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场外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2-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国交建高速REIT”,场内简称“中交REIT”,扩位简称“华夏中国交建REIT”,基金代码:50801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00亿份。本次发售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售”)、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7.50亿份,网下初始发售份额为1.75亿份,公众初始发售份额为0.75亿份,认购价格为9.399元/份,发售期间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8日止。如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发生比例配售,则遵循全程比例配售原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公众部分的发售,届时将另行公告。最终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确定(如有)。

自2022年4月7日起,公众投资者可在以下7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场外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速公路类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全部份额,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的经营权利,在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同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价格波动,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发售失败的风险、交易失败的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相关交易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集中投资风险、新种类基金收益不达预期风险、作为特许经营权类产品基金净值逐年降低直至趋于零的风险、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同类型基础设施基金的风险、管理风险、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风险、资产出表及运营期限较短风险、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持仓原始权益人证券产品相关风险等,以及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市场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的解聘及更换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权到期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因缴纳履约保证金,从而当年可分配现金流减少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车流量预测偏差风险、基础设施基金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业绩波动风险、基础设施估值无法体现公允价值的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上涨导致IRR为0甚至亏损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能够产生的可供分配金额存在上限,基金交易价格上涨过高将导致全周期IRR下降为0甚至出现本金亏损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借款相关风险、《特许权协议》违约风险、不可抗力、极端天气和重大事故给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造成的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性。本基金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作为特许经营权类产品,随着运营年限的增长,剩余期限内如本基金未扩募新资产,则已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逐年降低,进而导致基金净值逐渐降低甚至趋于零。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基金的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基金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2年4月6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投资者可自2022年4月6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