不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同意《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个人职务、工作贡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考核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同意《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二)审议同意《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陈吾科先生、梁宗胜先生、邓喆锋先生、陈绍宇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实现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吾科先生、梁宗胜先生、邓喆锋先生、陈绍宇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吾科先生、梁宗胜先生、邓喆锋先生、陈绍宇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同意《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此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公司决定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使公司研发费计量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同意《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同意《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同意《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同意《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同意《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拟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同意《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同意《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78,8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11家,收费总额9,984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